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中國海外投資協會(中國投資協會有多少個專業委會?)

时间:2024-05-20 07:10:32 编辑: 来源:

以上會員共同推薦并報業務主管部門同意,由理事會民主選舉產生。

第三十條 本會會長為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時,需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并經社團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后,方可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條 本會會長(或常務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2、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4、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5、提名副秘書長,決定各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6、處理本會其他日常事務;

本會副會長、秘書長協助會長工作。

第三十二條 因特殊情況,上述會長職權也可由會長指定一副會長代為行使,代行職權者對會長負責。

第三十三條 本會根據需要可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名譽會長和顧問人選,由常務理事會推選,并提請理事會審議通過。

第五章 專家委員會、行業委員會、分會

第三十四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立專家委員會,指導協會工作。

第三十五條 本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可組織成立若干行業委員會或分會。行業委員會或分會的成立,須報業務主管部門批準,并在社團主管部門登記。行業委員會或分會在本會理事會領導下開展工作,不具有法人資格。

第三十六條 行業委員會或分會依照本會章程制定行業委員會或分會章程和議事規則,自主開展活動,接受本會領導和監督。

第三十七條 行業委員會或分會由同行業企業會員組成。凡本會會員,從事某一行業委員會或分會所開展或協調事務的活動,擁護該行業委員會或該分會章程,經申請均可成為該委員會或該分會會員。

第三十八條 行業委員會或分會的主要任務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

2、促進、協調和規范本行業企業會員的生產經營活動,增強自律機制;

3、聽取和反映本行業企業會員的意見與要求,就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向政府部門提出建議。

第三十九條 行業委員會或分會的組織與活動辦法,由本會根據本章程與行業委員會或分會視其不同特點分別制訂。

第四十條 行業委員會或分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行業委員會或分會會員會議,行業委員會或分會會議閉會期間由會員會議選舉的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負責日常工作。行業委員會或分會負責人為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秘書長由本會常設辦事機構人員擔任。行業委員會或分會領導人員的任期、職權和工作規范由行業委員會或分會自行制定。

第四十一條 行業委員會或分會的常設辦事機構設在本會。確需另行設立的,須由本會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報主管部門批準。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四十二條 本會經費來源:

1、會員繳納的會費;

2、政府資助;

3、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的有償服務收入;

4、有關方面或國內外友好人士及組織的捐贈和贊助;

5、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由本會籌集的專項資金;

6、利息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四十三條 本會經費的使用:

1、協會的會務活動;

2、組織會員參加的活動;

3、本會的日常開支。

第四十四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四十五條 本會的經費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六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七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任時,必須經過必要的審計并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八條 本會的資產處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

第四十九條 本會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依照社團主管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財務審計。

第五十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一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各項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協會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二條 本會章程需修改時,由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擬定修改方案,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三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報民政部門核準后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五十四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注銷的,由常務理事會或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五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五十六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外的活動。

第五十七條 本會經社團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五十八條 本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本章程經2001年7月6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六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本會理事會。

第六十一條 本章程自社團主管部門核準之日起生效。

中國投資協會的業務范圍

1.積極貫徹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產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和投資政策,引導投資活動,反饋實施情況和政策效應。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政策、立法、重大改革等建議,并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投資主體對國家投資工作的意見、建議和呼聲。

2.向會員及時傳遞政府意圖和政策取向等有關信息,向政府反映會員要求并提出投資政策、立法、重大改革等方面的建議,成為會員和政府間對話的窗口。

3.采取多種方式,提高會員的素質。組織會員和各類投資主體的高級管理人員參加國內外專業培訓、專題講座和考察,提高決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4.建立中國投資企業家人才信息網絡和會員聯誼會制度,溝通信息,加強合作。

5.提供信息服務,幫助會員及時了解宏觀經濟形勢和發展趨勢、重大的宏觀經濟決策背景,把握投資機會和規避風險。推薦投資項目,介紹合作伙伴,拓展融資渠道,促進經濟合作。建立會員之間的電子信息網絡,編輯出版協會刊物,加強協會與會員之間的信息交流,為會員單位提供經濟、投資、技術、市場、行業等方面的信息,通報全國在建項目投資規模、投資產業結構、地區布局、投資熱點等等。

6.根據會員和各類投資主體的要求,提供市場調查與分析、投資策劃與決策、項目評估與工程買粉絲、項目融資與管理、企業診斷、企業兼并與資產重組、企業上市和海外投資,以及法律、會計、資產評估、監理等買粉絲、顧問服務。

7.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會員要求,提供法律援助,幫助會員解決在投資活動中遇到的矛盾問題,調解投資主體之間的權益糾紛。

8.為會員向西部投資提供環境和投融資買粉絲,疏通和協調會員和當地政府間的關系,協助會員在西部地區尋找投資機會。

9.積極促進中國投資業與國際接軌,加強與國內外投資機構的聯系,協助做好招商引資和走出去戰略,為會員的國際交往和經濟合作,提供信息和途徑。

10.圍繞投資活動中的熱點、難點和重大問題,廣泛開展投資理論研究、政策調研和經驗交流,探討各類投資主體的定位、發展戰略、經營模式、科學決策與管理等。

中國國際投資促進會的業務范圍

(一)積極宣傳我國的經貿政策和投資環境;

(二)廣泛聯系境內外相關商會、協會和投資促進機構、經濟團體,建立經貿投資促進業務渠道和信息交流平臺;

(三)積極參與中國政府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舉辦的活動,并通過開展包括投資貿易研討會、洽談會、展覽會等在內的各類投資促進活動,促進我國與我擬建立或已建立的區域經濟合作組織或地區的投資貿易合作;

(四)在商務部的組織下參與投資促進國際組織的活動,加強與各國投資促進機構的溝通與合作;

(五)整合國內外投資貿易促進資源,為外商來華投資和加強我國東中西部地區合作提供買粉絲、服務;

(六)參與國家“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在國家確定的重點地區建立與國外投資促進機構的合作機制,為到海外開展投資貿易合作的中國企業提供服務;

(七)組織國內外研究機構、專家和學者對國內外經貿投資問題進行調研和研討,出版相關刊物和報告,積極推動投資環境和投資促進方式、方法的改進;

(八)為政府和企業提供市場調研、專業培訓、投資項目評估與包裝、項目開發與管理、大型投資經貿促進活動策劃等服務;

(九)組織國內外企業和投資者在境內外進行商務考察、經貿交流等活動;

(十)促進中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之間平等互利的民間經濟、貿易等領域的合作;

(十一)承辦政府部門交辦的各項任務;

(十二)辦理其他與本會宗旨有關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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