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轄區的,按本公告規定執行。
(7)違反本公告規定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8)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級或升級事宜,另行公告。
資料來源:黃浦公安-4月15日起上海高峰時段主要高架道路限行新規施行
百度百科-尾號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