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0年12月31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第39號令,全文發布《海南自由貿易港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