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法律對國際貿易的影響(政治環境和法律環境對國際營銷活動的影響)

时间:2024-06-11 00:27:18 编辑: 来源:

一個國家的政局穩定與否,會給企業營銷活動帶來重大的影響。如果政局穩定,人民安居樂業,就會給企業營銷造成良好的環境。相反,政局不穩,社會矛盾尖銳,秩序混亂,就會影響經濟發展和市場的穩定。企業在市場營銷中,特別是在對外貿易活動中,一定要考慮東道國政局變動和社會穩定情況可能造成的影響。

政治環境分析主要要分析國內的政治環境和國際的政治環境。

國內的政治環境包括以下一些要素:

政治制度

政黨和政黨制度

政治性團體

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政治氣氛。

國際政治環境主要包括:

國際政治局勢

國際關系

目標國的國內政治環境。

政治環境對企業營銷活動的影響主要表現為國家政府所制定的方針政策,如人口政策、能源政策、物價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都會對企業營銷活動帶來影響。例如,國家通過降低利率來刺激消費的增長;通過征收個人收入所得稅調節消費者收入的差異,從而影響人們的購買:通過增加產品稅,對香煙、酒等商品的增稅來抑制人們的消費需求。

在國際貿易中,不同的國家也會制定一些相應的政策來干預外國企業在本國的營銷活動。主要措施有:

進口限制;

稅收政策;

價格管制;

外匯管制;

國有化政策。

法律環境分析

法律環境是指國家或地方政府所頒布的各項法規、法令和條例等,它是企業營銷活動的準則,企業只有依法進行各種營銷活動,才能受到國家法律的有效保護。近年來,為適應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需要,我國陸續制定和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企業法》、《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廣告法》、《食品衛生法》、《環境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條例》等等。企業的營銷管理者必須熟知有關的法律條文,才能保證企業經營的合法性,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企業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法律環境分析主要要分析的因素有:

法律規范,特別是和企業經營密切相關的經濟法律法規,如《公司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合同法》、《專利法》、《商標法》、《稅法》、《企業破產法》等。

國家司法執法機關。在我國主要有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以及各種行政執法機關。與企業關系較為密切的行政執法機關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稅務機關、物價機關、計量管理機關、技術質量管理機關、專利機關、環境保護管理機關、政府審計機關。此外,還有一些臨時性的行政執法機關,如各級政府的財政、稅收、物價檢查組織等。

企業的法律意識。企業的法律意識是法律觀、法律感和法律思想的總稱,是企業對法律制度的認識和評價。企業的法律意識,最終都會物化為一定性質的法律行為,并造成一定的行為后果,從而構成每個企業不得不面對的法律環境。

國際法所規定的國際法律環境和目標國的國內法律環境。

對從事國際營銷活動的企業來說,不僅要遵守本國的法律制度,還要了解和遵守國外的法律制度和有關的國際法規、慣例和準則。例如前一段時間歐洲國家規定禁止銷售不帶安全保護裝置的打火機,無疑限制了中國低價打火機的出口市場。日本政府也曾規定,任何外國公司進入日本市場,必須要找一個日本公司同它合伙,以此來限制外國資本的進入。只有了解掌握了這些國家的有關貿易政策,才能制定有效的營銷對策,在國際營銷中爭取主動。

國際貿易法問題

國際貿易法的統一趨勢使得在世界市場上的規則一致,有利于不同國家之間的主體進行民事交往.因為由于所有主體都適用同一規則,使他們交易行為的成本降低,預期更明確,糾紛發生時的解決也更加方便。這種統一趨勢有助于資本和資源在世界范圍能更有效的配置。

國際貿易法一個突出特點就是它既包括國內法、也包括國際法、還包含很多軟法性質的規則。每種形式的約束力程度及作用范圍有所不同,這制定主體也不同。

國際貿易法的淵源為:國際條約。是主要淵源,在締約國之間生效。載有國際貿易法規范的條約有世界性的、區域性的和雙邊的。世界性的,如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1974年《國際銷售貨物時效期限公約》、1964年《國際貨物買賣統一法公約》、1964年《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訂立統一法公約》。

1924年《統一提單若干法律規則的國際公約》(《海牙規則》)、1978年《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漢堡規則》)、1929年《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華沙公約》),等等。這類公約的作用范圍大,是國際貿易法淵源的發展方向。

區域性的,如1980年歐洲經濟互助委員會交貨共同條件,其作用范圍有限。雙邊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雙方對外貿易機構交貨共同條件》,調整兩國之間的商品買賣關系。

2. 世界貿易組織法律制度對國際法的發展有哪些影響?

提示:推動發展和完善                         具體法律制度參見:教材第五章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