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沈陽易貨貿易公司(易貨交易合法嗎?可靠嗎?會不會是騙局)

时间:2024-06-02 07:34:29 编辑: 来源:

或者個人同中國的企業或者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舉辦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在合同中約定投資或者合作條件、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方式和企業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

中外合資企業與中外合作企業的主要區別是,前者按投入資本的比例來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虧損,而后者是根據合同確定。

外資企業: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也就是外商獨資企業。

投資總額:是指經我國政府批準的開辦企業所需資金總額,即按企業生產規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設資金和生產流動資金的總和。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資企業統稱為外商投資企業。在我國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需要經過我國相關管理部門的批準。其項目的確認、可行性以及投資總額都要經過審批。

(7)外資設備物品2225:含義同上面的合資合作設備,只是進口的企業是外商獨資企業。因為外商獨資企業特定減免稅下進口的設備物品是免許可證的,因此,單獨設置了貿易方式。對于此類減免稅海關發放標記代碼為z的《征免稅證明》,進口時免稅,報關單上的 貿易方式欄填寫“外資設備物品”或“2225”。報關時要提供征免稅證明,報關單備案號欄目填寫征免稅證明的編號,征免性質是“外資企業”。

需要說明的是,本教材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中使用的“外商投資企業”概念包括中外合 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而概念“外資企業”是專指外商獨資企業。考試時需要根據資料提供的經營單位編碼的第6位來確定貿易方式的填寫。在提供首位是z的《征免稅證明》編號的情況下,如果是在投資總額內進口投資設備物品,經營單位編碼第6位是“2”或“3”的,則貿易方式應該填“合資合作設備”,如果第6位是“4”,則貿易 方式應該填“外資設備物品”。

(8)貨樣廣告品A 3010:教材中所說有經營權單位就是指在海關注冊的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不包括臨時取得的)。除了符合法定減免稅的情形(見教材進出口稅內容中的法定減免稅)外,教材中并沒有貨樣廣告品的報關程序和征稅的內容,考生可以不考慮這方面的問題。只需掌握這個貿易方式是怎么回事及其代碼即可。

(9)無代價抵償3100:是指進口貨物經海關征稅或免稅放行后,發現貨物殘損、缺少或品質不良,而由國外承運人、發貨人或保險公司免費補償或更換的同類貨物。無代價抵償貨物的概念應該結合教材上報關程序部分中無代價抵償進出口貨物的內容學習。貿易方式為“無代價抵償”的進出口貨物屬于法定減免稅(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44條),進出口時免稅,征免性質對應其他法定,征免方式為“全免”。

(二)填報要求

(1)本欄目應根據實際情況,并按海關規定的《貿易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報相應的貿易方式簡稱或代碼。

因為只填代碼也是正確的,所以,一定要記住標有“*”號的貿易方式代碼。

重點是0110、0214、0615、2025、2225,有能力的可以把帶“*”號的都記住。

例如,2004年報關員資格考試的考題“中外合資沈陽貝沈鋼簾有限公司(210123××××)使用自有資金,委托上海新元五礦貿易公司(310591××××)進口鍍黃銅鋼絲”。題目要求根據資料選擇正確選項填寫“貿易方式”欄:A.0110;B.0101;c.1110;D.3010,答案是選A。此題若不知道一般貿易的代碼是0110就無法解答。因此,重要的貿易方式的代碼一定要記住。

(2)一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報一種貿易方式。如果一票貨物中一部分貨物適用一種貿易方式,另一部門適用另外的貿易方式,則應該分別填制報關單申報。

如,某合資公司進口布料10 000米,其中6 000米用于加工服裝出口(持有手冊c××××××××××),另外4 000米用于加工服裝在國內銷售。

顯然6 000米符合進料加工范圍,貿易方式應該填“進料對口0615”,而另外4 000米是屬于一般貿易的貨物,應該另外填寫報關單,貿易方式欄應填“一般貿易(0110)”。

(3)加工貿易特殊情況填報要求如下:

①少量低值輔料(即5 000美元以下,78種以內的低值輔料)按規定不使用《加工貿易手冊》的,輔料進口報關單填報“低值輔料”。使用《加工貿易手冊》的,按《加工貿易手冊》上的貿易方式填報。使用加工貿易手冊是指已在加工貿易手冊中備案的,如果是進料加工加工貿易手冊,則貿易方式應該填“進料對口”。如果使用的是來料加工加工貿易手冊,則貿易方式填寫“來料加工”來源考-試-大網。 ②外商投資企業為加工內銷產品而進口的料件,進日報關單填報“一般貿易”。外商投資企業為加工出口產品全部使用國內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的報關單填報“一般貿易”。有關這兩種情況在含義解析中對一般貿易的解釋已有過說明。

③加工貿易料件轉內銷貨物(及按料件補辦進口手續的轉內銷成品、半成品、殘次品)應填制進口報關單,本欄目填報“來料料件內銷(0245)”或“進料料件內銷(0644)”,相關聯的還有“來料邊角料內銷(0845)”,“進料邊角料內銷(0844)”。

加工貿易成品憑《征免稅證明》轉為享受減免稅進口貨物的(其含義在備案號欄目中講過),應分別填制進、出口報關單。出口報關單本欄目填報“來料成品減免(0345)”或“進料成品減免(0744)”。

加工貿易出口成品因故退運進口的,分別按不同貿易方式填報“來料成品退運”(4400)或“進料成品退運”(4600)。

其他的特殊情況在考試中出現的可能性較小,并且不難理解,請考生自己看書學習。

(三)信息的查找與確定

貿易方式欄目的填寫需要分析判斷,判斷的依據就是各種貿易方式的定義。在定義的基礎上,某些貿易方式可以根據備案文件和企業類型來判斷。另外,貿易方式欄目和備案號、征免性質、征免方式、用途欄目有對應的關系。在征免性質欄目的內容中會給出這幾個欄目內容的邏輯關系表,考生要多加熟悉與掌握。在考試中判斷貿易方式依據的信息主要是考試題目中的文字說明資料。

1.在考試中根據所給信息中的備案文件的編號確定貿易方式

(1)如果備案號以“B”開頭,則貿易方式為“來料加工”。

例如,“所申報商品位列B52084400153號加工貿易手冊…”,則貿易方式應該填“來料加工”或“0214”。

(2)如果備案號以“C”開頭,則貿易方式為“進料對口”。

例如,“萬威微型電機大連有限公司持C09033401543加工貿易手冊進口第一項塑料墊圈”,備案號首位字母C表示的是進料加工,因此貿易方式欄應填“進料對口”或“0615”。

(3)如果備案號以“Z”開頭,則需仔細看資料中描述的是否是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設備。若是,再根據經營單位編碼的第6位判斷企業性質。編碼第6位是“2”或“3”,則貿易方式應該填“合資合作設備”,如果第6位是“4”,則貿易方式應該填“外資設備物品”。

例如,“天津華海勘測服務有限公司(120722××××)在投資總額內進口泥漿泵,向海關申請取得Z02024A50706號征免稅證明。泥漿泵隨其他設備同批進口,單獨向海關作出申報”。

根據備案號標示代碼z可以判斷申報商品是特定減免稅設備,而根據描述“在投資總額內進口”,可確定是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的設備、物品。而根據經營單位編碼120722××××的第六位是“2”,可以確定該企業是中外合作企業,那么,中外合作企業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設備物品貿易方式應填“合資合作設備”或“2025”。

假如說上面例子中的天津華海勘測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單位編碼改成120724××××(第6位由2改為4),由于經營單位編碼第6位是“4”,這表示該企業是外商獨資企業,那么,該進口商品報關單貿易方式欄應該填寫“外資設備物品”或“2225”。

(4)如果備案號以“D”開頭,則貿易方式為“不作價設備”。 2.考試題目的文字說明資料中沒有備案號信息或者不能根據備案號判斷的情形:

(1)在考試給出的資料中沒有備案號的信息,就需要仔細研讀對進出口情況的說明。

根據描述來確定符合哪一個貿易方式的定義。

例l:2005年的報關單填制題:“中國礦產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訂購進口一批熱拔合金無縫鋼管(屬法定檢驗檢疫、自動進口許可管理商品),委托遼寧撫順鍋爐廠有限責任公司制造出口鍋爐。遼寧龍信國際貨運公司持經營單位登記手冊和相關單證向大連大窯海關申報進口”。

雖然題目中沒有給出備案號,但說明中提到“訂購…,制造出口…”,并特別有提到“持經營單位登記手冊和相關單證向大連大窯海關申報進口”,經營單位登記手冊只有加工貿易情況下才有,因此,可以確定申報的商品是加工貿易進口的料件,而根據“訂購”可以排除是來料加工,因此,它是進料加工,那么,貿易方式欄應該填“進料對口”或“0615”。

需要說明的是,從2005年開始,所有的加工貿易手冊的名稱統一使用“加工貿易手冊”,不再有過去的“登記”字樣。

例2:2004年報關員資格考試的考題,“中外合資沈陽貝沈鋼簾有限公司(210123××××)使用自有資金,委托上海新元五礦貿易公司(310591××××)進口鍍黃銅鋼絲”。

題目中沒有給出備案號,也沒有提到加工貿易應有的情形,并且使用的是自有資金而不是在投資總額內進口。因此,可以確定該商品報關單貿易方式欄目應該填“一般貿易”或“0110”。

即使該進口貨物是經批準享受特定減稅的貨物,但因為是使用自有資金進口,貿易方式也應該為一般貿易。

(2)如果題目中給出的備案號以“Y”開頭,只能說明該進口貨物是享受CEPA香港或澳門優惠政策的進口貨物,只是在稅率上享受相關的稅率,不足以確定其貿易方式。貿易方式的確定仍然要根據各種貿易方式的定義來判斷。一般使用原產地證書享受CEPA香港或澳門優惠政策的進口貨物不會是加工貿易貨物也不會是特定減免稅貨物。多數情況下的貿易方式是一般貿易。

(四)考試的考點

(1)考察考生對幾種主要貿易方式代碼的掌握情況。考試所給供選擇的選項只有代碼或已填寫的欄目填寫的是代碼。這樣的題目既需要考生根據資料判斷貿易方式又需要根據確定的貿易方式選擇代碼。

(2)考察考生對備案號的標識碼與貿易方式之間關系的掌握情況。也就是題目中給出備案號,讓考生來判斷貿易方式。

(3)考察考生對特定減免稅中企業類型不同的情形下對貿易方式的確定。也就是根據題目中的資料要考生首先能確定是特定減免稅,再根據所給經營單位的編碼第6位來確定具體的貿易方式。這種題目在考貿易方式的同時也考察了考生對經營單位編碼的掌握情況。

(4)考察考生完全根據貿易方式定義結合所給資料具體判斷一個貿易方式。

報關單貿易方式欄的考試主要針對教材第三章報關程序中的三種監管方式考試:

①一般進出口貨物:一般貿易0110。

②加工貿易貨物:進料對口0615;來料加工0214。

③特定減免稅貨物:合資合作設備2025;外資設備物品2225。

④考試一般不會超出上面的5種貿易方式,需要注意貿易方式是一般貿易而貨物屬于特定減免稅貨物的情形,就是介紹一般貿易含義中的幾種特殊情況,分別是屬于科教用品、自有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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