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外地臨牌上海限行規定處罰(上海臨牌限行規定2021最新)

时间:2024-05-29 13:35:22 编辑: 来源:

區、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確定適用口頭警告的具體范圍和實施辦法。

第四十二條 適用簡易程序處罰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

(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三)制作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

(四)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被處罰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被處罰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處罰決定書上注明。

(五)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被處罰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處罰決定書上注明,即為送達。

交通警察應當在二日內將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報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以上內容參考:上海公安-上海市公安局關于調整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

上海外地臨牌闖禁區是怎么處理的

外地臨時車牌車,進入外環(包含外環道路)之內,罰款200元,扣3分。

以下為

上海市公安局關于對部分臨時行駛車號牌機動車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為進一步保障本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現通告如下:

使用外省市公安機關核發的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機動車,不得在本市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區域行駛。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嚴格查處。

本通告自2016年4月10日起施行。

2016上海外地臨牌限行區域范圍

使用外省市公安機關核發的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機動車,不得在本市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區域行駛。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為進一步保障本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有序,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自2016年4月10日起,使用外省市公安機關核發的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機動車,不得在本市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區域行駛。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機關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嚴格查處。

上海外地臨牌違法限行處罰

上海警方表示,如果外地臨牌車進入外環以內區域,將按照違反禁令標志,扣3分罰200元。

上海市臨時牌照限行規定

上海臨時牌照也是限行的,需要遵守限行規定。

每天7時至10時、15時至20時,有部分路段是禁止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員駕駛的小客車通行,請車主牢記從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但這項規定不限于周六、周日及國定假日。而上海臨時牌照也有著一定的限行范圍:于3月25日起上海臨牌最多可辦2張,每張期限15天,可按需求分時間段辦理,但總期限30天,車主可合理分配,辦理上海臨牌的車輛在高峰期不得上內環、中環等高架,行駛區域等同于外地車輛。而外地臨牌在外環包括外環以內不得行駛,行駛區域等同于滬C車輛。

限行路段: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東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瑪路至魯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線);

(四)滬閔高架路(全線);

(五)中環路(全線);

(六)華夏高架路(全線);

(七)羅山高架路(全線);

(八)度假區高架路(中環路至秀浦路段);

(九)內環高架路(除內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錦繡路出口、外圈錦繡路入口至黃興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南浦大橋;

(十一)盧浦大橋;

(十二)延安東路隧道。

因此,先拍牌再購車將更為便利。

對違反上海臨時牌照限行規定將會給予處罰,上海部分高架道路在指定時間內是禁止懸掛外省市號牌小客車、上海臨時號牌車輛和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實習期駕駛人駕駛的小客車駛入。在高架禁行的時間段內,車輛依然在高架道路上的,將會被認定為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對此駕駛員將會被記3分,并罰款200元。為此當駕駛員發現已到限行時間后,選擇找一個最近的匝道或出口駛離高架道路,不失為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法。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三條 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一)未銷售的;

(二)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后尚未注冊登記的;

(三)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

(四)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準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

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所有人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三)屬于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屬于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來歷證明,以及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五)屬于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屬于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屬于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九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因號牌制作的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核發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對具有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不得超過三次。

2022上海臨牌限行規定

上海外地車牌限行2022最新規定:限行時間:每日7時至10時,15時至20時,每天八小時1(周六、周日、國定假日除外)。

上海臨時牌照也有著一定的限行范圍:于3月25日起上海臨牌最多可辦2張,每張期限15天,可按需求分時間段辦理,但總期限30天,車主可合理分配,辦理上海臨牌的車輛在高峰期不得上內環、中環等高架,行駛區域等同于外地車輛。而外地臨牌在外環包括外環以內不得行駛,行駛區域等同于滬C車輛。

對違反上海臨時牌照限行規定將會給予處罰,上海部分高架道路在指定時間內是禁止懸掛外省市號牌小客車、上海臨時號牌車輛和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實習期駕駛人駕駛的小客車駛入。在高架禁行的時間段內,車輛依然在高架道路上的,將會被認定為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對此駕駛員將會被記3分,并罰款200元。

不可以進市區的車:

1、走私車。

2、年檢不合格的汽車。

3、皮卡車。

不受限行的車輛: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2、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3、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4、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不受北京車輛限行規定限制。

法律依據:

《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

第四十四條因節假日、大型群眾活動等原因造成客流量上升的,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及時增加運力,疏導乘客。

當發生軌道交通客流量激增而可能危及運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采取限制客流量的措施,確保運營安全。

采取限制客流量等措施后仍然無法保證運營安全時,軌道交通企業可以停止軌道交通線路部分區段或者全線的運營,并應當立即報告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

采取限制客流量、停運措施,造成客流大量積壓的,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采取疏運等應對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上海臨牌限行規定2021最新

根據當前有效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

每日7時至10時、15時至20時,以下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員駕駛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國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東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瑪路至魯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線);

(四)滬閔高架路(全線);

(五)中環路(全線);

(六)華夏高架路(全線);

(七)羅山高架路(全線);

(八)度假區高架路(中環路至秀浦路段);

(九)內環高架路(除內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錦繡路出口、外圈錦繡路入口至黃興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南浦大橋。

上海臨時牌照限行范圍:

上海臨牌新規3月25日起上海臨牌最多辦2張,每張15天,可以分開辦理,也就是說開上海臨牌最多只能行駛30天,而且上海臨牌在高峰期不得上內環、中環等高架,行駛區域等同于外地車輛。而外地臨牌在外環包括外環以內不得行駛,行駛區域等同于滬C車輛。因此建議車主先拍到牌再買車。

上海臨牌限行規定2021最新是什么?

限行時間:每日7時至20時(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除外)。

上海臨時牌照限行規定:

根據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當中第22條規定:公安機關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不得超過兩次;每張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每日7時至10時、15時至20時,以下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使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小客車、未載客的出租小客車及實習期駕駛員駕駛的小客車通行(周六、周日、國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東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瑪路至魯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線)。

(四)滬閔高架路(全線)。

(五)中環路(全線)。

(六)華夏高架路(全線)。

(七)羅山高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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