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汽車出口貿易流程(汽車進口相關手續及流程)

时间:2024-06-10 05:31:50 编辑: 来源:

業法人簽章),一式二份。

2.《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復印件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驗資報告復印件

二、選擇港口口岸貨代公司。

向貨代傳真資料如下:

1. 自動進口許可證

2. 進口合同

3. 進口發票

4. 裝箱單

5. 海運提單(由船公司簽發)

6. 提貨單(由船公司簽發)

7. 進口報關單

三、貨代公司報關。

1.在開始報關后,由于汽車需要檢驗,所以在報關的時候需要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的檢驗(汽車進口后在未通關提取前一般放在港口的危險品倉庫中),檢驗時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貨代一般根據提單來確定需要檢驗的資料):進口汽車“3C”認證(最好能由國外提供),進口汽車合同,發票,提(運)單,裝箱單,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復印件),以非CFC-12為制冷工質的汽車空調器壓縮機的證明以及海關出具的《進口貨物證明》的正本及復印件等。

2.檢驗通過后出具由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簽發《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并一車一單簽發《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

3.打印稅單,交納稅費(進口汽車所需要交納的稅種有關稅(25%)、增值稅(17%) )

4.取得繳稅證明后海關放行

四、運到目的地

在辦理正式牌證前到所在地檢驗檢疫局登檢、(用《進口機動車輛隨車檢驗單》連同《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進口發票,進口合同,報關單,隨車物品登記單,《進口貨物證明》)換發《進口機動車輛檢驗證明》,憑以作為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正式牌證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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