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買粉絲買粉絲實驗感想(買粉絲買粉絲實驗的自我評價怎么寫)

时间:2024-06-02 03:52:04 编辑: 来源:

不但回避問題,還倒打一耙——是因為我不想要、我太「挑剔」,才導致這樣的結果,你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是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我便在此刻下定決心:要走法律途徑維權,與賣家死磕到底,扇扇對面那恬不知恥的狗臉。

我在知乎上發現了一大批遇到類似情況的知友,包括但不限于買到擴容機、二手翻新機、盜版機等情形。

我雖非法律科班出身,但我善于學習、明于辯理。而且我有兩位非常要好的職業法師朋友:李澤毅和陳榮耀,前已提及。兩位好友在我迷茫時提供了許多專業的建議,再次感謝他們的大力相助。

本著吐氣揚眉和交流學習的目的,遂有此文。希望大家以后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不要害怕和憂慮,抄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以下是我的維權經過,供各位參考: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淘寶店「電訊手機數碼」購買 iPad 2020 128G 平板電腦一部,2810元。

在這里提一嘴,雖然買到擴容機當然是我貪便宜的鍋,但這個購買價格仍處于合理區間。iPad 2020 128G,官網售價 2999 元,教育優惠 2849 元,拼多多百億補貼曾一度優惠到 2749 元。我以為賣家是從拼多多倒賣到淘寶賺取差價,且該店鋪成立時間久、銷量大,并以文字形式給我承諾,我才敢買。

賣家承諾

3 月 24 日,收到 iPad,在買粉絲買粉絲「果粉鑒定服務號」查詢并向蘋果官方客服求證(有錄音),發現是擴容機。

店家賣給我的擴容機確實是全新未激活的,他沒有騙我。但是容量是改裝的。iPad 里顯示是128G,一切正常。蘋果官網只能查到未激活,查不到容量。這些無良商家就是利用了這個漏洞,賭你不會查序列號初始容量,騙你的錢。

容量查詢一切正常

還有兩個小細節:

一是屏幕有輕微劃痕,在貼膜時發現,起初以為是瑕疵,沒想到是伏筆;

二是盒子背面是假的,油印痕跡很重,沒有「Energy Star」的標志。

當日中午,與賣家協商無果,決定走法律途徑。立刻在可靠渠道再買一臺 iPad 急用,準備持久作戰。

▍確定管轄法院

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首先要確定管轄法院,管轄分為地域管轄與級別管轄。

這起網絡購物合同糾紛中,合同已實際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條 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我作為買受人,則我的住所地廣州市法院對本案具有管轄權。原則上,一審民事案件均由基層法院管轄,故廣州市天河區基層人民法院對本案具有管轄權。

不同的是,在廣州有一個消費者的維權利器——廣州市互聯網法院,意味著我足不出戶就可以起訴賣家,我甚至不需要到法院,就可以實現起訴、調解、立案、送達、調解、庭審、宣判、執行等全部或部分訴訟環節的網絡化辦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北京、廣州、杭州互聯網法院集中管轄所在市的轄區內應當由基層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審案件: (一)通過電子商務平臺簽訂或者履行網絡購物合同而產生的糾紛; …… (十一)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其他互聯網民事、行政案件。

最終,我的起訴法院是廣州互聯網法院。

▍取得賣家信息

提起訴訟,必須要有被告的身份信息(身份證號、住址、聯系電話等),獲取信息需要向淘寶客服提出申請,他會給你提供鏈接,照做就行。收貨當日晚,我向淘寶官方遞交商家信息披露申請書,申請獲得賣家個人信息。

信息披露申請書

4 月 7 號,終于收到淘寶披露的賣家信息。期間搞了個大烏龍,披露了另一家的信息。正常來說,應該是五個工作日內完成。

終于等到了

淘寶的客服非常垃圾,外包的,沒有實權,無法做到披露賣家信息這種涉及隱私的事情。只會讓你等待,不斷逐級向上轉接,轉接到最高層也無法解決我的問題,純粹浪費時間。

打客服熱線也沒用,每次開頭淘寶小蜜那聲音聽得我想吐,「親,我在……」,然后自顧自說一大堆,還不能跳過。你跟它說稍微復雜的問題它又聽不懂,你說要找人工它就會說「小蜜也可以幫您」,然后又跟你扯皮半天。都 2021 年了,還有純粹的人工智障,直接治好了我多年的低血壓。

某位張姓哲人曾說過,這種外包客服的本質是為了增加你的維權成本,讓你望而生畏。當你成本高了,自然就不想去維權,淘寶的售后成本自然就低了。

但是我有一股韌勁兒、一種鍥而不舍的精神(其實是閑的),瘋狂給客服打電話(大概幾十個),最后驚動了淘寶的維權部門,給我安排專人跟進。

▍取得官方檢測單

3 月 25 日,我去廣州天環廣場 Apple Genius Bar 找到工程師再次確認,并得到官方檢測單一份。這是本次維權的關鍵證據。Genius Bar 要提前預約,人比較多,注意準時。

維修報告,右上角「Apple Parc Central」

與此同時,我還多線操作,向淘寶、12315 投訴并提出正當訴求。中山大法師李澤毅告訴我,提起訴訟前應當窮盡所有非訴手段,雖然法院并不會追究此事,但是程序應當完備。同時,這種細節寫到起訴書里會顯得自己很牛逼。淘寶、12315 都不是審判機關,不具有審判權和執行權,無法滿足我退一賠三的正當訴求。這我當然知道,所以我也是走走形式。

如何于 12315 投訴,可以參考:「漢堡王被曝銷售過期食品,遇到這種情況你該如何維權?」這篇文章中的第一部分。

▍提起訴訟

4 月 7 日晚,取得了被告身份信息,撰寫好起訴書,我便向廣州市互聯網法院起訴。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 55 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我的主要訴求是:退一賠三(包括購物款 2810 元,賠償款 8430 元,共 11240 元)。起訴狀是我自己寫的,參考了裁判文書網上的同類案件,中政法法師陳榮耀看了都說專業。

民事起訴狀

▍提供補充材料

4 月 9 日晚,預立案補證。他會給你一個清單,讓你補充材料。這里不得不夸夸廣州互聯網法院的便捷和人性化:訴訟平臺與電商平臺數據是相通的。我輸入了淘寶的交易單號,他就直接調取了買賣方個人信息、交易物流和交易快照等信息,可謂是一站式訴訟體驗,這波完全被互聯網法院拿下!

訴訟流程圖

▍調解

4 月 21 日,經過漫長等待,法院通知調解。介于賣家此前態度,我直接打電話給調解員拒絕調解,加快訴訟進程。

▍立案

4 月 26 日,法院通知立案,送達文書。本案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4 月 27 日,繳納訴訟費 41 元。

4 月 28 日,收到法院傳票,告知開庭時間:6 月 2 日上午 9:30。

傳票

接下來就是漫長的等待。天氣逐漸變熱,生活也在繼續:學車、上課、做實驗……其間,淘寶店店主找我協商三次,非常精彩。

▍賣家多次來電溝通

5 月 11 日,賣家第一次來電。一上來就張嘴說電腦沒有問題,是官換機,甩鍋給官方。并且勸我不要打官司,問我有這么多時間嗎?萬一打輸了怎么辦?啰里啰唆一大堆,聽起來完全沒有搞清楚狀況。我尖銳地打斷他,說我很有時間準備死磕,并且勝券在握(他這種法盲能贏就有鬼了),同時大聲質問他是否查看起訴狀并了解我的訴求。他說沒有,我直接掛斷了電話。舍友全程聽著,說我很牛逼。

5 月 13 日,賣家第二次來電。這次態度轉變,承認「好像確實是我們的問題」(謝天謝地你終于發現了),是供應商的問題(經典甩鍋),表示愿意賠償我的損失(不好意思,你不愿意也得賠)。時隔近兩個月才聯系我,是因為一直在忙家里的事(你忙,關我什么事?難道你要用你的錯誤來懲罰我?)。現在收到了傳票,想和解(翻譯過來就是事情鬧大了,發現我是硬茬兒,想賠錢了事)。

可是我哪有這么好忽悠啊?在店鋪的另一條鏈接的提問區和評論區,有非常多的人反映商品是擴容機(我之前沒看到這個鏈接,百密一疏),說明我絕非個例。如果只有我一家到擴容機,確實有可能是供應商不厚道。現在一大堆人跳出來說有問題,說明店家是專門賣擴容機、靠坑蒙拐騙賺黑心錢的。發現并曝光問題的買家尚且有這么多,那那些沒發現的呢?我都不敢想了。

況且,在 3 月底的時候,我就跟賣家發出嚴正警告,又通過各種渠道投訴賣家,賣家無動于衷。四月初,我在評論區直接公開舉報:此乃擴容機,把起訴書貼了上去,結果賣家直接把產品下架了,新建一個鏈接賣!呵呵,現在倒好,收到傳票了,良心發現了?

當初只要你好好承認錯誤,道歉賠款意思一下,我也不至于搞這么大陣仗。現在都五月中旬了,還有十幾天就開庭了,生米都煮成熟飯了,還指望我原諒你?早干嘛去了?不是不給你機會,是給你你不中用啊!

汽車撞墻你知道拐了;

股票漲起來你知道買了;

犯錯誤判刑了你知道悔改了;

大鼻涕流到嘴里你想起來甩了啊?

你還以為華農酸奶呢你啊?

我直接表示,退一賠三,一分錢都不能少。

5 月 15 日,第三次來電。他表示只能接受退一賠一。談崩了,不能提早拿到賠償,只能走法律途徑。

為了確保勝訴,我補充了證據,還買粉絲了西南政法大學的研究生姐姐。她告訴我,這種欺詐情節清晰的案件,基本不存在變數,誰來都要遵守法律流程、不能顛倒黑白。況且,這種標的才一萬多的案子,根本就沒有律師會接。我想,本案唯一的變數就是開庭時的校園網了吧。

▍正式開庭

6 月 2 日,開庭。心情緊張又激動,就好像畢業論文答辯一樣。即使畫面這么糊,我也能看出法官姐姐很可愛漂亮,很像我的一個師妹。她開頭跟我寒暄了幾句,聲音很溫柔。一開庭,立馬用正經的播音腔宣讀法庭紀律,判若兩人。

庭審全程直播公開,所以截圖沒毛病。法官很有氣質。

期間她還問我讀哪個大學,大幾了,是不是第一次訴訟,是不是專門學法的。可惡,又讓我裝到了!

她對我的關鍵證據——Apple Genius Bar 提供的檢測單提出了疑問,如何證明這是蘋果官方開具的?如何證明這是在廣州天環廣場開具的?能否驗證這份報告的真實性?說實話這一連串問題,就好似老師提問,直接把我問懵了。我的思維不夠嚴密,沒有想到去證明這些看起來理所當然的東西。好在我一一化解了。

不難看出,法官對案件毫無準備,證據都沒看過,還向我問東問西。舍友評論說,他申報書答辯的評委老師也是這樣。不過話說回來,這種案件也不需要提前準備,我奶奶都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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