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主管退稅管理部門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將其作為增值稅進項抵扣的憑證
其用于內銷的商品對應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應在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1、出口時:\x0d\x0a借:應收賬款-應收外匯賬款XXX(500美金*6
8317)3415
85元\x0d\x0a 貸:主營業務收入(出口銷售)3415
85元;\x0d\x0a2、結轉成本:\x0d\x0a借:主營業務成本(出口成本)(進貨不含稅金額)\x0d\x0a 貸:庫存商品XXX 進貨不含稅金額)\x0d\x0a3、申報退稅:\x0d\x0a借:應收賬款-應收出口退稅(進貨不含稅金額*16%)\x0d\x0a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進貨不含稅金額*16%)\x0d\x0a4、不可退稅部分轉成本:\x0d\x0a借:主營業務成本(出口成本)(進貨不含稅金額*1%)\x0d\x0a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進貨不含稅金額*1%)\x0d\x0a5、申報表填增值稅申報表一第28行開具的“其他普通發票”欄下填開具的出口發票數量,第29行開具的“其他普通發票”欄下填出口銷售金額3415
85,第32行開具的“其他普通發票”欄下填出口銷售金額3415
85
增值稅出口退稅是指納稅人出口適用稅率為零的貨物,向海關辦理出口手續后,憑出口報關單等有關憑證,按月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該項出口貨物的退稅。
免、抵、退稅的計算方法及會計處理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2]7號《關于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規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產企業自營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自產貨物,除另有規定外,增值稅一律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和制度。
其中免稅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擴展資料:
出口退稅的金額在增值稅申報表時,操作為:
飛機票進項稅計算抵扣方式為:
機票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09*9%。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除以(1+9%)乘以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除以(1+9%)乘以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除以(1+3%)乘以3%。
綜上所述,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一步擴大進項稅抵扣范圍,將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并把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增加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條
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