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服務貿易外匯收支管理信息申報憑證包括哪些(出口貨物收款時,涉外收入申報編碼如何選擇?)

时间:2024-05-05 11:53:26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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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一般貿易與預收混收的款項申報,由于交易編碼均為“101010”,只能在一欄中進行填寫,但要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出口xxxxx收匯xxxx美元”“預收出口xxxxx收匯xxxx美元”

對于一次收匯中包含預收貨款的,核銷時,填寫包括一般貿易與預收貨款的全部金額,核銷單號碼僅填寫一般貿易相對應的核銷但號碼,待預收的實際出口后到銀行進行核銷專用信息補充申報。銀行應在核銷專用聯上補填核銷單號碼,并加蓋業務公章。

十四、核銷專用信息申報時限

核銷專用信息的申報有時限要求,詳見《出口收匯核銷專用信息申報業務管理辦法(試行)》第九條“出口單位的境外收匯,應當在進行涉外收入申報的同時完成核銷專用信息的申報;境內收匯的,應于收匯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銷專用信息的申報手續”和《貿易進口付匯核銷數據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九條“銀行應按規定通過國際收支網上申報系統,于付匯后五個工作日內及時、完整、準確地向外匯局報送所有進口付匯核銷信息,特別是境內付款信息,不得積壓數據、集中錄入和傳送,確保進口付匯電子信息與紙質付匯憑證一致”。“逾期未申報”是指出口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核銷專用信息申報的一種行為。對于逾期未進行核銷專用信息申報的,外匯局將比照國際收支統計相關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十五、錯匯款退款的申報

對于境外匯回的各種錯匯款以及向境外支付的各種錯匯款,申報主體及其解付銀行/匯款銀行應當請求刪除該筆申報的基礎信息和申報信息,并說明刪除理由,經外匯局同意后予以刪除。

對于從境外匯回的各種退款以及向境外支付的各種退款,申報主體應當在“退款”一欄的空格內打“√”,退款的交易性質應當與原匯入或匯出款項的交易性質相對應,如無相對應的交易編碼,則填寫所屬大類項目的其他項;因價格調整而退回的貨款,應當選擇“退款”,并應當申報在與原匯入貨款相對應的交易編碼項下。

十六、保稅區匯入款項的申報與核銷

對于保稅區匯入的款項不需進行國際收支申報,僅在企業網上申報中的核銷專用信息錄入(境內)項進行核銷信息申報,存在該項業務的企業請隨時打開查看信息并及時進行核銷信息申報。

十七、郵寄樣品收入、郵寄貨物貨款收入所使用的交易編碼為109000(貨物貿易-其他收入),客戶稱此類業務無報關單,在錄入申報信息時,“是否核銷項下”應如何選擇?如果選“是”,核銷單編碼信息如何填寫。該問題同樣也存在境內匯入(保稅區、離岸賬戶)如何申報的問題。

答:企業應在境內銀行涉外收付憑證中“是否核銷項下”選“否”,對于國際收支申報為貨物貿易項下且不用于出口核銷的收匯,銀行不得為其出具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

十八、一筆收匯系統僅提供兩欄可申報的性質,如單筆收匯存在三種交易性質,并且同時包含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該如何申報?

答:目前,境內銀行涉外收付憑證和外匯金宏系統中的國際收支交易編碼(收入/支出)提供了兩欄,如果一筆涉外收入/支出款項為多種交易性質,則在第一行填寫最大金額交易的國際收支交易編碼,第二行填寫次大金額交易的國際收支交易編碼;如果涉及進出口核銷項下交易,則核銷項下交易視同最大金額交易處理。例如:一筆涉外收付款(舉例10000美元)有三個以上(含)交易性質,其中最大金額為服務項下交易(5000美元),次大金額(3000美元)和第三大金額(2000美元)均為需要辦理進出口核銷業務的貨物貿易項下的交易。該筆款項填寫交易編碼時,首先根據貨物貿易核銷項下優先的原則,在第一欄內填寫貨物貿易項下較大金額(即3000美元)的交易編碼;然后根據金額從大的原則,在第二欄內填寫服務項下交易編碼,相應金額填寫余額,即7000美元,但應在交易附言欄內注明其中5000美元的交易性質和2000美元的交易性質。

個人外匯管理包括哪些內容

個人外匯管理包含以下幾部分內容:

(首先目前,對于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年度總額分別為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外匯局可根據國際收支狀況對年度總額進行調整。)

個人結售匯

對于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

年度總額以內的,直接在銀行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下憑規定的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境外個人購匯主要是審核其人民幣來源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境外個人購匯時,對于當日累計兌換不超過等值500美元(含)以及離境前在境內關外場所當日累計不超過等值1000美元(含)的兌換,可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額度的,憑相關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個人匯款

個人從境外收入的外匯可直接在銀行辦理入賬手續;

境內個人從外匯儲蓄賬戶向境外匯出外匯用于經常項目支出的,當日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銀行辦理;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憑規定的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境外個人從外匯儲蓄賬戶向境外匯出外匯用于經常項目支出的,直接在銀行辦理。

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不再區分現鈔賬戶和現匯賬戶,統稱為個人外匯儲蓄賬戶,統一管理。

個人外匯儲蓄賬戶的開立、使用、關閉等業務均在銀行直接辦理。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和配偶)賬戶中的資金可在銀行辦理境內劃轉。

個人從事對外貿易可開立個人外匯結算賬戶,視同機構外匯賬戶進行管理。

個人外幣現鈔

個人外幣現鈔業務主要包括存入、提取、匯出和攜帶。

個人向外匯儲蓄賬戶存入外幣現鈔當日累計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銀行辦理;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憑規定的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

個人提取外幣現鈔當日累計金額在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需經外匯局審核。

個人手持外幣現鈔匯出境外用于經常項目支出,當日累計金額在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直接在銀行辦理;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憑規定的證明材料在銀行辦理。對于個人攜帶外幣現鈔入境實行限額申報制管理,攜入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無須向海關辦理申報;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需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實行指導性限額管理,攜出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直接攜出;攜出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超過等值1萬美元的,原則上不允許攜帶出境。

望采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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