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外地本科生在上海落戶條件(外地研究生怎樣才能落戶上海)

时间:2024-06-02 16:00:42 编辑: 来源:

者,即可具備入滬上海的條件。這七大類條件性指標包括:1.學歷;2.在滬就職;3.在滬繳納社會保險;4.在滬繳納個人所得稅;5.外省市(海外)工作資質;6.特殊成就;7.在滬創業投資納稅。

滿足9大條件可辦理上海戶口并落戶:

1、居住證滿7年

2、居住證積分120分+

3、買房

4、社保職稱繳納滿7年,可以累積

5、符合上海人才引進條件

6、無違法生育

7、無犯罪記錄

8、稅單必須滿7年

9、要么你有上海認可的中級職稱、或者等同于這樣的資格證社保繳納基數連續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另外還有五類人滿足相關要求可直接拿到上海戶口:

第一類:創業人才

直接落戶條件:獲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大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大于2000萬元(含2000萬元),且在上海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連續工作滿2年。

第二類: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直接落戶條件: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2年,且最近3年累計實現技術交易額大于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技術合同第一完成人。

第三類: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直接落戶條件:本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或副總裁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資累計達3000萬元。

第四類:企業高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戶條件:最近4年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保的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

第五類:企業家

直接落戶條件:須同時符合

1、運營本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創始人。

2、企業連續3年每年營業收入利潤率大于10%,且上年度應納稅額大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科技企業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大于10%,且上年度應納稅額大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3、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不屬于國家和本市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目錄。

4、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

外地本科畢業生如何落戶上海

法律分析:上海市實行積分落戶政策,外地的本科畢業生只要獲得上海市落戶積分達到落戶標準的,就可以向上海市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法律依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

第七條 加分指標包括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緊缺急需專業、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遠郊重點區域、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表彰獎勵、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等指標。

(一)創業人才

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業人才,積120分。

創業人才積分具體條件,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后,向社會公布。

(二)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符合一定條件的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120分。

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積分具體條件,由市科委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后向社會公布。

(三)緊缺急需專業

持證人所學專業屬于本市緊缺急需專業且工作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的,積30分。

本市緊缺急需專業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后向社會公布。

(四)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

持證人在本市投資創辦的企業,按照個人的投資份額計算,最近連續3年平均每年納稅額在1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在10人及以上,每納稅10萬元人民幣或每聘用本市戶籍人員10人積10分,最高120分。

(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120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于1倍的,積25分。

2.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于2倍的,積50分。

3.持證人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低于3倍的,積100分。

4.持證人最近3年內累計24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積120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

(六)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

持證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務領域就業,每滿1年積4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

(七)遠郊重點區域

持證人在本市重點發展的遠郊區域工作并居住,每滿1年積2分,滿5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持證人為全日制應屆高校大學畢業生,積10分。

(九)表彰獎勵

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表彰獎勵可積分,最高分值110分。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專項性表彰獎勵,積30分。

2.持證人獲得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綜合性表彰獎勵,積60分。

3.持證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積110分。

本市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政府表彰獎勵項目目錄,按照市政府批準并公布的表彰獎勵目錄執行。

(十)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

持證人配偶為本市戶籍人員,結婚每滿1年積4分,最高分值40分。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