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有關貿易術語的規則主要有(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主要有哪幾種?分別解釋哪些術語?由誰制定的)

时间:2024-05-05 03:28:15 编辑: 来源:

接發:hair extension

發簾:hair weaving/hair weft

發把:hair bulk

頭套:wig

發塊:toupee

工具:hair tools

配件:hair aessories

化工:hair chemical

檔發:grade hair

生發:raw hair

教習頭:practice head/training head

模特頭:mannequine head

眼睫毛:eyelash

胡子:mustache

眉毛:eyebrow

三聯機:three head machine

DDU貿易術語--D組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 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 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 本術語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主要有哪幾種?分別解釋哪些術語?由誰制定的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主要有3種:(1)《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專門解釋CIF術語;(2)《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它對下列6種貿易術語作了解釋:Ex Point of Origin(產地交貨)、FOB(在運輸工具上交貨)、FAS(在運輸工具旁邊交貨)、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加保險費、運費)、Ex Dock (目的港碼頭交貨);(3)《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對13種貿易術語進行解釋,即EXW、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

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主要有哪些?

《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和《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

它對下列6種貿易術語作了解釋:Ex Point of Origin(產地交貨)、FOB(在運輸工具上交貨)、FAS(在運輸工具旁邊交貨)、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加保險費、運費)、Ex Dock (目的港碼頭交貨);

《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對13種貿易術語進行解釋,即EXW、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

擴展資料:

貿易術語所表示的貿易條件,主要分兩個方面:其一,說明商品的價格構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從屬費用,即運費和保險;其二,確定交貨條件,即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方面彼此所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

貿易術語是國際貿易中表示價格的必不可少的內容。開報價中使用貿易術語,明確了雙方在貨物交接方面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說明了商品的價格構成。

從而簡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續,縮短了成交時間。由于規定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對買賣雙方應該承擔的義務,作了完整而確切的解釋,因而避免了由于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不一致,在履約中可能產生的某些爭議。

國際貿易中都有那些條款呢?

國際貿易中都有以下條款: 1、合同對象:經協商買賣雙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礎上,買方購入賣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等詳見第 號附件,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總值:

3、交貨條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規定,以上交貨條件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以上貨物數量允許賣方有權 %溢短裝。

4、原產地國別:

5、包裝:

6、裝運期:

7、裝運口岸和目的地:

8、保險

9、支付條款:本合同采用 〔A:信用證L/C。B:即斯付款交單D/P、承兌交單D/A、托收。C:匯付、信匯M/F、電匯T/T。〕方式結算。

A:(1)買方應在裝運期間 日通過開證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 〔不可撤銷的、跟單的、(不)保兌的、即期的、可轉讓的、循環的、對開的、(不)允許分期裝運的〕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貨完畢后 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銀行收到買方開具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必須委托通告行開出 %信用證金額的保證金給開證行。合同貨物裝運和交貨后,保證金將原數退給賣方,若出于本同規定第13條外的任何原因,發生無法按時全部或部分交貨,保證金將按本同第11條規定作為輕罰金支付給買方。

B: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 〔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方式D/P、承兌跟單匯票、匯票期限為()后(),按即期付款交單(D/A日)方式經買方承兌后〕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 。〔換取貨物、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C:買方到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0條規定提交的單證后 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D:自貨物至指定邊境站點由賣方置于買方控制下時,即認為賣方已交貨,貨物的所有權及偶然性損失或品質損壞的風險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買方應 〔同、后、前〕期于賣方 天交貨,并以記名提單為結算依據。

10、賣方應提交以下單證:

(1)全套清潔空白抬頭、空白背書注明運費 〔已付、到付〕的提貨單 份;

(2)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份;

(3)原產地證明書 份;

(4)裝箱單 份;

(5)質量、重量檢驗證明 份;

(6)CIF條件下的 〔保險單、保險憑證〕 份。

11、罰則:除由本合同第13條原因外,如超過合同規定期限延誤或無法交貨、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額的 %計算。但罰金總額不得超過違約金額的 %。若違約方已先期支付保證金,則保證金作為罰金按數量比例予以罰扣直到沒收支付給對方。

12、索賠:自貨物到達目的地起 天內,如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衛生條件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和承運人承擔的責任外,買方可憑 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賣方更換和索賠。

13、不可抗力: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戰爭、內亂、封鎖、地震、火災、水災等)以及任何雙方不能預見,并且對某發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礙或干擾了本合同的履行時,發生不可抗力方須在事件發生結束之日起 日內將本國有關機構出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據此證明豁免責任,并由雙方協商中止或繼續履行合同事宜。

14、仲裁:由本合同產生或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或通過第三者調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門的官方調解及民間調解)解決。如不能解決,應提交 〔克拉瑪依仲裁委員會(新疆貿促會聯絡處)、國家工商會、……。〕按申請仲裁時該機構現行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5、合同的執行單位:本合同中方由 〔收、發〕為貨人,并承擔履行合同的全部責任。

16、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與前蘇聯1990年3月13日《交貨共同條件》辦理。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書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肆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簽字: 賣方簽字:

主要的國際貿易術語

一、為“E”組,指賣方僅在自己的地點為買方備妥貨物(發貨)。

EXW(EX works):工廠交貨(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將貨物從工廠(或倉庫)交付給買方,除非另有規定,賣方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安排的車或船上,也不辦理出口報關手續。買方負擔自賣方工廠交付后至最終目的地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二、為“F”組(FCA、FAS和FOB),指賣方需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承運人 (主要運費未付)。

1、FCA(Free Carrier):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此術語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在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監管,并負擔貨物交由承運人監管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此外,賣方還應辦理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

2、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指定裝運港的船邊或駁船內交貨,并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辦理貨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關手續,買方承擔自裝運港船邊(或駁船)起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該術語規定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上,并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

三、為“C”組(CFR、CIF、CPT和CIP),指賣方須訂立運輸合同,但對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裝船和啟運后發生意外所產生的額外費用,賣方不承擔責任(主要運費已付)。

1、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并負責租船訂艙,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2、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

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并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以及負責租船訂艙,支付從裝運港到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3、CPT(Carriage Paid to):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在貨物被交由承運人保管時,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于在貨物交給承運人后發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

4、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并對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的買方風險取得貨物保險,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用。

在貨物被交由承運人保管時,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于在貨物交給承運人后發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

四、為“D”組(DAF、DES、DEQ、DDU和DDP),指賣方須承擔把貨物交至目的地國所需的全部費用和風險(貨到)。

1、DAF(Delivered at Frontier):邊境交貨(指定地點),是指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邊境地點,將仍處于交貨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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