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清朝實行什么含義是什么對外貿易(清朝統治者實行“閉關鎖國”政策,嚴格限制對外貿易,其主要原因是 1,以農為本的傳統觀念)

时间:2024-06-11 13:27:48 编辑: 来源:

bsp;,而是官員的下屬,隨時隨地可能會受到官員的壓制。

      可以說清朝的這些商人在清政府與西方商人的

      雙重打壓

      下生存,與西方的商人相比,清朝商人的貿易活動是及其受到限制的。

      清朝的“

      天朝上國”

      思想使得清朝在面對周邊國家的時候始終是秉持著高傲的姿態,但是這一現象隨著國外侵略者的進入開始有所改變。

      對待國際間的貿易政策也有所變化,

      首先是征收國際貿易的稅務

      ,官員管理經濟活動,部分形式閉關鎖國政策,采取政策將港口的貿易活動集中到廣州港內。

      這樣的背景下,清朝的商人有不同的社會地位,首先是西方呆在中國的商人,有很高的地位,但是中國籍的商人的的確卻很底下,在夾縫中求生存。

清朝統治者實行“閉關鎖國”政策,嚴格限制對外貿易,其主要原因是 1,以農為本的傳統觀念

十八世紀,由于中外貿易往來日趨頻繁和人民反清起義不斷發生,清朝統治者擔心外人和漢人會結合起來反對清朝。1717年,清政府下令不許中國商船到歐洲人控制下的南洋地區進行貿易。清政府在對貿易范圍實行限制同時實行禁教,減少中外之間的往來。17世紀末,清政府允許天主教在中國傳播。隨著教會在中國影響的擴大,它開始直接干涉中國的內政。尤其是1704年羅馬教皇格勒門十一訂立“禁約”,禁止中國教徒尊孔祭祖。康熙嚴辭拒絕了這項要求。1720年清政府開始實行禁教政策。1727年又明確規定外國商船只能到廣東的虎門和福建的廈門兩處。1757年正式實行閉關的政策,乾隆皇帝宣布西洋商船只準在廣東的虎門一處停泊貿易。1759年兩廣總督李侍堯奏準皇帝頒布了《防范外夷條規》,根據這一文件建立了“公行”機構。公行是由官方特許的商人組成的壟斷性外貿組織。外國人來廣州做買賣必須經由公行,其行動也由公行的行商負責約束。外國商人只準在規定的時間,即每年的五月至十月間來廣州進行貿易,期滿必須離去。在廣州期間他們只能住在由公行所設的“夷館”內。外商在華只能雇用翻譯和買辦,不能雇人向內地傳遞信件。中國人不準向外商借貸資本。條規還規定要加強河防,監視外國船舶的活動。這些規定在以后的嘉慶和道光年間屢被重申。清政府實行閉關政策的根本目的是維護清朝的封建統治,防范西方殖民主義者。但這種自衛措施是非常被動的。

1757年,一道圣旨從京城傳到沿海各省,下令除廣州一地外(又稱廣州十三行)停止廈門、寧波等港口的對外貿易,這就是所謂的“一口通商”政策。這一命令,標志著清政府徹底奉行起閉關鎖國的政策。乾隆的這道圣旨常被視為是導致近代中國落后于世界的原因之一。

清朝嚴格限制對外貿易,為此統治者采取了怎樣的措施

清朝統治者實行嚴厲的“閉關鎖國 政策.禁止一切對外貿易。

清廷對于民間海外貿易厲行海禁政策;對于外國來華貿易,仍沿襲明代的朝貢制度加以控制。最初與清朝發生朝貢關系的,主要還是南洋和東南亞諸國,但有許多限制,如貢期和隨貢貿易的監視等都作了嚴格的規定。對于西方殖民國家來華商船的限制就更嚴。只許它們停泊澳門,與澳門商人進行貿易,每年來華貿易的大小船只,不得超過二十五只。1685年才允許外商到前述口岸通商 。

清廷放寬海禁后,準許外商在指定口岸通商后,逐步建立了一套管理外商來華貿易的制度,主要有公行制度和商館制度 。浙江、福建與廣東地區盛行海外貿易,人民時常與日本、琉球、東南亞各國及葡萄牙、西班牙與荷蘭等西洋各國展開貿易。到十八世紀還有英國、法國與美國,其中英國幾乎獨占對華貿易。西洋各國與日俱增的需要清朝的絲綢、茶葉與甘蔗,然而清朝對西洋事物需求不大,使得中國對外貿易呈現大幅出超的情形。大量銀元流入中國,增加貨幣流通量,刺激物價上漲,促進商業繁榮 。在此期間,中國沿海以泉州、漳州、廈門、福州與廣州先后崛起,成為貿易大城,操控對外國際貿易 。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由于外商頻年不斷的掠奪和違法行為,清廷只保留廣州一地為通商出口。到十九世紀,英國在印度種植鴉片,并且大量銷往中國。這使得中國對外貿易逆轉為入超。鴉片的問題引爆鴉片戰爭,中國戰敗后門戶大開。南京條約不但開放廈門、上海、寧波、福州、廣州等五口通商口岸給外國人。隨后陸續的不平等條約使外國人大量來華投資,并且建立租界,加速對清貿易。

晚清外交改革的意義是什么

自從1840年西方洋炮轟開中國封閉的城門之后,泱泱中華大國在對外界毫無了解。也毫無準備的情況下被迫同西方國家發生交往。人們說,弱國無外交。這是指獨立自主的外交。近代百余年來,在與西方各國交往中,西方人總是牽著中國統治者的鼻子走,后者不是委曲求全,局勢虛于應付,很難看到獨立與自主。連長期主持外交的李鴻章也為此發出感嘆:“然所謂遇剛則柔,遇柔則剛,既物定見,復少恒心,……聞者能毋愧憤欲死?”然則,我們若深入研究下去,便會發現,那時的中國政府所實施的外交是很有研究價值的,此處我們著重研究其外交思想。

一、“外交”及“外交思想”的含義。

“外交“一詞在中國使用要比西方早得多,但其意義與今天外交的意思完全不同。古語“外交”是指為人臣者私見諸侯或者個人之間的交往。《國語.晉語》講:“乃厚其外交而勉之,以報其德。”中國古代把國與過之間的交往叫做“邦交”.“外事”,清末則稱為“外務”或是“夷務”。

1796年,愛德蒙.伯克使用”displomacy”一詞,意思是指處理國際交往和談判的技巧和談吐。從此,近現代意義上的“外交”概念才流行開來。

牛津字典中對外交的定義:“外交就是用談判的方式來處理國際關系;是大使和使節用來調整和處理國際關系的方法;是外交官的業務或技術。”在辭海中為:“國家為實行其對外政策,有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交部.外交代表.機關等進行的諸如訪問.談判.交涉發出外文件,締結條約.參加國際會議和國際組織等對外活動。外交是國家實現其對外政策的重要手段。”

英國著名外交家薩道義指出:“外交是運用智力和機智處理各獨立國家的政府之間的官方關系,有時也推廣到獨立國家和附庸國家之間的關系;或者更簡單地說,是指以和平手段處理國與國之間的事務。”

綜上所述,純粹意義的外交實際包含兩個方面的意思:一是指任何以主權國家為主體,通過和平方式,對國家間關系和國際事務的處理;二是指一種維護國家利益,執行國家外交政策的工具。但是,外交作為主權國家的行為及維護國家利益和執行國家外交政策的工具的性質,它的實質是始終不會變的。

一個國家制定并實施的對外政策,不僅反映了整個民族的利益和愿望,而且代表了國家對外部世界所持的態度。而外交思想,就其內涵來說,是指國家利益的代表者在對外交涉中,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以積極的態度去了解所遇對手,并自覺地運用國際上公認的法律和準則,進行有理、有利、有節的對外斗爭過程中形成的理論和方針。當中國的歷史進入近代后,伴隨著對傳統夷夏觀的反思與批判,世界意識及國家主權觀念的萌發,外交思想的演變經歷了一個突破傳統外交觀念的艱難過渡歷程。

二、中國近代外交思想及其演進。

1840年之前,中國歷代統治者均以“天朝上國”自居,視所有外國人為夷蠻戎狄,除了朝貢和宗藩關系外,不承認其他形式的中外關系,外交因此成為王朝政治的附屬物,成為大一統的封建王朝對外宣揚國威的手段。到了近代,西方列強侵入中國,打破了東亞地區存在了近2000年的封建宗藩體系,中外關系出現了新的割據。帝國主義對中國的侵略,是中國墮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深淵。中國外交因此開始與喪權辱國相聯系,并成為影響中國社會發展的重大因素。

在鴉片戰爭以后,西方資本注意列強紛紛打入中國,中國社會發生了深刻變化。政治領域內,中國的主權領土開始被割裂,主權完整開始遭到破壞,已經喪失了獨立自主的地位。經濟上,外國商品源源不斷地涌入中國,逐漸破壞了中國自給自足的封建經濟基礎,使中國日益成為世界資本主義的附庸。在這樣一種社會背景下,中國近代外交開始出現。

(一)中國晚清時期的“和戎”、“自強”的外交思想:

晚清時期的中國政府,既不能像列強那樣推行強權外交,也不能在國際舞臺上有同等的發言權。當時面臨的外交形勢是:走出國門,走向世界,打破閉關鎖國的狀態,積極開展國際交往。了解列強情況,運用國際慣例和外交手段,在紛繁復雜的國際關系中維護國家的利益,反對列強侵略成為勢須完成的外交任務。但是,在傳統儒家思想的影響下,“和戎”.“自強”成為人們主要的外交思想。這一思想體現了外交與內政的緊密結合,并在一定程度上將外交視為內政的延續。其中和戎是自強的必要外部條件,而自強則是為培養外交實力,二者緊密聯系,相互作用,共同構成當時的總體外交戰略,在當時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就“和戎”而言,“和”是中國傳統外交思想所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各朝各代歷來奉行“和戎”政策,力求“協和萬邦”。在具體策略上主張“既來之則安之”,“柔遠人則四方歸之”。當“蠻夷”向華夏發起挑戰時,傳統辦法是剿(以戰止戰)或剿撫并用,有時甚至用“和親”以達到“和”的目的,從而維護儒家禮儀規范下的和局。晚清政府主辦外交的重要人物李鴻章等人的外交思想正是以儒家思想為基礎。

1862年,李鴻章初到上海,發現這里與內地相比是一個完全不同的地方,這里“華洋混一,已成局勢”。這當然是他不情愿看到的情形,但是他發現,這又是一個認識洋人,理解列強,尋求與之交往途徑的好地方。他時時留心西洋時事,令人逐日翻譯英文報紙供他閱讀。李鴻章悉心體察中國同僚與洋人打交道的成功或失誤,從比較中判斷得失、利弊,逐漸形成自己的認識,摸索出一條與列強交往的合適途徑。他認為,與洋人打交道的正確態度是“剛柔調劑”,該剛則剛,該柔則柔,不卑不亢,保住國體,不失面子,不喪主權 要達到這個境界,就必須以儒家思想倡導的忠、信、篤、敬四字為準則。李鴻章還接受了郭嵩燾等人積極鼓吹的“循禮外交”思想。在郭嵩燾等人看來,“循禮外交”是實施“和戎”外交戰略的重大而具體的舉措。郭嵩燾認為,在當時情況下,處理外交事務,要把握三個字:理、勢、情,而最重要的又是理和勢。歷史在變,形勢也會變,熱門要善于適應形勢百年化而把握,據理辦外交。李鴻章對“循禮外交”身體力行,在思想上多有發揮。并在其長達30多年的外交活動中基本奉行了這一戰略,對近代中國外交產生了重大影響。

應該指出的是,此時的和戎思想與傳統的和戎觀有兩點不同。一是拋棄了華夏中心的宗主地位觀。他們已經認識到中西關系不再是宗藩模式下的尊卑關系,因為西方列強不是蠻夷小邦,對他們“不特兼并難,即臣屬亦不易”。二是在戰略實施上否認了傳統的剿撫并用的手法。就當時的情勢,這種外交思想有一定的合理性。首先,從國情來看,在中西力量相差懸殊的情況下,中西與西方一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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