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證。
3、領取證件。申請人憑領證憑證到受理公安派出所領取證件。換證的,在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舊證。
外地人在上海可以辦身份證。
辦理材料:申請異地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需交驗下列身份證件之一:
1、居民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僅限居民身份證換領);
3、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辦理身份證的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需要準備本人戶口簿、照片、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2、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請: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身份證申請,填寫申請表,進行面部采集,交納相關費用;
3、等待制證:申請提交后,需要等待數天至兩周左右的時間,制證完成后再到派出所領取身份證;
4、領取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領取身份證,核對信息后確認無誤即可離開。
綜上所述,提前查詢當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辦理時間和規定,以免因為時間沖突或沒有攜帶齊全材料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另外,身份證是一種重要的身份證明,需妥善保管,避免丟失或被他人冒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