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深圳海外人才引進政策2021(深圳博士生引進政策)

时间:2024-05-20 03:26:55 编辑: 来源:

nbsp;申請未通過首發審核,但仍在申請有效期內的,可以再次提出首發申請。申請人不符合本規定第八條續發條件的,續發審核終止,不得再次申請發放生活補貼。

      (三)公示和發放。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對審核通過的新引進博士人才,于次月在本部門網站集中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將申請人納入補貼發放名單,按照國庫集中支付要求,將生活補貼款撥付至申請人所在單位的銀行賬戶。公示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辦理發放手續。所在單位應當在收到生活補貼資金之日起30日內發放至申請人的銀行賬戶。

      申請人所在單位因賬戶信息不準確造成補貼發放不成功的,在更正信息后納入下一個撥付周期發放。

      第十條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持相關書面材料到相應的受理部門現場辦理:

      (一)對申請審核結果有異議的;

      (二)撤銷生活補貼申請的;

      (三)其他需現場處理的問題。

      有前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申請人應當在審核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

      第十一條新引進博士人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領生活補貼:

      (一)屬我市(含駐深)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

      (二)已領取深圳市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含原海外高層次人才獎勵補貼)的;

      (三)根據《深圳市博士后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深人社規〔2018〕20號)或省有關博士后支持政策等,已領取博士后生活補貼的;

      (四)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號),已領取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

      (五)根據《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深人社規〔2016〕20號),已領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

      (六)根據本辦法領取過生活補貼的;

      (七)根據《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前海規〔2021〕3號),已領取香港青年生活補貼的。

      第十二條生活補貼申請實行申請人及所在單位誠信申報承諾制。申請人及所在單位應當對提供信息或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合法性負責。所在單位應當按本辦法規定將生活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的銀行賬戶,占用、挪用、截留生活補貼資金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申請人及所在單位利用虛假信息或材料,或者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本辦法規定的生活補貼的,取消申請人的補貼申請資格。如已領取補貼的,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責令其退還或追回,并將申請人及所在單位的不良記錄納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資源目錄,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申請人及所在單位5年內不得參加人才獎項評選或者享受本市人才優惠政策和資金資助。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三條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對申請人領取生活補貼的資格條件,通過系統數據進行自動比對;對經過數據比對仍無法核實申請人資格條件的,應當采取書面核查、現場核查、申請人補充材料等方式進一步核實,核實時間不得超過60個工作日,且不計入審核工作時限。

      第十四條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的,依法依規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新引進博士人才自引進我市之日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認定為在深圳全職工作:

      (一)在市外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的(市外社會保險繳納情況以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清單為準,市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以稅務部門出具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為準);

      (二)在市外領取勞務報酬所得高于深圳工資薪金所得的(以稅務部門出具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清單為準);

      (三)非在深圳全職工作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22年4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應屆生落戶深圳補貼

補貼政策:深圳為穩定高學歷人才,2016年發布《關于做好深圳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發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只要是深圳畢業的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都可以領到3000元的補貼,為了吸納人才,2020年發布《深圳市人民關于印發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全國各地畢業生只要來深就業,不管深戶還是非深戶,都可以領到3000元的就業補貼。

一、應屆生定義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二、如何判斷自己是不是應屆生

應屆生嚴格意義上來說是指當年畢業,領取畢業證的高校畢業生,但是目前無論是報考公務員或者各地入戶政策,都將畢業生的范圍有所放寬,一般在擇業期內也算應屆生。簡單的說,就是大學畢業后,你沒有簽訂三方協議,將本人的檔案留在了學校或者放在了生源地人才市場,在你畢業的這兩年內,都可以算做是應屆生。比如,現在是2021年,今年6月份畢業的都是當年度的應屆生,往前推兩年,2019年和2020年畢業的也算是應屆生,你都可以以應屆生的身份參加各類公職考試。

三、應屆生身份有何好處?

1.硬件方面:全國各地報考公務員考試,大多數都要求是應屆生,這是取得考試資格的入門磚;

2.軟件方面:根據各行業招聘廣告數據顯示,大部分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或企業,他們的招聘更青睞應屆畢業生,因為大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獨特的運營模式和培訓機構,相較于在社會上工作了一段時間的、有經驗的應聘者來說,應屆生的可塑性更強。這就好比你畫畫,相較于已被涂鴉的底稿紙,白紙更有利于你的創作和發揮。

3.優待政策:人才是21世紀貴的資源,各大城市都大力推廣人才引進政策,目的就是吸引高學歷、高技能人才來給城市建設做貢獻。就拿深圳來說,大專以上學歷應屆生入戶深圳,不要求社保,不需要體檢,只要你愿意來,秒批入戶,入戶后還發給你一筆入戶補貼,少則15000元,多則80000元。

4.補貼政策:深圳為穩定高學歷人才,2016年發布《關于做好深圳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發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只要是深圳畢業的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都可以領到3000元的補貼,為了吸納人才,2020年發布《深圳市人民關于印發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全國各地畢業生只要來深就業,不管深戶還是非深戶,都可以領到3000元的就業補貼。

四、應屆生應不應該入深戶?

1.如果老家沒有戶口紅利的話,還不如先把戶口遷來深圳,先享受深圳的戶口紅利。

2.深圳入戶補貼本科生1.5萬起,落戶到有區補貼的單位還可以申請1.5萬的區補貼,一共就是3萬,想想都美。

3.想在深圳長期工作的,那勢必后面會在深圳結婚生子,這些對深戶來說都是有優勢的。

4.深圳只對入戶有限制,遷出沒有限制的,后面不想呆了遷回老家就好。父母在老家,遷回去還是方便的。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 (國發〔2017〕28 號)

政策大變動!3個月后新進人才,不再發放補貼

@想去深圳的大學畢業生,如果想要拿租房和生活補貼,那你可要抓緊了。

5月28日,深圳人社局發布《關于高層次人才業務、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相關安排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指出,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對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進的人才按原規定受理申請,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人才不再受理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

同時,高層次人才業務(指“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學術研修津貼”等三項業務,下同)停止申報。

這意味著,繼5月25日發布收緊落戶政策的征求意見稿后,深圳的人才引進政策也面臨著收緊。

新引進人才不再受理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

5月28日,深圳人社局發布《關于高層次人才業務、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相關安排的公告》,這意味著,在擬修訂戶籍遷入政策之后,深圳對人才政策也正在作出調整。《公告》指出,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對2021年8月31日及之前引進的人才按原規定受理申請,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人才不再受理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與此同時,對2021年9月1日及之后新引進入戶并在深圳全職工作的35歲以下的博士另行制定生活補貼政策。

除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業務調整之外,深圳的高層次人才引進業務也有變化。

《公告》指出,2021年9月1日零時起,高層次人才業務(指“高層次專業人才認定”“海外高層次人才確認”“學術研修津貼”等三項業務,下同)停止申報。

不過,據21世紀經濟報道,“高層次人才業務停止申報”并不意味著將取消對高層次人才的獎勵補貼,而是人才認定等工作不再由人社局承擔,改由用人單位承擔。

2014年,深圳根據《人才安居辦法》出臺《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工作實施辦法》,向2015年1月1日后新引進入戶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包括非全日制學歷)并符合條件的發放補貼,金額為本科6000元/人、碩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的租房補貼,分兩次等額發放。

2016年,這一補貼方法被“替代”。根據當年3月深圳出臺的《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向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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