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日本6月貿易數據(7000億日元等于多少人民幣)

时间:2024-05-19 13:42:49 编辑: 来源:

對美國出口為 0.27 億美元 , 分別占提取物出口總額的 18.1% 和 40.6%, 兩者合計為0.39 億美元 , 占 58.9%, 對亞洲出口 0.26 億美元 , 占 38.7%。 2001 年 , 植物提取物對歐美的出口出現較大幅度下降 , 對歐洲出口為 0.15 億美元 , 占當年提取物對外出口的 19.85%, 比 1996 年增加了 0.03 億美元。對美國出口基本持平。 2002年 1 - 6 月 , 對歐洲、美國出口略有增長 , 對亞洲出口有較大增長。

3、日本、香港、美國在中藥產品出口市場位居前列

近幾年 , 日本、香港、美國在中藥產品出口市場中依次分列前三名。如 1997 年對日本出口 1.76 億美元 , 占當年出口總額的 26.6%, 對香港出口 1.58 億美元 , 占

23.9%, 對美國出口 0.75 億美元 , 占 11.3%, 三者合計 4.08 億美元 , 占當年中藥產品出口總額的 61.0% 。 2002 年 1 - 6 月對日本出口 0.97 億美元 , 占 2002 年上半年出口總額的 23.8%, 對香港出口 0.96 億美元 , 占 23.6%, 對美國出口 0.61億美元 , 占 15.0%, 三者合計占 62.4%, 日本、香港、美國市場的進口占中國中藥產品出口總額的 2/3 以上 , 是中國重要的出口市場。

求二戰后日本的服務貿易發展歷史

日本是一個島國,國內資源與市場容量都十分有限,這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其經濟的發展到達一定階段之后,就必須與世界經濟進行大范圍的融合。這一過程首先表現在日本的制造業上面。自“二戰”結束后,國內經濟體制進行了徹底的變革,60年代經濟開始高速發展,被視為東方經濟神話。國內的制造業水平得到了迅速提高,國民生產總值很快便達到了國際領先水平,成為世界上一支重要的經濟力量。同時,其國內生產所需要的原材料與能源及其產品對世界市場的依賴性越來越大,并充分地表現在其進出口的結構上面。但是,受到傳統文化模式以及經濟運行方式的影響,日本經濟體制在對外開放方面卻始終是比較落后的,長期封閉的國內大米市場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在傳統的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上的閉關思想,進而造成了對第三產業開放的障礙。時至今日,第三產業的對外開放已經成為日本經濟發展的瓶頸。

    (一)日本服務貿易發展水平及國際比較

    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金融統計年鑒》的數字表示,日本服務貿易1995年收入為652億美元,支出1227億美元,逆差575億美元;1994年收入為605億美元,支出為1101億美元,逆差496億美元。這種狀況在西方主要發達國家中表現得相當落后,對經常帳戶收支以及整個國際收支的作用并不理想。

 1.服務貿易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及結構的關系。日本是世界經濟的強國,1995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了47126億美元,當年世界排名第2,但是,服務貿易的發展水平卻相當落后,進口占商品貿易進口的41%,出口僅占商品貿易出口的15%;美國也是世界經濟強國,1995年國內生產總值為72538億美元,當年世界排名第1,而服務貿易占商品貿易進出口的比重相對應地已經達到了19%和36%。

    這些數字表明,日本的經濟結構與美國的經濟結構存在著較大的差異,表現為產業結構的升級速度較為緩慢,美國正在向服務經濟轉變,而日本則仍然停留在一種加工或制造經濟的結構中。

    2.服務貿易的發展水平。1995年,美國的服務貿易進出口在七國以及世界上均占首位;日本的服務出口收入652億美元,高于加拿大的218億美元,僅排在七國中的倒數第2位,進口支出1227億美元,僅次于美國的1439億美元,排在第2位。1994年,日本的服務貿易出口收入為605億美元,在七國中排名第4,進口支出1101億美元,排名第2。從這兩年的對比來看,日本服務貿易的出口位次有所下降,從第4退到第6,進口保持第2。

    3.服務貿易的進出口對比關系。在西方七國中,服務貿易收入大于支出的有美國、英國、法國和意大利,其中美國的順差最大,達到629億美元,其他三國順差不大,不超過200億美元;服務貿易收入小于支出的有日本、德國和加拿大,其中,日本的逆差最大,達到575億美元。德國與日本的情形相似,逆差達到439億美元。1994年,日本的逆差接近500億美元,德國也接近400億美元。

    從上面的一些數字可以看出,日本服務貿易的發展狀況對其國際收支的影響是不理想的。1995年,日本國際收支中,經常帳戶下的商品貿易和要素收入均呈現順差,共計為1765億美元,575億美元的服務貿易逆差抵銷了兩項順差的1/3;當年國際收支總盈余為586億美元,略高于服務貿易逆差,換一句話說,服務貿易逆差幾乎吃掉了國際收支總盈余的一半。1994年,商品貿易和要素收入兩項順差1862億美元,服務貿易逆差496億美元,抵銷了27%,略高于1/4;當年國際收支總盈余253億美元,遠低于服務貿易的逆差,如果服務貿易持平,有可能使當年的國際收支總盈余增加兩倍。1995年與1994年相比,服務貿易逆差的消極影響,在經常帳戶中,無論從絕對還是從相對的角度來看,都增大了;在國際收支中,絕對地講是增大了,相對地講是減小了。

    (二)落后的服務貿易對國民經濟的消極影響

    日本在與服務貿易密切相關的第三產業上的基本特征是,在國有經濟的控制之下,具有極高的壟斷性。比如電信業,在80年代以前完全由國有經濟所壟斷,不但外國資本無法進入,就是本國資本同樣也被禁止從事該項業務。這一特征與市場經濟體制鼓勵競爭的一般性原理相去甚遠。

    服務業發展水平低,對外開放程度低,已經給日本經濟帶來了許多后遺癥。這些消極影響主要表現在:

    1.國內市場價格水平遠高于國際市場。根據日本國際價格構造研究所的研究資料顯示,日本國內市場價格的總體水平比國際市場要高出50%,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國內市場上較高的要素價格,包括工資、地租和技術等,而這主要是由于經濟體制所決定的。

2.開放程度低,對國際資源利用難度大。較高的要素價格,是由于國際要素流動遇到了障礙,使得國際要素難以流入,無法將較高的國內價格降下來。從積極的方面來看,不論價格水平的高低,在價格或成本與勞動生產率之間的關系上,都會影響一國產業結構的調整。較高的要素價格在日本國內代表著較高的勞動生產率,在高成本與高勞動生產率的對比關系中,各個產業部門的發展表現出兩種趨勢:一種趨勢體現了生產率的優勢作用超出了成本劣勢的消極影響,相應的產品生產在日本國內仍然能夠保持相當長的時間;另一種趨勢反映出高成本的影響超出了生產率方面的優勢作用,相關的產業部門就會從日本國內向其他一些國家轉移。但是,在封閉的經濟體制下,國內較高的要素價格和較高的勞動生產率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對國外更為經濟的資源的利用難度。

    在服務貿易上的長期閉關,使日本服務業的發展遠遠落后于世界水平,實際上也牽制了第一產業和第二產業的繼續發展。美國與日本之間存在著巨大的貿易赤字,在制造業方面,日本有巨大的貿易順差,在服務業方面,美國有巨大的順差,并且大大地抵補了總的赤字水平。從以下事例中可以看出兩國在服務業發展水平上的差距。據“國際商報”消息,在日本經營的美國服務企業,如金融機構、航空公司、餐飲業企業,以先進的管理和周到的服務已經贏得了日本消費者的青睞,占有很大的優勢。如美國威斯汀旅館的住宿率已經高達90%以上;花旗銀行率先推出自動存款和提款機,并提供24小時電話買粉絲服務,吸引了大量的客戶;美林證券公司在日本的證券交易額已經排名第1;斯達巴科斯咖啡連鎖已經在東京開設了11家分店,震撼了日本的咖啡界,紛紛仿效其濃縮咖啡的制作技術和企業的經營管理方法。

    正是鑒于這種情況,日本受到國際上一些服務貿易較為發達國家的巨大壓力,同時在日本經濟內部也表現出來一定的動力,要求對服務業進行廣泛而徹底的改革,以提高其服務業的開放程度和在國際上的競爭能力。

二、日本分行業服務貿易的發展

    日本服務領域的開放程度在各個主要行業中的表現是頗不相同的。

    (一)電信業

    日本電信業的開放問題主要集中在外資的進入上。目前,日本電信業的開放基本上還處于起步階段。

    1.電信業的發展現狀。電信行業企業的發展狀況。日本電信業經營機構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機構是指通過自有通信線路及設備提供電信服務的企業;第二類機構是指通過租借通信線路提供電信服務的企業,其中又進一步分為特種企業和一般企業兩小類。對于這三種行業,日本當前的政策是,從事第一類電信業務必須獲得政府主管部門的許可,從事特種第二類電信業務則只需要進行注冊,從事一般性第二類電信業務只要通知政府有關部門即可。在第一類電信行業中,長期由日本電信電話株式會社(NTT)和國際電信電話株式會社(KDD)所壟斷。NTT和KDD在1985年以前其性質屬于國有企業,1985年以后實現了民營化。

    第一類電信行業具有高度的公眾性特征,是人們生活和社會經濟活動所必不可少的領域。因此,進入第一類電信行業的程序比較嚴格,一般包括,申請、審查、詢問、許可、確認、審查和批準等七道環節。申請無線電站業務的程序一般包括,申請、審查、詢問、許可、設備建設完成的通知、檢查和授予經營許可等七道環節。上述程序一般需要1~2個月才能完成,一經獲得批準,業主就必須在指定的時期內開業,如有正當理由可以適當推遲開業時間,開業后還必須依法律程序向郵政省大臣作出正式通知。此外,在正式營業之前,業主還必須就基本服務的收費制定相應的標準。

    業主的申請除了就企業的名稱和地址等一些常規內容之外,還必須按照日本對第一類電信事業的分類標準(包括電話業務、電報業務、線路租用業務、資料傳遞業務、數據交換業務和傳呼業務等)提出從事電信服務的種類、服務的地區范圍以及電信設施的草圖等。

 

電信業的有關法規。日本電信業主要有兩個法律,即《電信業法》和《無線電法》。前者于1985年4月隨著電信領域引入競爭機制而出臺,用以規范整個電信市場的競爭行為,內容涉及電信業務、電信設施和土地使用權等的管理和授權等有關內容。后者針對第一類機構在無線電站及其網絡建設方面的條件,規定了如何獲得設置電臺的許可證、電臺設備及操作等內容。其主要作用在于,針對以無線電設備建立網站的第一類電信企業,必須符合電信營業法的要求,獲得營業許可證,滿足有關要求,如無線電臺經營許可證、無線電設備、電臺播音員等。

    2.電信業的改革。日本政府在1985年對電信業進行了第一次制度改革,成為日本電信行業近代發展中一個重要的轉折點。1985年以前,日本的電信業是由日本電信電話株式會社獨家壟斷的,其后日本政府對電信業實施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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