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上海外地辦身份證要什么條件(上海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

时间:2024-05-05 15:45:32 编辑: 来源:

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由公安機關查詢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和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核實。對符合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群眾所需補齊的材料。

4、規范證件制發程序。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應當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要及時審核簽發。受理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證件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5、嚴格身份信息核驗。公安機關應當嚴格落實身份信息核驗制度,認真核驗申請人與人口系統中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對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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