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海外公司辦事處管理辦法最新(企業駐外辦事處管理辦法)

时间:2024-06-03 12:12:02 编辑: 来源:

理負責; (二)各市級業務部可在所轄區縣設立業務分部,部主任由市級業務部提名,公司任命

(三)各市地所轄區的區縣也可單獨設立業務部,業務工作歸公司發展部直接管理

第六條 人員管理 (一)工作人員均不與本部簽定勞動合同(拍賣師除外),不享受公司總部工資福利待遇; (二)各級業務部所需工作人員自行招聘、自行管理、待遇自定,公司總部實行人員備案管理; (三)各級業務部所有工作人員直接對本部主任負責

第七條 職責權限 (一)各級業務部不刻制、使用獨立的業務專用章; (二)不以公司名義或業務部名義設置財務帳戶; (三)承攬拍賣業務,調查、提供拍賣信息; (四)受總經理及公司發展部委托與委托方簽定委托合同,發展部全程參與相關工作

(五)做好委托拍賣標的的查驗、展示、公告、宣傳、銷售、產權過戶、拍品移交等工作; (六)公司在業務部所在地獨立承攬的業務歸公司運作,必要時當地業務部做好配合

(七)協助總部做好在當地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八條 業務操作 (一)審報拍賣標的需提供該標的名稱、數量、質量、種類、新舊程度、產權歸屬,按規定需要評估的標的,提供具有評估資格的單位出具的評估報告; (二)審報拍賣標的需要同時提供委托方委托函或意向書,各級業務部將該函連同上款要求的書面資料報公司總部審驗核實后,由公司總部與委托方簽訂委托拍賣合同; (三)審報委托拍賣標的的應書面提供標的的拍賣保留價、傭金收取比例、市場調查結論、處置期限及委托方的特別規定、要求; (四)委托拍賣的資產須權屬明確,出具的資產權屬證明文件須合法有效; (五)委托方的證明資料須客觀、真實; (六)所提供的拍賣標的的資料應真實、準確、完整,有關瑕疵揭示充分; (七)委托拍賣合同簽定后,由公司按拍賣程序的規定和要求組織拍賣會,業務部按公司要求進行協作

第九條 業務合作方案一: (一)業務考核以公司實際收取拍賣傭金為主,以拍賣成交額為輔; (二)一類地市業務部年拍賣傭金收入不少于30萬元,拍賣成交額不少于1500萬元;其區、縣業務部年傭金收入不少于15萬元,拍賣成交額不少于500萬元; 一類地市為:青島、煙臺、日照、濰坊、臨沂、淄博、濟寧、泰安、東營、威海;(三)二類地市業務部年拍賣傭金收入不少于20萬元,拍賣成交額不少于1000萬元,其區、縣業務部年傭金收入不少于10萬元,拍賣成交額不少于300萬元; 二類地市為:德州、濱州、萊蕪、菏澤、聊城、棗莊;(四)地市級業務部與區、縣級業務部由公司總部直接考核,區、縣級業務部目標任務不計入地市級業務部; (五)各級業務部承攬業務費用(主要是招待費、禮品費、差旅費、公關費等)須自行承擔,拍賣操作費(主要是公告費、推介宣傳費、差旅費、場地租賃費等)、營業稅、所得稅由公司總部與各級業務部根據傭金分成比例分別承擔; (六)非經公司總部特許,各級業務部與公司總部傭金分成比例在目標任務內按實際收取傭金的5:5分成;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的部分按8:2比例分成;第十條 業務合作方案二:(一)各級業務部代表公司在當地開展業務,在業務開展過程中的招待費、禮品費、差旅費等公關費用由業務部承擔

(二)每筆業務完結即價款支付、傭金結算、標的移交后,將傭金扣除本次拍賣稅金、拍賣公告費、公司為本次拍賣支付的差旅費、拍賣場地租賃費后的協議比例支付給業務部,比例在合作協議中商定

第十一條 業務考核:(一) 各級業務部半年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20%的,公司給予警示;(二) 各級業務部當年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40% ,公司不再續簽合作協議

第十二條 各級業務部提成獎金由公司總部根據國家規定代扣代繳稅款

第十三條 禁止行為 (一)不得超越職權開展業務; (二)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借債、擔保; (三)不得以職務之便為個人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四)不得泄露在職期間獲得的涉及本公司的商業機密; (五)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六)不得私刻公司公章或業務專用章操作業務; (七)不得將本公司的業務轉交其它公司操作; (八)不得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損害公司或者客戶的利益; (九)不得影響公司總部在當地承攬業務; (十)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度和職業道德

第十四條 處罰措施 (一)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公司視情節輕重扣罰提成獎金; (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扣罰提成獎金外,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三)違反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各級業務部在與本公司合作前須認真閱讀本規定,決定合作后在本規定原文上簽寫承諾書,交公司留檔; (二)各級業務部在決定與本公司合作后,根據本規定另行與公司簽定合作協議書; (三)本規定與合作協議書共同構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為雙方共同遵守; (四)本規定與《公司章程》相抵觸的,執行章程規定,未能完善部分,按公司其他制度執行; (五)本規定修改權、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公司辦事處需要營業執照嗎

不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辦事處是不能經營的,所以辦理的不是營業執照。辦事處是非獨立核算的非法人機構。所以,辦事處是不可以有購銷行為的,也就不用報稅/交稅。

公司辦事處是干什么的:

代表處和辦事處的區別:在一般情況下海外公司在國內設立聯絡處為代表處,而國內公司在各省市設立聯絡處為辦事處。代表處,又稱外國企業在華常駐代表機構,是外國公司在中國設立的代表母公司在國內的業務聯絡機構。代表處的經營范圍應當在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中寫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確認(特殊行業需審批),該經營范圍將被規定在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上。外國企業的駐華常駐代表機構只能在其登記證規定的范圍內從事活動。外商投資企業辦事處是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設立的辦事機構。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辦事機構從事業務活動的合法憑證是《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注冊證》,依據該《注冊證》,可以刻制公章,開立銀行帳戶,從事業務活動。簡而言之,代表處是指外國(或地區)企業在境內設立的機構,辦事處是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機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未經企業登記機關依法核準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以合伙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停止經營活動,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臺灣企業如何在大陸辦理辦事處或分公司?

先看資本額的規定,公司是否股票發行,會計師是六大就可以幫忙-上市上柜不會在這兒問的

是有合資還是獨資

合資比較麻煩,但在當地可取得一些優勢

獨資好管理,或是先去登記個海外公司如香港的,再投資

對大陸地區投資(合作)、設立辦事處注意事項 >> 投資或技術合作

一、依據:

「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

二、定義:

投資之定義: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大陸地區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創設新公司或事業。

對當地原有之公司或事業增資。

取得當地現有公司或事業之股權。但不包括購買上市公司股票。

設置或擴展分公司或事業。或

直接或間接投資第三地區公司,并對該公司之經營具有支配影響力,而該公司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者,亦屬在大陸地區投資。

技術合作之定義: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提供專門技術、專利權、商標專用權或著作財產權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合作。

三、投資(合作)程序:

申請:

凡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合作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方式:

先於第三地投資設立公司、事業,再以第三地公司至大陸地區投資。

實行后核備:

經申請許可至大陸地區實行投資(合作)后六個月內,應備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核備。

四、轉讓或中止

經許可至大陸地區實行投資(合作),其后轉讓予他人或中止者,應於行為后二個月內備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報備。

五、投資金額限制:

單位:NT$百萬元

類別 資本額或凈值

(較高者) 金額限制

個人

中小企業 八仟萬元

實收資本額逾新臺幣八千萬元之企業 5,000以下者 a. [資本額或凈值(較高者)]×40%

b. 八仟萬元取a或b較高者

c. 取a或b較高者

5,000~10,000 a. 5,000×40%

b. { [資本額或凈值(較高者)]-5,000}×30%

c. 取(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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