02 外地小孩落戶上海政策(父親是上海的,母親是外地的,小孩上戶口有什么要求嗎)

时间:2024-06-18 00:23:38 编辑: 来源:

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上“戶口性質”必須注明“農業戶口”還是“非農業戶口”。

如果“戶口性質”是“家庭戶”,必須要當地派出所證明該戶在戶改之前是“農業戶口”還是“非農業戶口”。

5、申請人父母上海的戶口本(只要有字的頁都要復印)

6、申請人《獨生子女證》。必要時要求上海和外地縣級以上計生委出證明,證明申請人父母生育、領養子女情況。

7、申請人父母的結婚證。如果結婚證上女方身份證號碼不是正常的15位升成18位的(15位正常升18位身份證號碼只應增加“19”和最后一位升位碼,其他號碼不變),則需要重新去民政局補發結婚證,同時把補發結婚證時的一套材料(約4張紙)都復印過來,同時要求外地派出所出證明,證明兩身份證號碼系同一人。

8、申請人父母的結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狀況證明。(一般在結婚時的民政局或區檔案館去復印)如果結婚登記申請書中“婚姻狀況”中有“離婚”或“喪偶”,則再要求提供該方的《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死亡配偶的戶籍證明等。

9、申請人父母的身份證、居住證。

10、申請人子女的出生證、預防接種證、預防接種卡、畢業證書、中小學生學籍卡、目前就讀證明。必要時需出具其母親在醫院的產前檢查、分娩記錄、新生兒記錄、出院小結等復印件(由醫院在復印件上每頁蓋章),或親子鑒定結果。

11、如申請人父母是從外地遷入上海的,必須提供其父母原戶口所在地的全戶詳細老戶籍資料及戶口遷入上海的審批表

通過公安局報入上海戶口的,要附上其申報材料,如果該申報材料在外所,要求其通知對方派出所把材料轉入本所或復印全部申報材料;通過人事局、高教局報入上海戶口的,需提供申報戶口證明信等一套材料;通過知青子女回滬政策回滬的,需一整套知青子女回滬材料,至報入上海的第一個區檔案館復印。

12、國外出生的需提供國外的出生證原件(需至出入境將原件翻譯成中文),本人及其父母的護照或旅行證或定居證。

擴展資料

《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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