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東盟對外貿易額變化(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立對中國經濟的影響)

时间:2024-05-06 04:39:01 编辑: 来源:

化進程開始加速,固定資產投入大、增長快,帶來大量的資本貨物需求,使機械及運輸設備進口增長十分顯著。

在積極吸引外資、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裝配制造業過程中,外商投資企業迅速發展為中國對外貿易的主力軍,加工貿易成為主要貿易方式。2001年,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占中國外貿總額的比重首次超過50%,達到50.8%。1993年,加工貿易出口額達到442.3億美元,首次超過一般貿易,1995年-2007年,加工貿易出口所占比重一直在50%以上,成為中國貨物出口最主要的貿易方式。

外資企業、加工貿易的發展推動了中國制造業的國際化,使相當一部分產業和企業具備了一定的國際競爭力。同時,以外資企業、加工貿易為支撐的進出口格局,也使中國外貿開始呈現順差逐年快速擴大的趨勢。1992年-2001年,中國貨物進出口總額由1655.3億美元上升到5095.6億美元,增長2.1倍,在全球貿易中的地位上升到第6位。同期,外貿順差由53.5億美元擴大到224.6億美元,增長4.2倍。國際儲備快速累積,規模不斷擴張,1996年外匯儲備邁過千億美元大關,2001年達到2121.6億美元。這使實施“走出去”戰略具備了一定的基礎和條件,同時“走出去”也是當時國民經濟結構調整、充分利用國外資源、培育新的出口增長點的現實需要。1999年,中國拉開了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序幕。2000年,中國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10億美元,此后,開始了幾乎平均每年翻一番的高速發展,并帶動了中國技術、設備的出口,海外投資也為保障國內資源供應提供了有益補充。

貨物貿易快速發展的同時,隨著中國申請恢復GATT地位談判的深入,中國對服務市場開放作出初步承諾,由此推動了服務貿易的發展。1992-2001年,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由182.4億美元擴大到726.1億美元,增長了3倍。由于國內服務業發展水平與發達國家差距大、競爭力低,其間除1994年呈現少量順差外,其余年份服務貿易均為逆差,且逆差呈逐年擴大趨勢。

第四階段:2001年至今

以2001年11月中國加入WTO為里程碑,中國對外貿易進入又一個新的階段。中國加入WTO以來,切實履行入世承諾,積極參與多邊貿易體制下的經貿合作,大力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推進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基本建立起了與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的、符合國際慣例與規則的外貿政策與體制,建立和完善貿易救濟制度,維護公平貿易;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的促進與服務體系,規范對外貿易秩序。政策體系的完善,促進了對外貿易又好又快發展。

可以說,隨著時代的發展和技術的進步,中國對外貿易額度不斷加大,將世界市場作為未來發展的主攻市場,在擴大內需的同時擴大海外市場,增大海外市場的市場占有率。不僅僅局限于加工貿易等,而是不斷推出自由品牌,將中國品牌推廣世界。

東盟包括那些國家?

東盟自由貿易區(ASEAN Free Trade Area,簡稱AFTA)于1992年提出,現包括原東盟6國(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文萊)和4個新成員國(越南、老撾、緬甸、柬埔寨),共10個國家,陸地總面積為450萬平方公里,人口5.3億。經過10年的構建,原東盟6國于2002年正式啟動自由貿易區,其他新成員國也將加快關稅的削減速度。

一、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發展進程與現狀

(一)發展進程簡跡

1、1967年8月8日東盟成立。英文縮寫為"ASEAN"。東盟成立的宗旨雖是"提倡以平等及合作精神共同努力,促進東南亞地區的經濟成長。社會進步與文化發展",但其根本用意卻是希望遏制共產勢力在東南亞的擴展,政治用意甚于經濟涵義。其后,隨著國際形勢的變化,逐步轉為以政治、經濟合作為主的區域集團。現東盟己擁有十個成員國,即:印尼、新加坡、泰國、菲律賓、馬來西亞、文萊、緬甸、越南、老撾和柬埔寨。

東盟十國總面積約450萬平方公里,人口約5.3億,GDP總值約7,370億美元(1998年統計數字),1999年GDP平均增長率為3.3% 。據預測,2000年可實現4.8-4.9%的增長率。到2010年,東盟GDP總值可望達到9,550億美元。東盟1999年對外貿易總額約6,206億美元,中國同東盟貿易額217.48億美元。1999年流入東盟地區的外資達到169億美元,其中來自美國的投資高達94億美元之多。

2、 1992年1月在新加坡舉行了由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文萊等東盟六國參加的東盟貿易部長會議,會議簽署了設立"東盟自由貿易區"(英文為: ASEAN Free Trade Area,簡稱AFTA)的協議。設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強東盟地區作為單一生產單位的競爭優勢;通過減少成員國之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期待創造出更大的經濟效益、生產率和競爭力;加強東盟區域一體化和促進盟區內貿易與投資。本次會議隨即簽署了代表發展東盟自由貿易區重要標志的綱領性文件,即:"東盟自由貿易區共同有效普惠關稅方案協議",英文為: Agreement on the 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Scheme for AFTA,簡稱CEPT。會議確定在未來15年內,即在2008年前實現成立東盟自由貿易區。1995年召開的東盟首腦會議決定加速AFTA成立的時間表,即將原定的15年時間計劃縮短為10年,即在2003年前成立東盟自由貿易區。

3、 AFTA自1992年提出成立至今己八年有余,但由于各國意見分歧導致成立之初發展相當緩慢。在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的積極主導下,現己逐步向較具組織化的運作模式發展,而且會員國之間經濟合作范圍也有日趨多元化的趨勢。

1999年9月29日,在新加坡舉行的第十三屆東盟自由貿易區理事會決定將文、印、馬、菲、新、泰等六個原始會員國貿易自由化完成的時間表提前至2015年,其余越、老、柬、緬等四個新加入的會員國于2018年達成貿易自由化的目標。進而1999年的東盟第三屆非正式首腦會議又宣布,六原創始國將完成貿易自由化時間再提前五年,即為2010年之前完成;越、老、柬、緬等四國也將提前三年于2015年達成貿易自由化的目標,同時也預定于2002年將東盟區域建成為自由貿易區。

(二)實現東盟自由貿易區的重要措施

1、關稅措施,實施"共同有效普惠關稅",英文簡稱CEPT。該關稅措施是一項東盟會員國間的合作協議,約定各會員國選定共同產品類別,具體排定減稅的程序及時間表,并自1993年1月1日起計劃在15年內,逐步將關稅全面降低至0-5%,以達成設立自由貿易區的目標,即東盟會員國將在區域內彼此間實施CEPT但對非東盟會員國家關稅則仍由各國自行決定。

但是,有部分產品不適用CEPT制度,如,部分農產品,農產品原料,活動物、動物產品、部分植物產品、調制食用油;動植物蠟、食品、飲料、酒類及醋、煙等。此外,基于維護國家安全、公眾道德規范、人類、動植物生命有關物品以及有藝術、歷史、考古價值的物品也屬例外范圍。

CEPT減稅計劃分兩種方式實施(自199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1)快速減稅,即產品稅率在20%以上者,應在10年內降呈0-5%,于2003年1月1日前完成;產品稅車在20%及其以下者,應在七年內降至0- 5%。2000年1月1日前完成。快速減稅包含15項產品,即植物油、藥品、肥料、皮革、紙漿、珠寶、水泥、化學藥品、紡織品、銅電線、電子產品、木藤制家具品、陶瓷及玻璃制品等產品。

(2)正常減稅,產品稅率超過20%的,分為兩個階段實施,首先在前5-8年(2001年1月1日前)降至20%。再依照經同意的進度在7年內降至0一5%(2008年1月1日前)。產品稅率在20%及其以下者,在10年內降至0一5%(2003年1月1日前)。

CEPT減稅計劃必須經由東盟自由貿易區理事會(AFTA Council)核準,符合東盟產品才能適用CEPT關稅;所謂東盟產品,即其自制率至少為40%。此40%的自制率可源自單一國或兩個以上的東盟會員國并可累計。據東盟秘書處提供的資料顯示,東盟原始六會員國提出的42,622項2000年關稅調降產品項目,有38,456項已調降至5%以下,占全部清單90.2%。

在1999年9月召升的第13屆東盟自由貿區理事會議決定,對貿易自由化重中之重的共同有效普惠關稅的實施,六原創始國于2002年內對CEPT清單內產品關稅全部調降至5%以下,越南于2003年;緬甸及老撾則在2005年。另外,同年11月舉行的第二屆東盟非正式首腦會議再度宣布,六原創始國于2010年免除所有產品關稅,實現完全自由化,而越、老、緬、柬亦于2015年達成自由化目標。

2、原產地規定(Rules of Origin)

東盟為使區內成員國較非成員國享有較多貿易優惠或較低關稅,在1977年東盟各國簽訂的"東盟普惠貿易安排協定"的基礎上,1992年12月11日AFTA理事會在雅加達研訂"CEPT原產地條規"(Rules of Origin for CEPT)。在CEPT協議下,會員國自另一會員國直接進口東盟國家產制成份比率不低于40%的產品,經出口國家主管機關(AFTA Units)核發產地證明者,可享有優惠關稅。一些東盟域外國家認為,AFTA即便是符合WT0要求,但其原產地規定仍可能是一種貿易保護主義,因為該原產地規則是限定東盟自由區內國家,那么就等于對圈外國家是變相貿易壁壘。在原產地規定之限制下,東盟各國保障了區域內國家利益,可吸引許多廠商前來生產。對于圈外國而言,原產地規定具有強烈的排他性。

3、推進服務業自由化進程

1992年東盟各國決定成立東盟自由貿易區時,對服務業貿易自由化并無具體決議,僅就東盟將"繼續改進與發展區域郵政及電訊系統",以及將"繼續其促進旅游及觀光"等事宜達成共識。直到在1995年12月在泰國召開的第五屆東盟首腦會議,服務業自由化才有具體進展。在該會議期間,會員國完成了"東盟服務業框架協議"(ASEAN Framework Agreement on Services)的簽署,希望在WT0服務業貿易,總協議(簡稱GATS)范外,另尋求加強彼此間服務業的合作、消除服務業貿易限制,以及擴大服務業自由化的深度和廣度。1998年12月在河內舉行之第六屆東協高峰會議中,會員國在特定承諾表上進行較多談判,并達成了在非WT0會員國成員也享有與WT0成員在GATS規范下相同的待遇,會員國應將特定承諾表的優惠待遇擴及所有其它會員國等項決議。至此,東盟對未來區內服務業貿易發展已有了進一步之共識。

東盟服務業架構協議主要內容仍以WT0服務業貿易,總協議(GATS)規范為主。由于發展中國家一般認為,服務貿易利益主要在于發達國家,發達國家應積極協助發展中國家。因此GATS在條文中對"增加發展中國家的參與"及"回合談判中發展中國家的義務減輕"有了具體規定。該規范使得發展中國家依法可拒絕將較大范圍的服務部門納入市場開放承諾,因此相當多數的發展中國家服務貿易承諾表所涵蓋的范圍極為有限,其開放速度也因而較為緩慢,所以東盟各國間服務業開放速度顯得較商品關稅減讓速度緩慢的多。

目前東盟中除越南、老撾及柬埔寨等三國非WTO會員國外,其余七國已成為WTO會員國。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