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離岸貿易增值稅政策(關于出口退稅有哪些政策)

时间:2024-05-20 12:09:15 编辑: 来源:

出口貨物只有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處理后,才能辦理退(免)稅。也就是說,出口退(免)稅的規定只適用于貿易性的出口貨物,而對非貿易性的出口貨物,如捐贈的禮品、在國內個人購買并自帶出境的貨物(另有規定者除外)、樣品、展品、郵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財務上不作銷售處理,故按照現行規定不能退(免)稅。

(4)必須是已收匯并經核銷的貨物。按照現行規定,出口企業申請辦理退(免)稅的出口貨物,必須是已收外匯并經外匯管理部門核銷的貨物。

離岸公司可以用于進口嗎?怎么操作?

離岸公司可以用于進口,用一個離岸公司進口,一方面可以降低國內的所得稅/關稅比如在稅務方面,在進口時合法的規避關稅或增值稅,如果關稅比增值稅高可以利用離岸公司低買高賣而減少關稅的稅基,同樣關稅比增值稅低時可以利用離岸公司高買低賣而減少增值稅的稅基:

另一方面,在進口付匯時,離岸公司的離岸帳戶是不受國家外匯管理局管制的,可以自由的支付貨款,海運費,傭金等.

1、離岸公司的帳戶且里面有外幣,那么當向貿易伙伴購貸付款的時候,資金可以直接從離岸公司的外幣帳戶上劃撥,無需用人民幣按中銀中間價購匯.這樣可避免付款時因匯率波動而產生的差價損失,節省各用匯審批時間;也不會受外匯政策變動的影響。

2、一般進口的操作方法:假定貸物的進價是80萬,在國內銷售的價格定在100萬,那么就可能有20萬的純利潤空間,對于一般的進口貿易主要涉及三種稅負:關稅、進口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鑒于關稅、進口增值稅的計算與成本成正比,而企業所得稅的計算中成本做為扣除項,所以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

第一,通過離岸公司調低進口價格來降低關稅及進口增值稅的完稅價格,但是這樣所交的企業所得稅的完稅價格就高,而且貸物在報關的時候海關會進行嚴格的審查,以防有涉嫌傾銷、逃稅行為;

第二,通過離岸公司抬高進口價格來降低企業所得稅,不過這樣關稅及進口增值稅也會相應提高,但是如果產品的關稅稅率在較低的情況下,這兩塊稅收也可忽略不計。

所以做進口最可行的方案就是第二種抬高成本價格,但前提是在進口產品的關稅稅率不高。假設,有一個離岸公司,就可以靈活操作。離岸公司做為海外的一個采購點,與客戶簽訂合同約定進價為80萬,然后離岸公司再和國內公司簽訂另一個合同,約定售給國內公司100萬,貸物直接運往您的國內公司即可。這樣就可以實現抬高貸物的進價,從而達到降低企業所得稅,并且把部分資金截留在離岸帳戶上(不會被結匯成人民幣,在下次進口時可以直接轉帳給海外賣家)。

進口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進口貨物需要交增值稅,進口貨物繳納的增值稅叫做進口增值稅。進口增值稅,是指進口環節征繳的增值稅,屬于流轉稅的一種。不同于一般增值稅對在生產、批發、零售等環節的增值額為征稅對象,進口增值稅是專門對進口環節的增值額進行征稅的一種增值稅。

出口關稅必須要交的,出口關稅規定如下:

1、增值稅是國內稅,不管是否出口,都必須要交的;關稅繳納如下:

(1)關稅是指一國海關根據該國法律規定,對通過其關境的進出口貨物征收的一種稅收。關稅在各國一般屬于國家最高行政單位指定稅率的高級稅種,對于對外貿易發達的國家而言,關稅往往是國家稅收乃至國家財政的主要收入。政府對進出口商品都可征收關稅,但進口關稅最為重要,是主要的貿易措施;

(2)關稅的征稅基礎是關稅完稅價格。進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成交價值為基礎的到岸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出口貨物以該貨物銷售與境外的離岸價格減去出口稅后,經過海關審查確定的價格為完稅價格;

(3)關稅稅則又叫海關稅則,是指一國對進口商品計征關稅的規章和對進口的應稅商品和免稅商品加以系統分類的一欄表。它是海關征稅的依據,是一國關稅政策的具體體現。從內容上來看,海關稅則一般包括兩部分:一是海關征收關稅的規章、條例和說明;二是關稅分率表。關稅稅率表又由稅則號、商品名稱、海關稅率等欄目組成;

(4)通常的關稅納稅方式是由接受按進(出) 口貨物正式進(出)口的通關手續申報的海關逐票計算應征關稅并填發關稅繳款書,由納稅人憑以向海關或指定的銀行辦理稅款交付或轉帳入庫手續后,海關 (憑銀行回執聯)辦理結關放行手續;

(5)征稅手續在前,結關放行手續在后,有利于稅款及時入庫,防止拖欠稅款。因此,各國海關都以這種方式作為基本納稅方式。

2、出口后,國家會按一定比例返還,這就是出口退稅;

3、關稅要看成交方式。如果是EXW,那么出口方不需承擔出口關稅及進口國的進口關稅;

4、如果是FCA/FAS/FOB/CFR/CPT/CIF/CIP/DDU等成交方式,出口方需要承擔出口關稅,但不需要承擔進口國的進口關稅。

綜上所述,增值稅是國內稅,不管是否出口,都必須要交的。當然出口后,國家會按一定比例返還,這就是出口退稅。關稅要看成交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一般貿易進口要繳納的關稅如何計算?

關稅應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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