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中歐跨境電子貿易物流園(闡述什么是五位一體的對外貿易管制制度?)

时间:2024-06-09 05:40:30 编辑: 来源:

息通信技術領域的聯合科研創新合作倡議,制訂聯合資助計劃。鼓勵各自研發人員參與彼此的科研項目。

4. 在互利共贏的基礎上,繼續執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能效技術合作聯合聲明》,重視中小企業的適當參與。

5. 加強在國際熱核聚變實驗反應堆項目框架內的合作并建立聚變能源研究戰略伙伴關系。加強中歐在核安保、核燃料循環、核事故應急、核廢物管理和核安全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二)空間與航天

1. 在中歐空間科技合作對話和地球觀測組織框架下,加強在地球觀測、地球科學、空間科學與探測等方面的合作,明確合作項目,促進綠色發展。

2. 加強在空間科學、空間應用等領域的合作,建立磋商機制,探討制定長期計劃,明確雙方共同感興趣的合作項目和舉措。

3. 推動哥白尼遙感數據以及伽利略和北斗導航衛星系統的信息交流。探討衛星數據交換和應用方面的合作。加強雙方各自全球衛星導航系統間的民用合作。不斷深化中歐載人航天領域交流與合作。支持雙方開展航天產業和商業領域的合作。

(三)能源

1. 在中歐能源對話框架內加強能源領域合作,重點加強全球能源安全合作。

2. 實施中歐能源合作路線圖,推動雙方在能源立法、政策和標準制定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

3. 進一步探索在低碳能源技術上的合作,以支持經濟可持續發展。

4. 切實發揮中歐清潔能源中心等現有合作平臺的作用,鼓勵企業參加中歐清潔能源中心企業聯盟,并開展試點項目合作。

5. 通過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商簽總體協議,加強科研合作等方式,解決安全高效發展核能的相關問題。

6. 加強能源監管合作,共享區域間以及國際間的經驗和推廣范例,從而促進各國內部能源政策制定的一致性,以及能源市場的效率。中國作為《能源憲章》大會受邀觀察員,將進一步發展與《能源憲章》的關系。

(四)城鎮化

1. 就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城鄉一體化開展合作,推廣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包括涉及公共和企業利益攸關方的透明和平等的協商程序。

2. 辦好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論壇、中歐城市博覽會和中歐市長論壇。完善中歐伙伴關系組織框架,支持相關城市結對,依靠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聯合指導委員會,統籌推進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發展。支持“中歐低碳生態城市合作項目”平臺,提高中歐城鎮化伙伴關系的影響力。

3. 在城市規劃設計、城市的社會經濟事務、城市科學管理、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綠色低碳發展、災害防控和城市交通建設、生態建筑、建筑標準等領域開展對話,交流經驗。

4. 積極推進示范城市建設,支持中歐城市合作項目,推進城市間、城市與園區間、城市與企業間務實合作,為參與的所有利益攸關方創建公平競爭的環境,加大雙方在金融、創新等領域合作力度,提升城市發展的質量和水平。

(五)氣候變化與環境保護

1. 基于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最新報告,加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有關有效國際氣候變化措施的實施,為德班平臺強化行動進程和執行多哈會議成果服務。

2. 合作支持補充倡議,旨在把全球平均溫升較工業化前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共同努力并與其他國家一道,通過多邊渠道包括利用《蒙特利爾議定書》的專長和機制,在審查經濟適用型和技術可行性替代措施的基礎上,逐步減少氫氟碳化物的生產和消費,同時繼續把氫氟碳化物置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排放計量和報告范圍內。

3. 對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計劃于2014年9月舉行世界領導人氣候峰會表示歡迎,幫助全球轉向低碳經濟。

4. 合作建立綠色低碳發展的戰略政策框架,以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改善環境質量和促進綠色產業合作。

5. 通過開展中歐碳排放交易能力建設合作項目,推動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運用市場機制應對氣候變化。加強中歐在低碳城鎮、低碳社區、低碳產業園區等領域及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方面的務實合作,開發低碳技術以推動可再生能源廣泛利用,從而減少化石能源消費和相關排放。

6. 加強在航空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合作,探討如何處理航空對環境的影響,具體包括:探索建立中歐民航業節能減排領域長期合作機制;促進環境友好航空減排技術的研發;增進對航空排放影響的科學認識,為政策制定提供依據;致力于控制和減少航空排放的空管創新;可持續航空生物燃油的研發與推廣;綠色機場的設計、建設與高效運營;各種減排措施影響的定量分析方法學和技術。

7. 在環境監管事務以及環境標準與研究方面繼續開展對話,交流經驗。

8. 有意在亞太經合組織環境產品及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基礎上,尋求雙方在世界貿易組織的合作。

9. 在解決空氣、水、土壤、化學品污染、可持續廢物管理、消費和生產的資源有效性以及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行動方面進行合作。

10. 推動林木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可持續使用,尤其是生態體系服務評估、自然資源資本核算以及創新性金融機制;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2011-2020戰略計劃》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11. 加強中歐水資源交流平臺合作,推動水政策對話、聯合科研和商業合作,共同應對與水有關的各類挑戰,例如水的總量(水資源緊缺、干旱、地下水、城市水系統、水與安全的關系),水的使用效率(水循環、工業用水、水與食物的關系、水與能源的關系),水的質量(減少污染、河床管理)以及水災害。

(六)海洋

加強在海洋綜合管理、海洋空間規劃、海洋知識、海洋觀測與監測、海洋科技研發、海洋經濟發展、海洋能源利用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七)區域政策

促進區域政策領域的相互理解和合作。繼續辦好中歐區域政策高層對話會和研討會,圍繞增長、競爭力、創新、區域合作以及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等重大區域政策問題開展交流。就區域發展的基礎性和前瞻性問題開展聯合研究,繼續實施相關人員能力培訓項目,鼓勵各自區域和地方機構直接接觸與合作,推進試點示范工作。

(八)社會進步

1. 加強社會政策對話,促進社會保障和社會團結,推動充分有效就業,保障職業安全與健康,促進體面勞動,應對包括青年就業、社會福利、社會救助、老齡化、移民和人口流動等方面的挑戰。

2. 共同實施“中歐社會保障改革合作項目”和“中歐高危行業職業安全與健康項目”,進一步發揮現有對話機制的作用。

3. 加強在國際勞工組織合作,進一步推動體面勞動議程。

4. 擴大在衛生領域的對話與交流,包括與世界衛生組織合作,尤其增強在耐藥性、醫療信息化、防癌領域合作,加強藥品監管對話,保障公民健康與安全。

5. 根據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擴大關于殘疾人權利的對話與交流,推進融合,反對歧視,消除障礙。

(九)公共政策

1. 本著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原則,繼續就司法和行政事務開展對話與合作。

2. 建立“中歐公共政策對話機制”,作為中歐在公共政策領域長期對話、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臺。

3. 注意到第九次中歐領導人會晤決定建立的中國經社理事會與歐盟經社委員會圓桌會議定期交流機制舉辦的活動,呼吁雙方加強對話與交流,尤其是在可持續發展、貿易和投資等領域。

4. 推動在防災、自然和技術災難防災準備和應急領域的政策交流與合作。

(十)全球發展合作

加強中歐就重大國際發展問題和各自發展政策的對話與合作,包括推動制定和落實2015年后發展議程和可持續發展目標。雙方同意啟動高官級別年度發展對話。 人文交流是促進和平的積極要素,也是經濟發展的促進因素。中歐人口之和超過全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擴大雙方人民的交往對增進共同了解、促進雙方社會各領域交流至關重要。

主要倡議:

(一)文教和青年

1. 充分發揮中歐高級別人文交流對話機制的統領作用,發揮人文交流作為中歐合作“第三支柱”的作用。努力實現《中歐高級別人文交流對話機制第一次會議聯合宣言》的目標,落實《中歐高級別人文交流對話機制第一次會議后續行動文件》,探尋加強合作的新方式。

2. 根據200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強化文化領域合作。提升文化政策對話水平,加強在文化產業、遺產保護和當代藝術等方面的合作。繼續通過舉辦“中歐文化高峰論壇”等多種方式推動雙方在思想領域的交流。

3. 本著平等友好的原則,鼓勵中國和歐盟成員國互設文化中心。推動雙方大型文化機構、重要藝術節之間開展長期、穩定的合作。

4. 鼓勵漢語在歐盟和歐盟國家語言在華教學。

5. 加強中歐學生學者交流,支持青年互訪交流。合作舉辦中歐青年政策對話、中歐青年組織發展論壇。繼續實施中國支持的“中歐青年友好伙伴”項目和歐盟支持的“伊拉斯謨+”項目下的青年行動。

6. 在中歐高等教育合作與交流平臺框架下,繼續進行中歐教育政策對話。通過“中歐調優聯合研究項目”及其他合作,加強中歐教育體系兼容性。

7. 繼續支持中歐高校建立中國研究中心和歐洲區域與國別研究中心。

8. 推動中歐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二)便利人員往來

1. 對2013年啟動中歐人員往來和移民領域對話表示歡迎,將繼續探索便利中國和歐盟公民相互往來的方式,包括互免雙方持外交護照人員簽證、在打擊非法移民活動方面加強合作等。

2. 落實2013年中歐《關于可持續旅游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特別是建立中歐定期旅游對話和信息交流機制,就發展可持續旅游相關倡議和范例交換經驗。加強游客旅游安全信息交流,通過開展共同項目等促進中歐旅游交往。

闡述什么是五位一體的對外貿易管制制度?

海關必須主動服務、 主動對接、 主動融入于國家發展大局, 以戰略性思維和前瞻性思路謀劃海關現代化發展戰略

海關管理職能是歷史產物, 其范疇、 內涵以及實現路徑應隨著內外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 海關應主動適應世情國情需要, 將稅收征管和貿易管制這兩大基本職能作為全面履職的重要根基, 在總體布局下找準職能定位與實現路徑。 新的歷史階段, 海關應著力在創新職能實現方式和路徑上下功夫, 在“五位一體” 總布局中主動作為, 作出新的更大貢獻。關鍵詞: 海關現代化; 海關職能轉變; 海關改革; 海關定位黨的十八大確立了“五位一體” 的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 這對海關全面履行職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也為建設“三關” 、 踐行“四好” 、 推進“五型” 海關建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預期和理論支持, 指明了現代化海關的發展方向。 筆者結合轉變政府職能這一熱點問題,對新時期海關的定位、 改革與發展問題作一探討。

一、 海關的戰略定位與發展方向總體布局是指向, 是路徑, 也是規律。 于廣洲署長在20 13年全國海關關長會工作報告中指出: “我們要把十八大精神融人到海關具體工作中, 形成我們海關的工作思路和發展戰略。 ” 新時期, 必須主動服務、 主動對接、 主動融人于國家發展大局, 以戰略性思維和前瞻性思路謀劃海關現代化發展戰略。

( 一)開放創新十八大報告強調: “要始終把改革創新精神貫徹到治國理政各個環節。 ” 在轉變職能

創新實現方式的進程中, 既要立足國內, 找準海關改革發展的導向; 也要放眼全球,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