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杭州海外人才引進項目名單(杭州市人才引進補貼)

时间:2024-05-15 11:34:58 编辑: 来源:

訂買賣合同,視作選房后放棄購房。

      22、沁香公寓項目政府產權份額的代持機構是哪家單位?

      答:沁香公寓項目政府產權份額的代持機構是杭州建沁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3、購房家庭在簽訂合同前如家庭情況發生變化需要申報嗎?

      答:購房家庭在簽訂合同前,若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籍、住房、婚姻等情況發生變化的,應主動向錢塘區住建局如實申報,經系統核查該保障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取消其保障資格,不得再簽訂買賣合同。

      24、已享受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家庭能申請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嗎?

      答:能。承租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家庭購買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應當在簽訂買賣合同前騰退原承租的房源。

      25、已享受公租房租賃補貼、高層次人才租賃補貼、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的家庭能申請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嗎?

      答:已享受公租房租賃補貼、高層次人才租賃補貼、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的家庭購買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自簽訂買賣合同次月起停止發放上述補貼。

      26、申請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高層次人才能領取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嗎?

      答:按照“購補分離”原則,申請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高層次人才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領取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人才首次購買份額支付的價款,未足額享受購房補貼額度的可在增購時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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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申請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高層次人才領取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的,所購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上市交易有什么限制?

      答:人才領取了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的,按規定增購政府產權份額且在杭服務滿10年后方可將該套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上市交易,期間申請政府回購的,需按規定退回相應補貼。

      28、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是否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答:購房家庭可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商業銀行資金等購房貸款。

      29、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如何辦理不動產登記?

      答:購房家庭應按規定辦理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預告登記證明和不動產權證上記載不動產權利人,附記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人才)、購房家庭份額、政府產權份額、限制交易年限等內容。

      30、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使用責任是怎樣的?

      答:購房家庭應當按照《杭州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人才)使用管理協議》約定使用房屋,并承擔整套住房專有部分和共用部分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以及使用過程中的全部管理責任和義務,全額繳納所購房屋專項維修資金。

      31、購買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后,政府產權部分需要交租金嗎?

      答:購買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后,政府產權部分不需要交租金。

      32、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何時可增購政府產權份額?

      答:購房家庭取得不動產證滿5年的,可向代持機構提出一次性增購政府產權份額的申請。

      33、政府產權份額的增購價格是多少?

      答:增購價格按照市場原則由市發改委會同市財政局、市住保房管局等相關部門進行市場評估,每年公布一次。

      34、購房家庭增購政府產權份額后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性質是否發生變化?

      答:購房家庭增購政府產權份額后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性質轉為商品住房,增購后次年可上市交易。

      35、購房家庭增購政府產權份額后,是否算退出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保障?

      答:購房家庭增購政府產權份額后,仍視作享受過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保障。

      36、購房家庭購買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后可以申請政府回購其產權份額嗎?

      答:購房家庭需退出保障的,可向代持機構提出回購其產權份額的申請,經代持機構同意后,由代持機構進行回購。

      37、購房家庭如申請政府回購,回購的價格是多少?

      答:購房家庭取得不動產證未滿5年的,回購價款為原銷售價款加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的利息,如屆時市場價格低于上述價格的,以市場價格回購;購房家庭取得不動產證滿5年的,回購價格參照增購價格執行。

      38、購房家庭購買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后是否可以報名參加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搖號?

      答: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可以報名參加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搖號,可按規定享受商品住房優先搖號政策,即在購房家庭取得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完全產權前,該套保障住房在購房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不計入家庭住房套數。但在商品住房合同網簽前,須承諾退出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保障。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前的,應與開發建設單位解除合同退回住房;交付使用后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應與開發建設單位解除合同,已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應申請代持機構回購住房并簽訂回購協議。

      39、購房家庭購買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后是否可以購買二手住房?

      答: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可以購買二手住房,但合同網簽前,須退出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保障。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交付使用前的,應與開發建設單位解除合同退回住房;交付使用后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應與開發建設單位解除合同,已辦理不動產權證的,應申請代持機構回購住房并簽訂回購協議。

      40、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上市交易的規則是什么?

      答:購房家庭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一次性增購政府產權份額后的次年,可將其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上市交易。

      41、購房家庭違規申請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有什么后果?

      答:購房家庭采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等手段違規取得申購資格的,錢塘區住建局應取消其資格,按照以下規定處理,并禁止其在10年內再次申請本市各類保障性住房:

      (1)已簽訂購房合同未交付房源的,由開發建設單位與其解除購房合同;

      (2)已交付房源的,由錢塘區住建局通知其限期騰退,由開發建設單位與其解除購房合同;逾期未騰退的,責令其按違規行為發現時政府產權份額的增購價格增購政府產權份額(未公布增購價格的,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市場評估價執行),并就已購份額按上述價格補繳差價款。

      42、購房家庭違規申請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被取消資格的,會有相應的失信懲戒嗎?

      答:購房家庭存在弄虛作假情形,被取消資格的,相關失信主體的失信信息記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43、購房家庭違規申請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被責令增購政府產權份額的,所購住房上市交易有特殊限制嗎?

      答:購房家庭違規申請錢塘區本期沁香公寓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被責令增購政府產權份額的,購房家庭取得原不動產證滿15年,方可通過買賣、贈與等方式上市交易。

      44、沁香公寓此次推出房源后還會繼續推出嗎?

      答:沁香公寓整個項目作為人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試點項目,按照分期推出的原則,此次為首期推出房源。后續錢塘區將根據需求情況,適時再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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