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中國外貿現狀(中國對外貿易現狀和前景)

时间:2024-05-17 15:34:54 编辑: 来源:

8.3億美元、770億美元、254.7億美元和222.6億美元,對這六個國家(地區)合計占同期我國民營企業國別出口總額的61.8%。

(四)一般貿易進出口額占七成以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物流貨物進出口大幅減少。前8月,我國民營企業進出口主要以一般貿易、加工貿易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物流貨物為主,其中,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出口總額為6870.6億美元,同比增長12.3%,占同期我國民營企業進出口總額的72.3%;加工貿易方式進出口991.8億美元,增長15.1%,占比10.4%;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物流貨物進出口額為794.3億美元,同比大幅下降44.8%,占比8.4%。

我國民營企業對外出口的貢獻達到6332.9億美元,同比增長6.8%。其中,一般貿易的出口達到4843.6億美元,增長13.3%,是所有貿易方式中對出口貢獻最大的;其次是加工貿易,對出口的貢獻為662.7億美元,增長6.7%,與一般貿易相比,加工貿易對出口的貢獻較小。

(五)出口和進口均以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為主。前8月,我國民營企業出口前五大商品分別為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服裝及衣著附件、紡織紗線及制品和農產品,上述五種商品比重高達76.5%。其中機電產品出口額2518.7億美元,同比微降0.01%,占比39.8%;高新技術產品出口809.7億美元,下降18.8%,占比12.8%;服裝及衣著附件出口771.3億美元,增長12.6%,占比12.2%。

同期,我國民營企業進口產品主要以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農產品、鐵礦砂及其精礦和初級形狀的塑料為主,比重超8成。其中機電產品進口1126.6億美元,下降11.9%;高新技術產品進口801.4億美元,下降17.4%;農產品進口425億美元,增長22.8%;鐵礦砂及其精礦進口260.5億美元,增長4.6%;初級形狀的塑料進口129.8億美元,增長15.3%;上述五種商品進口額合計占同期我國民營企業進口總額的86.6%。

(六)鑒于當前日益復雜的國際環境,出口方面,我國民營企業對外貿易應立足穩中求進,著重于穩定增長,優化產品出口結構,提升產品質量,努力克服成本升高和貿易摩擦增多等困難,同時,我國民營企業也應該著眼于未來,加大外貿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力度,加速貿易方式的轉變,增強對外貿易的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七)此外,在進口方面,應放寬限制、加大扶持力度,鼓勵民營企業擴大進口規模,支持民營企業提升創新能力、扶持科技成果產業化和市場示范應用、引導民間資本設立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支持民營企業充分利用新型金融工具融資等10大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在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發展壯大。上述政策的實施,將拓寬民營企業的發展空間,緩解民營企業在融資方面的困難,有利于企業的轉型升級,推動民營企業做大做強。

中國對外貿易現狀和前景

國對外開放的現狀及前景

外經貿部外資司副司長 孫鵬

各位來賓,

女士們、先生們:

很榮幸能夠借此機會向各位介紹一下中國服務業對外開放的現狀及前景。

對外開放伊始,中國服務業的部分領域即開始引入外資。中美合資的建國飯店,即是我國首批批準設立的3家外商投資企業之一。此后,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服務業對外開放的領域日益擴大。目前,中國服務業的絕大多數領域,外國投資者均已不同程度地參與了投資。截至2001年底,以服務業為中心的第三產業累計合同外資額2680億美元,占全國合同外資總額的35.97%。2001年服務業實際使用外資額外金額114.11億美元,占全國實際使用外資總額的24.35%。正是由于中國政府積極、合理、有序地引導外商進入中國服務業市場,才促進了中國服務業的快速發展。下面,我著重介紹一下中國銀行、保險、電信、商業零售以及旅游等領域吸收外資的一些基本情況及政策。

一、銀行

中國從1982年開始銀行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工作。1995年,經國務院批準,銀行吸收外資試點城市由原來的13個擴大到24個,1999年又擴大到全國所有中心城市。目前,外國金融機構可以在中國所有城市開設營業性金融機構,投資形式包括:外資銀行分行、獨資或合資銀行,獨資或合資財務公司、合資投資銀行。截止2002年6月底,外商在華設立的營業性外資金融機構(保險除外)共167家,其中分行147家,合資銀行7家,獨資銀行6家,外商投資財務公司7家,代表處233家。1996年12月我國開始允許外資銀行試辦人民幣業務,截至2000年底,經人民銀行批準可以從事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已達32家,其中上海26家,深圳8家。2001年底國務院頒布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主要修改內容是:允許外資銀行不受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全面開展外匯業務;取消現行人民幣業務市場準入對外資金融機構設定的業務規模數量指標要求;不再要求合資銀行或財務公司中方合營者必須是金融機構;對人民幣業務將按入世承諾的時間和地域逐步放開,直至5年內將全部取消地域和服務對象的限制。

二、保險

1992年,中國開始有條件地開放保險市場,允許外國保險機構在上海試點舉辦保險分公司和合資保險公司。1995年又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廣州。截至2001年底,共有29家外資保險公司在我國設立了44家營業性機構。最近,加拿大的合資保險公司光大永明和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分別在天津和北京正式開業。外資保險機構在我國主要開展境內外商投資企業財產保險及與此相關的信用險和責任險、外國個人付費人身保險以及上述業務的再保險等業務。去年底,國務院頒布了《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于今年2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明確了外商向保險業投資的資格條件、設立程序、業務范圍、法律責任。保險業的進一步開放,將嚴格按照中國在入世服務貿易減讓表中的承諾在入世2-3年內逐步實施。

三、電信

加入WTO前,電信經營業務屬于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入世后,根據中國加入WTO的承諾,電信業開始有步驟、有限制地向外國投資者開放,并在入世后的5年內逐步放寬地域、外資比例和業務范圍等方面的限制。為此,2001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信息產業部和外經貿部聯合頒布了《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明確了外商投資設立電信企業的條件、程序,并在2002年4月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取消了外商投資于電信運營業的禁令。2002年3月22日,美國AT&T公司和上海市電信公司、上海信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成立的我國第一家電信運營企業--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開業。相信中國的電業將在外資的推動下獲得更大的發展。

四、商業零售

1992年國務院決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大連、廣州、青島及5個經濟特區各試辦1-2家中外合資商業零售企業,之后又決定在北京和上海共試辦2家合資連鎖商業企業,在內地試辦幾家與臺商合資的商業零售企業。1999年年6月25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聯合下發了《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將試點地域擴大到了所有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經濟特區,并對中外方資格條件、中外方股權比例等予以了明確規定,同時國家正式開始了外商投資于批發業的試點。

目前為止,經國家批準的合營商業零售企業共計49家,商業批發企業1家。上述49家企業共設立分店482家,項目總投資29.38億美元,累計注冊資本總額6.03億美元,其中外方累計注冊資本總額5.14億美元。歐美著名的跨國連鎖企業,如沃爾瑪、麥德龍、歐尚、百安居等均已在華投資設店,開展連鎖經營,其中美國沃爾瑪已在華設立了13家分店,德國麥德龍設立了15家分店,法國歐尚設立了4家分店,英國百安居設立了12家分店。

與此同時,國家有關部門正在依法對地方自行批準的277家外商投資商業企業進行清理、整頓。目前,已有近50家完成了整改工作,其它企業的整改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為進一步促進國內商業企業的改革與發展,推動國內市場建設,按照我國的入世承諾和商業領域利用外資的發展規劃,有關部門正著手重新修定《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不久即將公布。新辦法擬將商業領域利用外資工作由試點轉為正常開放,并將進一步放寬外資準入條件。

五、外貿

中國政府規定,外商可以在國務院批準設立的深圳福田、沙頭角、汕頭、廈門、海口、大連、天津、青島、張家港、外高橋、寧波、福州、廣州等保稅區內成立貿易企業,在保稅區內從事轉口貿易和為保稅區內企業代理生產用的原材料、零配件的進口及產品的出口。

1996年9月,外經貿部頒布了《關于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試點暫行辦法》,允許在上海浦東和深圳經濟特區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經營除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出口商品和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1進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從而開始了我國外貿領域吸收外商投資的試點。

目前,經批準可以從事外貿進出口業務和部分外貿業務的外商投資企業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外商投資外貿公司

共計批準設立了5家合資外貿公司。近期外經貿部正在修改外商投資設立外貿公司的試點辦法,擬放寬設立條件、取消試點地域和數量限制。有關修改方案現已上報國務院。

2、外商投資性公司

根據外經貿部1995年頒布的《關于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暫行規定》及1999年和2001年頒布的兩個補充規定,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投資性公司可以以代理或經銷的方式銷售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并可以在境內收購不涉及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出口。允許投資性公司購買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系統集成后在國內外銷售,如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不能完全滿足系統集成需要,允許其在國內外采購系統集成配套產品,但所購買的系統集成配套產品的價值不應超過系統集成所需全部產品價值的50%。同時,在投資性公司所投資企業投產前或所投資企業新產品投產前,為進行產品市場開發,經批準,可允許投資性公司從其母公司進口少量與所投資企業生產產品相同或相似的非進口配額管理的產品在國內試銷。

3、年出口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

根據外經貿部2001年下發的《關于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生產型企業經批準可以從事非配額許可證管理、非專營商品的收購出口業務,并可以參加自產產品的出口配額招標。據統計,目前,出口額超過一千萬美元的外商投資企業達2073家,出口總金額為857.82億美元,占外商投資企業出口總值(1332.35億美元)的64.4%。

此外,根據現行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也可以從事國內產品的采購出口和自營商品的進出口業務;根據《關于擴大外商投資進出口經營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外商投資研發中心可以為進行其研發產品的市場測試進口并銷售少量其母公司生產的高新技術產品。

六、旅游

1998年以前,中國只允許在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內設立中外合資的旅行社。按此規定,中國政府批準設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資旅行社---云南力天旅游有限公司。1998年底,外經貿部與國家旅游局聯合頒布了《中外合資旅行社試點暫行辦法》,進一步擴大了旅行社的對外開放,改變了過去外商只能在12個國家級旅游度假區設立合資旅行社的狀況。2002年1月,國務院公布了《旅行社管理條例》,進一步降低了合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金標準(外商投資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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