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上海落戶73所海外大學(上海留學生落戶流程)

时间:2024-05-29 02:36:55 编辑: 来源:

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

4.申請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或聘用合同。

5.人事檔案核實情況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如檔案為非本單位保管的,由在滬檔案保管單位提供。

其中,第1項材料僅需單位首次申請(注冊)時提供。

(二)單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來本市創辦留學人員企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及團隊核心成員,單位另需提交:

1.企業驗資報告。

2.企業最近連續6個月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稅單。

3.企業最近連續6個月為至少1名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

4.企業章程及相關決議。

其中,第4項材料僅需團隊核心成員申報時提供。

(三)個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如為進修人員的,提供國(境)外進修材料和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2.出國留學前國內獲得的相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如出國前系在職人員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3.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

4.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如留學期間戶籍已注銷的,提供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材料。

5.符合第四條激勵條件的,需補充提交相應材料。

(四)個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區公共戶的,提供在滬落戶地址材料。落戶本人在滬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權證;落戶在滬直系親屬房屋的,提供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和產權人共同簽署的同意入戶意見書;落戶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管理單位的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同意入戶意見書。

2.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書;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證及符合國家和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個人承諾。

本實施細則所需材料中,能夠通過數據共享或網上核驗的材料及能夠通過電子證照庫調取的證照,無需重復提交。

第七條 申辦流程

(一)申請單位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向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等電子文檔。

(二)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一網通辦”系統收到申請后,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門告知申請單位補齊或重新上傳相關材料;對材料齊全有效的,進入人事檔案核實階段。核實通過后,申請單位向受理部門遞交書面材料進行現場受理,受理部門核驗原件、根據實際留存原件或復印件。受理部門在現場受理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三)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四)審核通過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將人員信息發送至公安部門,并通過“一網通辦”系統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及審核過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上述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或退回的結果及理由。

(五)審核通過的人員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八條 家屬隨遷條件

符合落戶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其配偶(須在留學人員學成回國前與其結婚,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和16周歲及以下或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屬隨遷范圍。

申請人配偶需隨遷的,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配偶暫未回國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待回國后再申請補辦落戶手續。

申請人子女需隨遷的,如子女在國內出生,須在父(母)原戶籍地辦理出生登記落戶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國外出生,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暫未回國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待回國后再申請補辦落戶手續。

第九條 家屬隨遷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在滬落戶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證、中國護照或旅行證及簽證、出入境記錄;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需隨遷的,提供學籍材料。

(二)在滬檔案保管單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檔案核實情況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配偶來本市前原來在外省市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三)放棄隨遷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書面放棄隨遷承諾書。

第十條 法律責任

申請單位和留學回國人員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規定,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或者偽造。如有弄虛作假、偽造或申辦落戶后人員流失異常等情況的,根據其情節輕重,暫停或取消其申請資格,并將相關信息納入申辦系統。對審核通過后發現具有違反相關規定等不宜申辦落戶或通過虛假材料騙取本市常住戶口等情形的,撤銷審核決定、注銷其本市常住戶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實施細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實施細則中未盡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原《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滬人社外發〔2015〕49號)同時廢止。

同時關于出國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工作辦理戶口的通知

滬人[1998]23號

為了鼓勵出國留學人員來上海工作,促進上海經濟和社會發展,加強本市戶籍管理,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政策及當前留學人員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現對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定居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做如下規定:

一、留學人員及其從國外隨歸的配偶、子女,經批準來滬定居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留學人員(家屬)入戶證明信》樣張附后)和護照(復印件)等文件,辦理落戶手續,其國外出生的子女,應提供國外出生證明。

上述人員出國時如未注銷國內常住戶口,在辦理上述手續時,還應持有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到區、縣公安部門申領《準予遷入證明》。留學人員雙方或其中一方可從國外隨帶子女來滬定居。

二、留學人員來上海定居工作,其國內隨調、隨遷的配偶、子女,經批準來滬定居的,憑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留學人員(家屬)入戶證明信》及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準予遷入證明》等文件,到入戶地的公安部門辦理入戶手續。

留學人員子女隨遷如超過規定年齡,可照顧隨帶一名與其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男性不從外省市隨帶子女來滬落戶(離婚、喪偶除外)。

三、留學人員來上海定居工作,隨歸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國護照的,憑經上海市人事局批準并出具的蓋有上海市留學人員工作處印章的證明、本人外國護照,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外國人在滬居留手續,居留期限一般為一年,但不得超過留學人員在滬居留期限。

來上海應聘短期工作或投資辦企業的留學人員,憑蓋有上 海市人事局印章的由上海市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的《出國留學人員回國短期工作證》到指定的公安部門辦理暫住戶口手續。其隨歸配偶或子女如持外國護照,在滬居留辦理手續同上。

四、本規定不適用于回國探親、旅游的留學人員。

五、原有文件規定與本通知規定有抵觸的以本通知為準。

什么樣的國外學歷回國后是不被教育部認可的?怎么辦理學位認證呀?

認證難、周期長、費用偏高……學歷學位認證手續難辦,是許多留學生回國的一大煩心事兒。那這學歷認證到底怎么弄?今天,朗閣小秘書就來給大家好好說道說道。

什么是學歷認證?有用嗎?

留學回國后,大家最關心的當然就是以后的就業問題。但自己的留學學歷是否能被國內的招聘機構認可?這時候你就需要了解一下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是指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簡稱“留服中心”)根據歸國留學生提出的申請,鑒別國(境)外學歷即學習經歷的認證。

根據國家相關部委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的相關規定,留學生報考公務員、到國企、事業單位等處工作,都必須提供留學學歷認證,同時在此類單位職位升遷和調整時也同樣需要向人事部門提供留服認證。

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是申請者的自愿行為,不具強制性。認證價格為360rmb/份,留學歸來的小伙伴們可根據需求,自行選擇要不要做認證。

怎么認證?

留學學歷認證有統一的官方渠道。申請者在線辦理申請即可,買粉絲為:買粉絲://zwfw.cscse.e.買粉絲(新版)

界面如下:

具體認證流程:

注意事項:

1、由于出入境記錄只能獲取近十年的,若所認證的文憑證書早于10年前頒發,請在后續的上傳材料步驟中上傳學習期間護照上所有的出入境章。

2、在線申請時,需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件。

3、學歷學位認證系統采用在線支付方式。認證申請人需使用帶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借記卡或信用卡均可)進行在線支付。支付完成,認證申請即提交成功。

4、自2019年6月28日認證系統更新后,舊版認證系統已不再接收新認證申請。但此前已經進入認證評估流程的申請人,認證評估工作仍將正常進行。但在舊版系統中提交的申請,還需在舊版系統中查詢進度及申請后續服務。舊版認證系統買粉絲為:買粉絲://renzheng.cscse.e.買粉絲/Login.aspx

要準備哪些材料?

自2018年1月1日起,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不需再提供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譯件。

此外,為保證認證辦理進程,同時持有國外源語言證書及英語證書的申請人,需在提交源語言證書時,一并提交英語證書。

打個比方:我在德國留學,則要提供源語言(德語)文憑證書和英文版的。

具體看下表:

國外學歷學位認證

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

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認證

1.需要認證的國外文憑證書

1.需要認證的港澳臺地區文憑證書

1. 需要認證的國外文憑證書

2.國外學習期間使用的護照

2.在境外學習期間使用的通行證件及簽注

2. 個人身份證件

3.一張二寸證件照片

3. 一張二寸證件照片

3. 一張二寸證件照片

4.按留服中心要求填寫并簽署的國(境)外文憑證書核查授權聲明

4. 按留服中心要求填寫并簽署的國(境)外文憑證書核查授權聲明

4. 按留服中心要求填寫并簽署的國(境)外文憑證書核查授權聲明

5.其他相關材料

5.其他相關材料 注意:

在國外學習時間超過6個月(180天),在申請時選擇“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提交認證申請;

而在國外學習時間不足6個月(180天),在申請時選擇“中外合作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提交認證申請。

常見問題答疑

在國外留學獲得的學位證書丟失,是否還能申請認證?

可以。如證書丟失,請申請者向頒證院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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