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外貿企業稅務風險點(稅務局出口退稅風險管理措施)

时间:2024-06-02 08:53:45 编辑: 来源:

人自認為采取的行為符合國家的政策精神,但實際上不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

例如某服裝廠接受個體經營者代購的紐扣,但由于未按要求完成代購手續,在稅收檢查時被稅務機關確認為接受第三方發票,不僅抵扣行為被撤消,而且還受到相應的處罰。

政策變化風險是指政策時效的不確定性。

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體現國家的產業政策,及時調整經濟結構,一個國家的稅收政策不可能是固定不變的,總是要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作出相應的變更,對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進行及時地補充、修訂或完善,不斷廢止舊政策,適時推出新規章。

從這個意義上講,政府的稅收政策總是具有不定期或相對較短的時效性。

例如,從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為了抵御1997年席卷全球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沖擊,刺激外貿出口,國家稅務局先后6次對出口退稅政策進行了調整,全國平均綜合退稅率提高了3個百分點;從1999年到2001年3年內,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和國內外各種經濟貿易形勢的發展,我國出口退稅政策變動了11次;據《財經時報》透露,為了有利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稅收再分配,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緩解目前人民幣所面臨的市場升值壓力,逐步削弱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后我國提高出口退稅率的影響,預料中國政府將從2004年開始調低出口退稅率,即從目前的平均15%下調至11%;同時,羊毛、鉛、焦炭、稀土、鎢的出口退稅將會被首先取消;在2010年前后,將完全取消出口退稅政策。

從實踐中看,這項政策一旦實施,那些依賴出口退稅生存的企業將面臨一場厄運,有的甚至是滅頂之災。

因此,政策的這種不定期性或時效性將會對企業的稅收籌劃(特別是中長期稅收籌劃)產生較大的風險。

2.操作風險。

由于稅收籌劃的固有特點是與“法”共舞,即稅收籌劃經常是在稅收法規規定性的邊緣操作,以幫助納稅人實現利益最大化;加上我國稅收立法體制層次多,立法技術不高,不僅法規內容存在著很多模糊之處,而且法規之間還有一些沖突或摩擦,即使是專業人士有時也難以準確把握,這就給納稅人的稅收籌劃帶來了很大的操作風險。

從實踐中看,操作風險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運用和執行不到位的風險,如因殘疾人員比例不足而享受了福利企業優惠,因利用再生資源的比例不足而享受了有關環保方面的稅收優惠等。

二是在系統性稅收籌劃過程中對稅收政策的整體性把握不夠,形成稅收籌劃的綜合運用風險,如在企業改制、合并、分立過程中就涉及到多種稅收優惠的操作問題。

根據有關規定,在一般情況下,被合并企業應計算資產的轉讓所得,依法繳納所得稅,被合并企業以前年度的虧損,不得結轉到合并企業彌補,但如果合并企業支付給被合并企業或其股東的收購價款中,除合并企業股權外的現金、有價證券和其他資產,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權票面價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賬面價值)20%的,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被合并企業可以不確認全部資產的轉讓所得或損失,不計算繳納所得稅,其合并以前的全部企業所得稅事項由合并企業承擔,以前年度的虧損,如果未超過法定彌補期限,可由合并企業繼續按規定用以后年度實現的與被合并企業資產相關的所得彌補。

凡此種種,如果不能系統理解和全面掌握,并加以綜合運用,就很容易顧此失彼,導致出現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

3.經營風險。

稅收籌劃是一種合理合法的預先謀劃行為,具有較強的計劃性和前瞻性。

實踐證明,企業預期經濟活動的變化對稅收籌劃的效益有較大的影響,有時還會直接導致稅收籌劃的失敗。

因為稅收籌劃的過程實際上就是對稅收政策的差別進行選擇的過程。

但無論何種差別,均應建立在一定的前提和條件下,即企業日后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符合所選稅收政策要求的特殊性。

這些特殊性,在給企業的稅收籌劃提供可能性的同時,也對企業的某一方面的經營活動(經營范圍、經營地點、經營期限等)帶來了約束性,從而影響著企業經營活動本身的靈活性。

如果項目投資后經濟活動本身發生變化,或對項目預期經濟活動的判斷失誤,就很可能失去享受稅收優惠的必要特征或條件,不僅無法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還可能加重稅負。

為了引導外資投向,我國現行稅制對生產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生產型外商企業實行“免二減三”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但若生產性外商企業兼營非生產性業務,且非生產性業務的收入超過業務總收入的50%,則喪失了“生產型”企業的資格,不得再享受此項稅收優惠政策。

例如,某合資電子設備廠是生產性企業,尚處于減免稅期限內(減半按15%征收),由于其產品銷路不佳而外購其他廠家的電子成套設備散件進行組裝,這樣該廠就同時從事了生產性經營和非生產性的組裝業務。

若本年度內該企業的散件組裝業務大于其業務總收入的50%時,盡管該企業尚處于減免稅期限內,但仍不能減半征收,只能按30%納稅。

可見,該企業為了享受“免二減三”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本年度內在進行這兩項業務的投資選擇時,就應將非生產性組裝業務的規模控制在不超過生產性經營的范圍內。

但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并非一成不變,必須隨著市場的變化和企業戰略管理的要求而進行相應的調整。

因此,經營活動的變化時時影響著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企業必須面對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4.執法風險。

嚴格意義上的稅收籌劃應當是合法的,符合立法者的意圖,但這種合法性還需要稅務行政執法部門的確認。

在這一確認過程中,客觀上存在著稅務行政執法偏差從而產生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

因為我國稅法對具體的稅收事項常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即在一定的范圍內,稅務機關擁有自由裁量權,再加上稅務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又參差不齊,這些都客觀上為稅收政策執行偏差提供了可能性。

也就是說,即使是合法的稅收籌劃行為,結果也可能因稅務行政執法偏差而導致稅收籌劃方案或者在實務中根本行不通,從而使方案成為一紙空文;或者被視為偷稅或惡意避稅而加以查處,不但得不到節稅的收益,反而會加重稅收成本,產生稅收籌劃失敗的風險。

例如,我國增值稅法規定,個人銷售貨物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提供應稅勞務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上述幅度內可以確定具體的起征點。

因此,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經常會遇到一些來自基層稅務行政執法機關的觀念沖突與行為障礙,這樣的實例媒體上披露的不少,實踐中也是屢見不鮮。

此外,稅收籌劃還面臨著籌劃成果與籌劃成本得不償失的風險,如對企業的情況沒有全面比較和分析,導致籌劃成本大于籌劃成果;籌劃方向與企業總體目標不一致的風險,從表面上看有成果,而實際上企業并沒有從中得到實惠,等等。

以上這些都是稅收籌劃過程中客觀存在的風險,也是企業在稅收籌劃過程中應當加以研究和重視的因素。

外貿公司退稅怎么算?

問題一:外貿公司如何計算FOB價 ,退稅 在不考慮利潤的情況下,FOB這樣計算:

不含稅價30元,但出口必須要有增值稅發票,含稅攻就是30x1.17=35.10.

退稅率是13%,退稅金額為:(35.10/1.17)x13%=3.90.

每件運雜費成本為:4000/5000=0.80

總成本為:35.10-3.90+0.8=32.00

FOB美元價為:32/6.8=US$4.71

運雜費通常是不開增值稅發票的,也不參與退稅,這樣要合算一些。因為增值稅是17%,而退稅只有13%,相抵消還要凈上4%的稅。若將運雜費也開入增值稅發票中,就等于運雜費還要交4%的稅。因此退稅就是30*0.13=3.90

表面上看,退稅3.965元比3.90元更有利,但開增值稅發票需要另外付稅錢的(除非有別的開票途徑),前者每件需要付開票稅錢30.5*0.17=5.185元,后者需開票稅錢30*0.17=5.10元,少付0.085元。前者除去多退稅的0.065,每件實際多付稅錢0.02元。

A公司可以開增值稅發票,但他們出口貨物需要的增值稅發票只能由別的公司開給他們。

問題二: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如何計算? 例如采購商品100萬,銷售價格110萬。均不含增值稅,不考慮其他因素。

如果在國內銷售,收取的價款是110*1.17=128.7萬。

出口時,你只能取得110萬價款。

免的是增值稅銷項稅額。即不用繳納110*0.17=18.7萬 增值稅銷項稅額。

退得是增值稅進項稅額。你采購商品支付117萬,其中退給你的是17萬進丁稅中的部分。

退給你100*5%=5萬進項稅。剩余的進項稅需要轉出。計入成本。實際上你的成本是112萬。

還有不懂追問

問題三:外貿公司出口退稅如何計算 退稅金額=開票金額/1.17*產品退稅率,開票金額就是工廠開出的含稅增值稅發票上面的金額。

問題四:外貿公司出口退稅的計算 不知道你是出口什么產品,一般開川17%的增值稅發票只需要收8個點的錢.另外出口退稅也要看具體的產品.產品不一樣出口退稅額度也不一樣.

我們是做LED的,一般要求供應商開立17%的增值稅發票供應商只需要收8個點的錢,我們出口退稅可以退15%.如果我跟你其他情況一樣,那我的利潤是2000*匯率*1+10000*0.07(其中七個點是退稅所得)-10000-800(開立17%增值稅發票所需的錢)-4000。

交了增值稅了就不需要再交其他的稅了。

問題五:外貿公司退稅怎么計算 現行匯率6.06來計算,算式如下:

1、利潤=出口美金貨值*匯率-RMB貨值(需支付工廠的RMB價)+RMB貨值/1.17*退稅率-這票貨出口報關時所產生的RMB費用

退稅部分=RMB貨值/1.17*退稅率

2、以您上面的美金價和RMB來計算,如下:

利潤:1*6.05-1+1/1.17*0.16=5.186元

退稅:1/1.17*0.16=0.137元

3、退稅:必須等到退單下來,與所開的RMB增值稅票一起提交國稅,一般情況下至少出運后兩個月才能拿到退稅。

不過樓上的RMB價是不是錯了啊, 有這么高的利潤嗎?這種換匯率可是超出正常的范圍了, 國稅肯定會查的。

問題六:關于外貿公司如何出口退稅? 樓主,你好,貴司有進出口權,又是一般納稅人,是可以去做退稅的。

兩種模式:

1、工廠開成品增票給貴司,貴司跟工廠之間形成內貿關系,貴司操作出口報關,收匯動作,結匯把成本(工廠發票金額)給到工廠。貴司拿著報關單,退稅聯,發票申請退稅。貴司在這里充當了一個代理的角色(浮前市場上的代理公司都是這種模式)

2、工廠開票給貴司,貴司抵扣掉,自己有進項,還是以貴司名義操作出口報關,結匯,核銷,拿著報關單,退稅聯直接向國稅局申報退稅,不用發票了。樓主問的就是這種情況。

兩者的區別就是第一種不用經過本公司抵扣,直接去退。第二種需抵扣再去申報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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