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關于調整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一條 每日7時至10時、16時至19時,以下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號牌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人駕駛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國定假日除外):
1、延安高架路(S20以東);
2、滬閔高架路(全線);
3、中環路(全線);
4、華夏高架路(全線);
5、盧浦大橋;
6、南北高架路(魯班路立交至中環路共和新路立交段);
7、逸仙高架路(北向南場中路下匝道至內環高架路段);
8、內環高架路(內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錦繡路出口,楊高南路入口至中山南一路出口;外圈錦繡路入口至黃興路出口,董家渡路、南車站路、陸家浜路入口至楊高南路出口段除外)。
第二條 對于通告未盡列的道路,對上述小客車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設置的交通標志、標線所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