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海外華人如何申請中國國籍(海外華人持外籍或綠卡會被注銷中國戶口嗎)

时间:2024-05-24 06:01:46 编辑: 来源:

使館辦“同一人聲明”。注意,澳大利亞使館可辦“同一人聲明”,不是證明。自己手寫,中英文對照,領事簽字。之后再去公證處辦個譯本公證,很多部門都認可這個材料。憑此“同一人聲明”的譯本公證,即可順利賣房。其他城市的情況請自行買粉絲。

銀行賬號并不會受影響。銀行很多業務都不需要到柜臺辦理,沒有身份證期間,我個人認為沒必要去變更,盡量使用網上銀行業務或ATM機,不與柜臺打交道即可。社保情況類似,自行交社保的,該交費交費,不用變更。等再次拿到身份證,即可實現無縫銜接。

我本人把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都變更了。因為交通管理部門是公安系統的,肯定知道身份證已經注銷了。

醫療系統,我在沒有身份證期間,并沒有去過醫院,所以我不知道該怎么弄。網上掛號系統,會因身份證注銷而無法使用。估計應該用護照去醫院掛號?歡迎有經驗的朋友來分享。

本人為知/乎“恢復中國國籍并不難,本人的申請已批準”作者

海外華人打算回國定居如何去使館申請恢復中國國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十三條規定: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國人,具有正當理由,可以申請恢復中國國籍;被批準恢復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根據規定恢復中國國籍的條件是:1丶曾經具有中國國籍的外籍華人或華裔2丶具有正當理由:工作原因丶擁有中國籍近親屬(近親屬僅指配偶丶父母丶子女丶同胞兄弟姐妹)等3丶有一定的經濟能力和住房條件條件看上去很簡單,但是在實踐中,無論是加入還是恢復中國國籍,均是極其困難的。據公安部透露,自新中國建立以來,被批準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總人數,僅有幾百人,而且其中大部分是對新中國有貢獻的知名人士。所以到目前為止,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尚未成為普通百姓可以企及的一項權利,而是被異化成了某種“殊榮”。

雖然恢復中國國籍的難度大,但是為適應社會和經濟的發展,相關政策也有調整的可能,所以想要恢復中國國籍的華人可以準備好資料,先一步走上申請程序,說不定將來能事半功倍。根據規定,受理申請國籍的機關,即在中國國內為當地市丶縣的公安局,在中國境外則是中國外交代表機關和領事機關。加入丶退出和恢復中國國籍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批。各地對材料的要求基本大同小異,以下內容供大家參考。

在國內申請所需的資料(所有資料均需A4紙張,一式二份;外文材料包括外國護照,須經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翻譯機構翻譯<總結:外聯出國>):1丶兩張填寫完整,貼有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

2丶自愿退出外國國籍的聲明

3丶自愿恢復中國國籍的書面申請(恢復原因,是否出于自愿,是否今后將永遠居住在中國是否自愿遵守中國的憲法和法律)

4丶加入外國戶籍過程的書面說明:出境時所持中國護照種類丶號碼;加入外國籍的原因丶時間丶地點和批準入籍部門;入籍前何時取得永久居留權;在我駐外領館是否辦理過退出中國籍手續

5丶申請人簡歷:(出境前后申請人學習工作簡歷,獲得永久居留權,入籍,回到中國居住等時間段詳細情況)

6丶加入外國籍的相關證明(入籍證書或入籍時簽發的身份證明等)

7丶出示外國護照,提交護照翻譯件及中國簽證,居留許可復印件

8丶在國內的臨時住宿登記證明(由派出所出具)

9丶申請人原戶口注銷證明及入籍前原中國護照

10丶申請人在國內住房情況證明

11丶申請人的工作,收入證明或能證明其經濟狀況的銀行存款證明

12丶申請人為未成年,還需提交父母的婚姻狀況證明,父母離婚的,須出具申請人監護權歸屬的相關證明,父或母一方如死亡的,須出具死亡證明。

13丶申請人中國籍近親屬(配偶丶父母丶子女丶同胞兄弟姐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身份證,護照等)及能證明親屬關系的公證。

14丶申請人中國籍近親屬基本情況,國籍情況,居住地及對申請人復籍的書面意見

15丶申請人在國外無犯罪證明(國外警察出具,需使館認證)

16丶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17丶申請人二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兩張在國外向中國大使館領事部申請所需的資料:

1丶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

2丶恢復中國國籍的書面申請信,陳述請求恢復中國國籍的理由

3丶申請人的外國護照復印件

4丶曾經擁有過中國國籍的相關證明5丶受理機關認為與申請恢復國籍有關的其他材料。

在海外的華人華裔能辦理中國國籍回國嗎?

那么在海外的華人就是說有可能跟隨他父母從從小在海外這樣就獲得了外國國籍

哦,要想重新移民等于是換回中國國籍,可能有些困難

海外華人快退休 沒有中國國籍 怎么樣可以回國定居?

如果您是一位海外華人,已經退休且沒有中國國籍,并希望在中國定居,您可以考慮以下幾種途徑:

申請中國永久居留資格:您可以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永久居留資格。您需要提供有關證明文件,例如您的身份證明、社會保障證明、健康證明等。

申請私人居留許可:您可以申請私人居留許可,該許可通常需要您有親屬在中國,并且您的親屬需要為您提供擔保。

購買房產:如果您有足夠的資金,您可以考慮在中國購買房產。根據中國的政策,外國人購買房產可以獲得長期居留資格。

請注意,申請居留資格的具體條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您向中國駐外使領館詢問詳細信息。

此外,我還強烈建議您在決定是否在中國定居前,詳細了解中國的法律法規和社會環境。

海外華人持外籍或綠卡會被注銷中國戶口嗎

之前大家一直比較關心的雙重國籍問題,現在已經是出現了解決的辦法,就是不知道這種辦法,你能不能接受的了。下面我們還是去看看我們比較關心的問題吧,一起往下看。

新政

海外華人持外籍或綠卡將被強制注銷中國戶口

根據上海市公安局3月9日發布的《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中的第46條提到:

“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本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戶口登記。未辦理注銷戶口登記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告知本人、近親屬、戶主或者集體戶口協管員,拒絕注銷戶口或者告知后一個月內仍未辦理注銷戶口登記的,可以注銷其戶口。”

簡單解釋一下這段話,意思就是:從今年5月1日起,只要是在國外定居,或者加入外國籍的上海市民,必須在一個月之內主動注銷戶口;否則,公安局就自動幫你注銷!

首先,加入外國國籍,這一點很好理解。但是“出國定居”這一點就比較令人玩味了。

我們來看一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給出的官方解釋:

“定居”是指中國公民已經取得住在國(也就是定居國家)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并已經在該國連續居住兩年(而這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于18個月)。而且,即便中國公民沒有在居住國取得永居權,但已取得連續5年以上(含5年)的合法簽證,并且這5年內連續住滿30個月,也會被視為“定居”。

所以,從國僑辦給出的標準答案,我們可以看出:持有海外“永居”身份的人,會被視為定居;

而且,英國永居身份基本可以被視為一種“永久性”的簽證,肯定超過5年,所以不論怎么看,都是符合“定居”的標準。

再來,其他持有合法簽證“長期居住在海外”的上海市民也有危險,因為只要符合“5年內連續住滿30個月”的條件,依舊難逃被視為定居。

所以,到時要不就是你自己主動注銷,要不就是公安機關來強制幫你注銷

海外留學生和海外職員不受此限

講到這里就會有許多拿著學生簽證或拿著工作簽證的人非常慌張,想說自己確實還沒拿到永居,但是也算是長年在外,這樣會不會受到波及?

對此,這份《規定》也做出了說明,第三十條中提到:“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因到外省市或者國(境)外工作、學習等原因,不在本市居住且確無他處落戶的,可以遷入戶口所在地社區公共戶。”

而且,從國僑辦先前給出的解釋,我們也可以看到:“中國公民出國留學期間(公派或自費),或因公務出國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僑(也就是不算是定居)。”

其實,這項將從今年5月1日起實行的戶口管理新政,一直就都存在;只不過這一次更加嚴格的修改,可以視為官方想要開始“確實”執行。

在2010年版的舊規定中,第十二條是這么寫的:“出國、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銷戶口。已在國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應當根據國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關規定申報注銷戶口。”舊有的規定其實就要求已在國外定居的當事人必須主動注銷上海戶口;只不過,沒什么人會真的照做就是了。

而且,在舊版的第十二條規定中也寫到:“已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定居許可,因投親或工作等原因要求回滬定居的原本市居民,經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由公安派出所辦理恢復戶口登記手續。”然而在目前最新修改的規定中,這一條也已經被刪除。

看來,官方想要真正“動起來”,主動清查這些擁有上海戶口卻定居在外的華人;并且,似乎不想給予回心轉意的機會了

另外,還有一件更令海外華人擔憂的可能,那就是:此次上海這一項政策改革,很有可能是為了日后逐步推行至全國而試水。那么,屆時恐怕受影響的海外華人,將會越來越多

只不過,也有消息指出:上海的相關條例發布,可能是基于當地戶籍制度的特點以及本地人口比例和發展狀況做出的考量,對于全國而言沒有普遍性。所以說究竟未來會有什么樣的發展,我們現在還是很難斷言的...

沒了戶口又該怎么辦

我們都知道,在中國,戶口的存在是相當重要的。沒了戶口,享受不到國內的優惠政策還只是小事,就連買房、辦證、開賬戶這點必需都變得異常麻煩。而且原則上,戶口被注銷了,身份證按規定也應由原戶口所在地公安局收回;這不就表示身份證也跟著失去效力

恩,不過,好在“國僑辦”針對海外華人需要補辦“中國身份”給出了標準解答,這邊截取過來提供大家參考:

Q:持外國長期居留,中國護照,政策已經取消中國戶口登記。迫切需要中國身份證,如何快速簡單的取得?

A: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華僑被批準回國定居的,符合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條件。華僑辦理回國定居,可以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符合條件的,由省級或者市級人民政府僑務部門簽發《華僑回國定居證》,華僑本人憑《華僑回國定居證》在擬定居地縣級公安機關辦理常住戶口登記,領取居民身份證。

Q:我是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出國的人員,由于當時出入境管理政策的不完善、被強制取消的身份證和戶口,如今可否予以妥善解決?

A: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華僑被批準回國定居的,可以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申請辦理華僑回國定居,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由省級或者市級人民政府僑務部門簽發《華僑回國定居證》,華僑本人憑《華僑回國定居證》在擬定居地縣級公安機關辦理常住戶口登記,領取居民身份證。

Q:人在國外,身份證過期了,是否可以讓國內家人代辦,或直接在中國大使館更換身份證?

A: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除此情形之外,都應由本人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統一制作、發放,因此,需要您本人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