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強化貿易保護什么意思(全國保險停辦什么意思)

时间:2024-05-29 04:16:45 编辑: 来源:

主要為:

第一,宏觀調控政策和微觀規制政策在糾正市場失靈方面有互補性,宏觀調控政策從宏觀經濟和國際經濟視角糾正市場宏觀失靈和國際市場失靈對經濟的影響,微觀規制政策從微觀視角糾正市場微觀失靈,兩者從不同的視角互補地糾正市場失靈。

第二,微觀規制為宏觀調控奠定微觀基礎,宏觀調控為微觀規制創造良好的環境。微觀規制政策從微觀上糾正了市場失靈,提高了市場的效率,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規范了市場主體的運營,激勵市場主體健康發展,增進社會福利,為宏觀調控建立起良好的微觀基礎。有效的宏觀調控政策使得閑置的社會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物價穩定,失業率低,為微觀規制政策的實施提供了健康的宏觀經濟環境。

第三,宏觀調控和微觀規制的互補性,從不同的側面彌補了單一政策的不足和缺陷。如為了消除通貨緊縮的消極影響,從宏觀調控政策來說,政府要運用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刺激總需求;從微觀規制來說,政府適當放寬市場準入的限制,從源頭上刺激投資需求的增加。兩者相輔相成地刺激需求增加,從而達到促使價格回升、經濟穩定增長的目標。

三、加入WTO后必須加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

中國加入WTO后, 依據宏觀調控政策和微觀規制政策的差異性和互補性,確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職能,集中中央政府宏觀調控權,加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能夠有效地糾正市場宏觀失靈、防范國際市場失靈對國內經濟的消極影響,促進宏觀經濟穩定發展。中央政府制定的微觀規制政策有助于保護國內產業。

1.加入WTO后中央政府的職能和宏觀調 控部門

就宏觀調控和微觀規制而言,中央政府的主要職能是:進行宏觀調控,糾正國內宏觀失靈和國際市場失靈對國內的沖擊,保障國家經濟安全;制定全國統一的微觀規制法規和微觀規制政策。

宏觀調控是對國民經濟總量進行調節,根據中央政府的職能和宏觀調控政策工具的特點,中央政府負責宏觀調控。中央政府的發展計劃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和國家對外經濟貿易部等綜合經濟部門是負責宏觀調控的部門。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宏觀貨幣政策、國際經濟政策中的匯率政策和國際資本流動政策,財政部負責宏觀財政政策,國家經貿委負責國家產業政策,國家對外經濟貿易部負責國際經濟政策中的對外經濟貿易政策,發展計劃委員會負責政策的協調。

2.集中和加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

加入WTO后,為了更好地順應經濟全球化,應對入世后的挑戰, 宏觀調控的權力不僅要一如既往地集中在中央政府,而且要進一步加強。宏觀調控權集中在中央,有利于經濟社會總量平衡,為經濟社會創造良好的宏觀環境。建立二級調控和多級調控體系不利于宏觀調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也難以應對國際市場的風云變幻。

第一,金融宏觀調控權必須集中在中央。隨著金融全球化的發展,世界金融市場迅猛發展,不少WTO 成員國的各種類型的金融機構大都已融入全國的金融網絡、或國際區域性的金融網絡、或全球性的金融網絡,這些國家都是由中央政府發行本國貨幣,制定貨幣政策,綜合運用公開市場業務、再貼率、存款準備金率等貨幣政策工具調節金融市場和社會供求,調節宏觀經濟、應對國際金融市場的干擾或失靈。

在金融全球化條件下,各個WTO成員國的任何地方政府, 都無力通過國內地方政府地區性的貨幣政策和貨幣政策工具,達到調節全國宏觀經濟的目的。因此,在加入WTO 后,為更好地克服宏觀失靈、抵御國際市場失靈的消極影響,中央政府要進一步加強金融宏觀調控權,運用貨幣政策調節宏觀經濟。

第二,制定和調整國際經濟政策的權利必須集中在中央。國際經濟政策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一國的國際收支平衡和經濟穩定,地方政府的對外經濟政策不能調節全國的進出口,更無力調整國際資本的流入和流出。因此,WTO 成員國,特別是歐美日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都將制定和調整國際經濟政策的權力集中在中央。只有將制定和調整國際經濟政策的權力集中在中央,由中央政府確定匯率政策、國際資本流動政策和對外經濟貿易政策,才能保持國際收支平衡和國內經濟穩定增長。

第三,中央要加強財政宏觀調控權。一是根據中國加入WTO 的承諾,中國要降低關稅,調整國內稅制,取消可訴的財政補貼和擴大政府采購等,履行這些承諾,需要中央加強財政宏觀調控權。二是在現行宏觀調控體制下,地方政府沒有必要,也不宜要求宏觀調控權。在現行的分稅制的財政體制下,除了中央財政可以留赤字外,從省到鄉的各級地方財政都要求財政自求平衡,地方政府既沒有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權力,又沒有調整現行稅制的權利,而且許多地方政府的財政支出都是剛性的。在這種情況下,除了財政收入增長較快的經濟發達地區外,絕大多數地方政府想通過調整財政收支手段來調節本地區經濟的供給和需求都缺乏有效的手段和資源,更何談在多級調控的體系下調節國民經濟總量。因此,必須由中央政府調節財政收支,才能有效地調節經濟社會總量,實現宏觀經濟調控目標。

3.中央政府應根據WTO規則制定和調整微觀規制政策

加入WTO后,中央政府要根據WTO的規則,調整和制定微觀規制政策,以實現有效地糾正國內市場的微觀失靈,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競爭秩序,化解經濟全球化對國內產業的沖擊,保護國內產業發展。

(1)微觀規制的部門

微觀規制是對經濟社會中的市場主體活動進行調節,凡涉及管理市場主體活動的各政府部門部都是微觀規制部門,所以,中央各部委和地方政府都具有微觀規制職能,制定微觀規制政策的權力分屬于中央的各部委和地方政府。

對中央政府而言,除了上述宏觀調控部門外,其他的部委都是微觀規制部門。如衛生部門有權制定藥品和醫療標準,國家質量技術檢驗監督部門有權制定產品質量標準等。即使是宏觀調控部門也有部分的微觀規制職能,如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有投資項目審批權,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制定金融監管的法規、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財政部依據財政監督的法律 法規進行財政監督、依法理財等。

(2)中央政府的微觀規制政策調整要增減結合。

一是精簡有關市場準入的微觀規制。中央政府應該根據政府職能的變化,整理現行的微觀規制法律法規,精簡和取消對市場準入的微觀規制,特別要減少審批,給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地進入市場的機會,參與市場競爭。

二是保留一些符合WTO規則的微觀規制政策。 如中央政府保留一些對進口產品的微觀規制政策,有助于形成間接的非關稅壁壘,保護民族經濟。間接的非關稅壁壘是指,國家對進口商品制定種種嚴格的條例,間接地影響和限制商品進口。間接非關稅壁壘包括進口押金制,最低限價制,海關估價,外匯管理,產品和服務的技術標準、以及安全檢驗和包裝規定等。

三是對現行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遺留的空白領域和薄弱領域要增補微觀規制。如增加《反壟斷法》、《反補貼法》、《反傾銷法》等新法律。增補相應的法律法規不僅可以規范國內市場主體的行為,而且,可以規范跨國公司行為。如再出現2001年外國企業在我國進行香蕉傾銷的情況,政府可以依據《反傾銷法》對進口產品實行反傾銷。

制定和出臺《反壟斷法》是當務之急。它是保護國內產業的有效手段。如2001年,歐盟就曾以反壟斷法為由,阻止了美國通用電氣公司收購歐盟的霍尼維爾公司,防止通用電氣公司壟斷歐盟市場。而我國目前還沒有反壟斷法,如果出現跨國公司兼并國內某個行業的所有的或絕大多數民族企業,形成行業壟斷時,政府對這種行業壟斷進行干預就缺乏足夠的法律依據。因此,要盡快制定《反壟斷法》,防范跨國公司壟斷國內行業市場,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保護民族經濟利益。

四、加入WTO后強化地方政府微觀規制

在政府宏觀調控和微觀規制中,地方政府起非常重要的承上啟下的作用。中央政府調整宏觀經濟總量的宏觀調控政策不可能直接規范產業和企業的行為,僅是給保護國內產業和治理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創造良好的宏觀環境。中央政府的微觀規制政策需要通過地方政府貫徹和落實。因此,地方政府在承接中央宏觀調控政策的同時,必須加強微觀規制。在WTO各成員國紛紛以加強微觀規制作為貿易保護的新手段的情況下,我國更需要地方加強微觀規制,運用中央微觀規制政策和地方規制政策保護國內的產業;就我國目前國內市場經濟不成熟、市場經濟秩序混亂而言,更需要地方政府加強微觀規制,治理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場競爭秩序。地方政府主要從以下三方面強化微觀規制。

1.落實中央微觀規制政策

在落實中央政府制定的微觀規制政策中,地方政府在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中央政府的微觀規制政策通過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才能覆蓋整個社會。地方政府是中央微觀規制的載體和基礎。地方政府落實中央政府微觀規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地方政府布置和實施中央的微觀規制政策;二是貫徹執行中央的微觀規制政策,運用微觀規制政策治理和整頓市場經濟秩序,為地區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軟環境;三是監督和檢查各市場主體執行中央微觀規制政策的情況,依法予以獎懲;四是為中央政府微觀規制的決策和執行提供信息和買粉絲意見。

2.制定地方規章和微觀規制政策

地方政府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地方人大的立法制定地方的規章和地方性微觀規制政策。地方政府制定和運用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微觀規制政策,可以規范市場經濟主體行為,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保證市場經濟公正和有序地發展,以規范的法治環境吸引外資,促進民族企業在經濟開放中發展壯大,增強民族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加快區域經濟的發展。

地方政府在制定規章和地方性微觀規制政策中,既要完善微觀經濟規制政策也要增加社會微觀政策,配合中央政府制定微觀規制政策,以促進企業提高產品質量,保護國內產業。一是有國際標準的產品,地方政府微觀規制政策設立的標準應可能與國際標準接軌。如北京市最近將市級農產品標準由原來的60項增加到91項,縮小了與國際標準的差距,有利于提高農產品質量,增強農產品出口的國際競爭力。二是沒有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的產品,地方政府都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將來逐漸提升為國家標準。如許多中成藥沒有國際標準,可先制定地方標準,然后將地方標準提升為國家標準,待時機成熟,將國家標準轉化為國際標準。

3.簡化市場準入,加強監管

地方政府對市場的規制包括市場準入、市場運營和市場退出規制。然而,長期以來,政府關注市場準 入忽視對市場運營和退出的監管。政府關注市場準入表現為政府重審批,審批事項很多,審批項目煩雜,對市場主體進入市場設置了很多的限制。政府輕監管,缺乏對市場主體運營和退出的監管,給政府管理經濟政策的覆蓋面留下了空白,助長了經濟社會中的博弈行為,市場經濟主體鉆政策空子、打擦邊球的現象層出不窮,導致市場經濟秩序混亂,信用度低下,影響了市場機制正常作用的發揮。因此,地方政府要在簡化市場準入的同時,強化市場監管、規范市場秩序。

(1)簡化市場準入。一是放寬市場準入的規制。 根據中國政府與世貿組織成員談判的協議,中國入世后,許多產業都對外開放,眾多的國內企業都要面臨“國內市場國際化”和“國際市場國內化”的問題。現行的微觀規制政策對市場主體的市場準入限制過多,歧視性地對待不同所有制的企業,限制了不同所有制企業進入市場,不利于民族企業與外資企業競爭,也不利于民族企業的成長和國民經濟的發展。放寬市場準入的規制,主要是減少行政審批。從行業來說,對競爭性行業和結構性競爭行業,應該盡快放松市場準入的規制,簡化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審批。從市場主體來說,要特別放松對非國有民族企業的市場準入,對各種所有制企業的行政審批應該一視同仁,從市場競爭的源頭上,為民族企業和外資企業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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