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的加工貿易企業,按照單耗標準的(這個“區域”很“特殊”)

时间:2024-05-29 06:29:09 编辑: 来源:

長期以來的分離狀況和瓶頸制約,實現“區港一體”。保稅港區的誕生既是我國實施建設國際航運中心戰略的需要,也是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功能整合和政策疊加的積極嘗試。保稅港區的布局具有區域性特征,其主要功能有保稅倉儲,對外貿易,國際物流,國際中轉,檢測、維修、研發,商品展示,加工制造和港口作業等。

綜合保稅區

      綜合保稅區是為了促進內陸型區域的發展,使內陸地區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同樣享受保稅港區的政策疊加優勢而設立的。2006年12月,國務院正式批準設立“蘇州工業園綜合保稅區”,明確綜合保稅區享受保稅港區的有關稅收、外匯政策。綜合保稅區與保稅港區的區別在于,綜合保稅區不鄰港口,但個別也有口岸作業區。

跨境合作區配套區

      為加強我國內地與澳門、我國與哈薩克斯坦的經濟合作,經國務院批準,廣東珠海、新疆霍爾果斯分別設立了跨境工業區和中哈國際邊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區。這兩個跨境區的配套區所擁有的功能政策與保稅港區,也就是與綜合保稅區相同類似,但其主要集中服務于跨境合作區。

      隨著十多年來的整合優化以及國家最新的發展規劃,以上6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將逐步整合為綜合保稅區,且今后新設立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原則上統一命名為綜合保稅區。除此之外,為支持上海臨港新片區建設發展,2019年7月,國務院批準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設立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可以開展什么業務?

      保稅加工

      保稅物流

      保稅服務

      ......

      不同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設立初期,功能政策有所區別。隨著10多年來的整合優化,除保稅物流園區不得開展加工業務外,其他區域業務范圍均涵蓋了保稅加工、保稅物流和保稅服務。另外,隨著自貿試驗區海關監管制度創新以及《國務院關于促進綜合保稅區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出臺,符合條件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可以拓展保稅融資租賃、期貨保稅交割、倉儲貨物按狀態分類監管、再制造、服務外包等業務。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有什么特別的稅收政策?

保稅政策

      區內企業為開展加工、物流、服務等業務所需而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物料等貨物實行保稅。

免稅政策

      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機器、設備和其他物資;開展加工、服務、物流等業務所需的機器、設備、模具及其維修用零配件等;自用合理數量的辦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維修用零配件免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稅(但自用的運輸工具和生活消費用品不予免稅)。區內貨物自由流轉,不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

退稅政策

      境內區外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注:保稅區除外。保稅區實行離境退稅政策,即可享受出口退稅的貨物應當在貨物實際離境后辦理退稅手續。)

征稅政策

      貨物出區進入境內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征稅手續。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有什么特別的監管要求?

      1

      區域的監管方面

      區域實行封閉式管理,設置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隔離設施。區內不得設立盈利性和商業性的生活消費設施。除保安及值班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在區內居住。

      2

      企業的監管方面

      (一)企業開展業務前,應當向海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取得海關注冊登記編碼。企業應當規范內部管理,建立符合要求的賬冊和報表,記錄本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貨物物品 的進出轉存等情況。

      (二) 區內加工企業不實行單耗標準管理制度。

      (三)海關依法對區內企業也實行企業分類管理制度,可對區內企業開展海關稽查。

      3

      貨物的監管方面

      (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境外之間進出的貨物,實行備案制管理,收發貨人填報備案清單,納入貿易統計。

      (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境內區外之間進出的貨物,實行報關制管理,收發貨人填寫報關單,不納入貿易統計,納入單項統計。

      (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之間進出的貨物,通過申報金關二期保稅核注清單實現自由流轉,可以不申報報關單和備案清單,不納入海關統計,不實施進出口配額、許可證件管理。

      (四)區內貨物不設存儲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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