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安徽應急管理廳買粉絲(合肥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

时间:2024-05-03 17:34:03 编辑: 来源:

對接政務信息共享接口,自動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社保繳納情況等進行核查。在線核查通過的,進入繳費環節;在線核查不通過的,須參加現場核查。

在線核查結果最遲將于2022年9月23日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核查結果。

(三)現場核查

不適用告知制、自愿選擇不采用告知制或在線核查不通過的報考人員均須參加現場核查。請上述報考人員及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報名表,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參加現場核查。

1.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1張;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安全生產業務工作年限證明;

4.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報考人員還需要提供本人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上述證件、證書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各市現場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局專技科(處、辦公室)、人事考試機構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各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于2022年9月23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公布本市現場核查工作安排,并于9月28日前完成整個現場核查工作。

各地在組織現場核查時,要采取分批次錯時錯峰辦理的方法,嚴格落實好疫情防控屬地責任和行風建設各項要求,并提前做好預案,有效避免人員大規模聚集和排隊時間過長等現象發生。

各資格審核部門要切實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嚴格審核報名材料,重點加強對系統核驗不通過報考人員的審核,可通過核驗社保、勞動合同等手段,驗證其填報信息。應盡量通過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報考人員填報信息進行核查。

報考人員資格審核工作貫穿考前、考中、考后全過程。各單位、各資格審核部門要嚴格審核報考人員信息,對審核結果負責。任何階段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給予其報考資格或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網上繳費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財稅〔2019〕5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5〕123號文件規定,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50元/科。

通過在線核查或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請于2022年9月30日16: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繳費流程通過易寶支付平臺支付考試費用。如對費用支付問題有疑問,請買粉絲易寶支付平臺24小時客服熱線:95070。報考人員繳費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顯示結果為準,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行放棄報名。

五、考務管理

(一)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辦理

本次考試考點選用標準化考場,考試監控視頻資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試院將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設置考區、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請應試人員于10月26日16:00后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二)考試大綱

2022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為準,具體內容已在應急管理部網站公布。

(買粉絲s://買粉絲.mem.買粉絲.買粉絲/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買粉絲)

(三)答題方式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做草稿紙使用。《安全生產實務》科目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規定的位置書寫作答,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和回收。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使用的證件一致)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信工具等違禁物品帶入考場座位。

(四)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經報省考試主管部門劃定合格標準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安徽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請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頁面點擊“成績復查”按鈕填寫相關信息申請成績復查,逾期不再受理。安徽省人事考試院匯總已受理的成績復查申請后協調負責評卷組織工作的單位,15天內對提出復查申請的考試成績進行復核,成績復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數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屆時申請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頁面點擊“復查結果”按鈕填寫相關信息查詢結果,復查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

(五)證書

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初級)或電子合格證明。

(六)注冊

取得成績合格證明的人員,并符合注冊條件的,可申請初級安全工程師執業注冊,對在執業注冊中發現虛假許諾或違紀違規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請各市、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依據國家和當地衛生健康、教育等部門有關疫情防控要求,結合當地考試工作實際,進一步細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0〕106號)《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各項人事考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電〔2021〕55號)規定以及有關最新要求落實疫情防控屬地責任,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務工作,重點強化考點考場管理、人員管控、試卷管理等防疫措施,確保2022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八)其他事項

2022年度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監考手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人社廳發〔2021〕18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等有關規定;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

六、監督管理

(一)免予核查

1.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予核查:

(1)已經作出許諾的;

(2)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

(3)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

2.對于免予核查的人員,考試組織機構將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智慧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監管的具體方式與相關要求由省級考試組織機構確定。

(1)隨機抽查。考試組織機構將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查,重點核查報考人員的踐諾情況。

(2)重點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對報考免試級別且無法在線核查免試相關證明材料,或被社會監督舉報的報考人員進行重點監管,要求報考人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智慧監管。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大數據比對、人工智能技術、特定條件判斷等方式進行智慧監管。

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社會監督

對于核查難度較大的證明材料,考試組織機構將通過門戶網站、買粉絲買粉絲等渠道,公示相關人員許諾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三)不實許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并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1.各專業類別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行業界定表

2.安全工程及相關專業參考目錄

3.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書

原文標題:關于2022年度安徽省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文章來源:買粉絲://yjt.ah.買粉絲.買粉絲/gsgg/gsgg/146908241.買粉絲

合肥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

合肥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監督,充分調動全社會舉報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積極性,及時發現并排除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制止和懲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合肥市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應急局”)受理的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油氣管道、民爆物品、特種設備、煙花爆竹、城市軌道交通、城鎮燃氣、粉塵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間作業、金屬冶煉、旅游、寄遞物流等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舉報獎勵事項。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所監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舉報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市應急局對受理的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舉報,遵循“統一受理、部門負責、依法核查、據實獎勵”的原則。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根據“誰受理、誰獎勵”的原則對舉報人依法實施獎勵。

      第四條 本辦法所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分為安全生產一般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

      安全生產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有關行業領域對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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