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中國(福建)對外貿易中心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人保 總裁 繆建民 委員)

时间:2024-06-03 07:14:47 编辑: 来源:

分支機構的雙重領導。1983年9月,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升格為國務院直屬局級經濟實體。從1984年1月開始,其分支機構脫離中國人民銀行,改由總公司領導,實行系統管理。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自1956年新豐、太平兩家保險公司從國內保險市場撤出后,一直獨家壟斷中國保險市場。國內保險業務恢復后,中國保險市場也仍然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一統天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對市場的完全壟斷,在當時情況下曾起到過積極的作用,促進了中國保險業在短期內迅速恢復和發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與市場經濟規律相悖的壟斷經營體制的固有弊端逐步暴露出來。壟斷體制窒息了價值規律在保險業務發展中的作用,剝奪了被保險人選擇保險人的權利,導致保險費率居高不下,保險市場開拓力萎縮。因此,改變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一統天下的保險體制已成為當時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1986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牧業保險公司”,專門經營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場內部的種養兩業保險。1992年該公司更名為“新疆兵團保險公司”,并相應擴大業務范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牧業保險公司的成立,打破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獨家壟斷保險市場的局面。1987年,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交通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設立保險部。1988年5月,平安保險公司在深圳蛇口成立。1991年,中國人民銀行要求保險業與銀行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批準交通銀行在其保險部的基礎上組建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成為繼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之后成立的第二家全國性綜合性保險公司。1992年9月,平安保險公司更名為“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成為第三家全國性綜合性保險公司。

從1988年起,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四川省、大連市、沈陽市、長沙市和廈門市設立5家股份制人壽保險公司,開始探索壽險與財產險分業經營的路子。1991年后,中國人民銀行又先后批準在珠海、本溪、湘潭、丹東、廣州、太原、天津、福州、哈爾濱、南京、昆明等地組建股份制人壽保險公司。新建立的壽險公司除了辦理商業保險外,還接受地方政府的委托,代辦社會保險業務。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這些人壽保險公司中都持有一定股份。

1994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上海成立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1月,又批準在上海成立大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7月,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改組為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下設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和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實行產、壽險分業經營。根據《保險法》確立的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分開經營的原則,國務院決定將17家地方壽險公司全部并入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為促進我國的保險事業健康發展,1998年10月7日,國務院批準《撤銷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實施方案》,將原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更名為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原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更名為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原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更名為中國再保險公司;將中保集團所屬的其他海外經營性機構全部劃歸香港中國保險(集團)有限公司管理。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還批準設立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股份制保險公司。

改革開放后,許多外國保險公司看好中國保險市場的巨大發展潛力,希望早日進入中國保險市場。從1980年開始,外國保險公司紛紛到中國設立代表處。截至1999年底,共有17個國家和地區的外國保險機構在我國設立196個代表處。1992年,我國開始在上海進行保險市場對外開放的試點。1992年9月,美國友邦保險有限公司經批準在上海設立分公司,經營人壽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友邦上海分公司引進壽險代理人制度,對中國保險市場的營銷體制產生了巨大的沖擊,激活了潛力可觀的壽險市場。1994年9月,日本東京海上火災保險公司經批準在上海設立分公司,經營財產保險業務。

1999年度,全國共有28家保險公司。按投資主體分,國有獨資公司4家,股份制保險公司9家,中外合資保險公司4家,外資保險公司分公司11家;按經營區域分,全國性保險公司8家,區域性保險公司20家;按業務性質分,綜合性保險公司3家,財產險公司12家,壽險公司12家,再保險公司1家。保險市場初步形成了以國有商業保險公司為主體、中外保險公司合存、多家保險公司競爭發展的新格局。

隨著國內保險業務的全面恢復,各項保險業務取得令人矚目的成就。1980年全國保險費收入4.6億元,到1999年已發展到1393.2億元,增長300多倍,平均每年增長35.08%。開辦的險種也由最初單一的財產保險,擴展到包括財產險、人身險、責任險和信用險四大類幾百個險種。

(一)財產保險

1979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首先是從恢復財產險業務開始的。從1980年到1995年,財產險業務在國內業務中占絕對優勢,1980年、1981年所占比重均為100%,1983年為98.2%,1985年為82.3%。隨著其他保險業務的發展,財產險比重逐年降低,到1999年僅占37.4%。在財產保險中,企業財產險和運輸工具及第三者責任險是主要險種。在國內業務恢復之初,企業財產險保費在財產保險中占絕大部分,直到1987年才被運輸工具及第三者責任險趕上,但至今企業財產險仍是國內業務的主要險種之一。運輸工具及第三者責任保險發展速度很快,1985年這兩項保費收入占總保費收入的比例猛增到42.2%,1987年起躍居為財產保險第一大險種并保持至今。

(二)人身保險

1982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恢復開辦了人身保險業務,當年保費收入僅為159萬元,占國內保費總收入的0.2%。到1999年,保費收入為872.1億元,占當年保費總收入的62.6%。人身險業務恢復初期,開辦的險種主要有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簡易人身保險、養老金保險等,以后陸續擴展到各種醫療保險、子女教育保險、婚嫁保險、團體人壽保險等險種。

(三)農業保險

1982年農業保險開始恢復試辦,試辦后發展很快,試辦范圍逐漸擴大。恢復試辦時只有生豬保險、棉花保險等幾個險種,到1999年已達100多個險種。由于農業保險風險大,承保技術復雜,賠付率高,世界各國一般由政府給予支持。種植、養殖兩業保險自1982年恢復試辦后,一直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全國范圍內經營。1986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牧業保險公司成立后,在劃定區域內也開辦了種、養兩業保險業務。

(四)涉外保險

改革開放前涉外保險業務雖沒有中斷,但長期在很低的水平上徘徊。1980年后,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涉外保險業務快速發展,開辦的險種由20多個擴展到80多個,服務范圍由原先的進出口貿易擴展到技術引進、中外合資項目、對外承包工程、勞務輸出、核電站、衛星發射、國際航運等領域。目前中國保險業已與世界上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上千家保險公司建立了分保業務關系。

(一)保險法制不斷完善

從保險業務恢復以來,我國保險法制建設取得很大成績。

1982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對財產保險合同作了專門規定,這是新中國首次有了實質意義上的有關保險的法律規定。1983年9月,國務院頒布并實施了《財產保險合同條例》。

1985年3月,國務院頒布《保險企業管理暫行例》,對加強保險業的監管發揮了重要作用。

1992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頒布,對海上保險合同作出了規定。

1995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頒布,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范保險經營活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保險法》出臺后,中國人民銀行相繼制定了一些配套的保險業管理規定,如《保險管理暫行規定(試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定》等。

1998年11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后,立即對保險市場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著手修改、補充和完善保險法律法規體系,先后頒布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向保險公司投資入股暫行規定》、《保險公估人管理規定(試行)》等一系列保險規章。

(二)保險監管不斷加強

50年代初,中國人民銀行是保險業的主管機關。后模仿前蘇聯做法,于1952年將保險業監管工作交由財政部負責。1959年國內保險業務停辦,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只辦理涉外保險業務,在行政上成為中國人民銀行國外業務局的一個處。隨著國內保險業務的恢復,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于1984年從中國人民銀行分設出來,成為國務院直屬局級經濟實體。因此,在1959年到1984年之間,中國人民銀行既經營保險業務,又負責對保險業的領導和管理。從1984年開始,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保險監管是其中一項重要工作。1985年頒布的《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均明確中國人民銀行是保險業的監管機關。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保險業和不斷發展,保險監管不斷強化。1998年,為加強保險監管,落實銀行、保險、證券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方針,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成立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是我國保險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從此,中國保險業進入一個新的歷史發展時期。

在政府監管的同時,保險行業自律組織不斷涌現和完善。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成立了保險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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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 總裁 繆建民 委員

政界精英田紀云原國務院副總理

王丙乾原財政部長、國務委員、全國人大副委員長

王光英原全國人大副委員長

李金華原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家審計署審計長

金人慶原北京市副市長、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財政部部長

戎子和原財政部副部長、代部長

王紹鰲原財政部副部長

胡立教原財政部副部長

貝仲選原財政部部長助理

余蔚平財政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翟熙貴原國家審計署副審計長

陳華審計署國外貸援款項目審計服務中心主任

李予昂原國家稅務總局局長

程法光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

孫志強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副部長(中將)

穆虹國家發改委副主任

李克穆保監會黨委副書記副主席

柯卡生銀監會非銀司司長

曹聰國家稅務總局地方司副司長

郭左踐中國保監會財險監管部主任現中國保監會天津監管局局長

楊凌隆中央辦公廳調研室主任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丁先覺財政部基建司司長國務院金融監事會原主席

范巍國務院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

侯慧君中央紀委監察部駐教育部紀檢組監察局副局長

易仁萍審計署管理司副司長

張漢興財政部會計司副司長民政部計財司司長中華慈善總會副會長

魏禮江國務院金融機構監事會主席

傅東中國財政雜志社黨委書記兼社長

譚純喜中國審計報社社長

貴敏財政部農業司副司長

路英財政部社保司副司長

劉光忠財政部會計司副司長

劉鍵國土資源部財務司副司長

謝庚中國證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

畢朝英財政部離退休局副局長

杜儉國務院金融機構監事會原主席

劉高潮國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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