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中外合作辦學(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是公辦還是民辦)

时间:2024-05-03 07:51:17 编辑: 来源:

生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具體如下:

(一)學費標準

(1)審計學、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市場營銷、經濟統計學、投資學、法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金融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物流管理、英語、日語、翻譯、資產評估、土木工程、供應鏈管理、電子商務、西班牙語、學前教育、小學教育、藝術教育以上各專業學費均為26840元/學年/生;

(2)廣播電視編導、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環境設計、動畫(閩臺合作項目)、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建造、大數據管理與應用以上各專業學費均為29280元/學年/生;

(3)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項目)學費為42000元/學年/生。

(二)住宿費標準

(1)二人間,7000元/人/學年,配備空調、熱水器、洗衣機、電冰箱、干濕分離衛生間、1.2*2米床、 書 桌椅、衣柜、床頭燈、電熱水壺、壁掛式電吹風等;

(2)舒適型四人間,2980元/人/學年,配備空調、熱水器、洗衣機、干濕分離衛生間、上床下桌木質公寓床、壁掛式電吹風等;

(3)普通四人間,2460元/人/學年,配備空調、熱水器、洗衣機、獨立衛生間、浴室、上床下桌等;

(4)五人間,2260元/人/學年,配備空調、熱水器、洗衣機、獨立衛生間、浴室、上床下桌等;

(5)六人間,2160元/人/學年,配備空調、熱水器、洗衣機、獨立衛生間、浴室、上床下桌等;

(6)八人間,1600元/人/學年,配備空調、熱水器、洗衣機、獨立衛生間、浴室、上床下桌等。

(三)各專業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學費退費辦法

學生注冊后,因故轉學、退學以及其他原因終止學業的退學辦法,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394)文中規定的退學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獎助學措施

第十七條 凡經學校統招錄取的本科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志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國家各類獎助學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建立“獎、助、減、勤、緩、補、貸”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助學金,品學兼優的學生可參評獎學金。

1.經學校統招錄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獎勵政策:在校生成才基金、校獎學金、學科競賽專項獎學金、精神文明建設獎學金、學術研究類獎學金、創業獎學金、 考研 獎學金、文體類獎學金、外語 學習 類獎學金、優秀 畢業 論文獎學金、海外學習交流等數十項校內獎學金。

2.經學校統招錄取的本科考生,可享受以下助學政策:

(1)勤工儉學崗位、特殊學生學費減免等校內助學政策;

(2)通過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教育發展基金,資助符合條件的家庭貧困學生。

第七章 畢業生學歷、學位 證書

第十九條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由福州外語外貿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規定的,由福州外語外貿學院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條 新生 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要求提供的有關證件、材料,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超過兩周不報到者,可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凡不符合要求或者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買粉絲:買粉絲://買粉絲.fzfu.e.買粉絲/

招生辦買粉絲:買粉絲://買粉絲.fzfu.e.買粉絲/zsb/

招生辦郵箱:3013488240@QQ.買粉絲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長樂區首占新區育環路28號

郵政編碼:350202

招生買粉絲電話:0591-83560666 83596666

聯系人:石老師:17706906743 陳老師:17706900421

第二十三條 學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以往規定凡與本章程有不一致之處,均以本章程為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學費

2023年福州外語外貿學院學費:26840、29280、42000元/人·年等不同標準;住宿費有2460、2980、7000元/人·年等不同標準;具體各專業收費標準如下:

一、福州外語外貿學院學費多少錢收費標準

根據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他有關費用方能注冊。各專業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民辦本科高校學歷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7〕46號)文件要求執行,具體標準將向學生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具體如下:

(一)學費標準

(1)審計學、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市場營銷、經濟統計學、投資學、法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學、金融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物流管理、英語、日語、翻譯、資產評估、土木工程、供應鏈管理、電子商務、西班牙語、學前教育、小學教育、藝術教育、數字經濟、網絡與新媒體以上各專業學費均為26840元/人·年。

(2)廣播電視編導、服裝與服飾設計、動畫、環境設計、動畫(閩臺合作項目)、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建造、大數據管理與應用、人工智能以上各專業學費均為29280元/人·年。

(3)服裝與服飾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學費為42000元/人·年。備注:2023年新增專業具體收費標準按照福建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備案為準。

(二)住宿費標準

二人間,7000元/人·年。四人間A型,2980元/人·年。四人間B型,2460元/人·年。各專業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最終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簡介

福州外語外貿學院位于素有“海濱鄒魯、文獻名邦”美譽之稱的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是經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學,是全國非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聯盟發起單位、副主席單位和中國民辦教育協會高等教育專業委員會常務副理事長單位、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單位。

學校前身為創辦于2004年的福州外語外貿職業技術學院,2011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普通本科高等院校,2018年通過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教育。

學校秉承舉辦者吳欽明先生“教育是一種大愛”的情懷,積極倡導“善心、善言、善行”的教育理念,經全體師生共同實踐和不懈努力,砥礪出“融會中外,經世致用”的校訓精神,孕育了“崇德、勤學、求實、創新”的優良校風,為學校事業快速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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