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外貿公司成本核算方法 備案(貿易公司怎么退稅)

时间:2024-05-29 13:06:00 编辑: 来源:

國倫敦商人約翰遜做生意的情形。我們不難想像會遇見的難題:

1. 通常買賣雙方互不見面

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形式商定交易。幸好,電腦與互聯網的發達使這一過程變得越來越簡單易行。通過網站、電子郵件、QQ或MSN即時聊天軟件、數碼照片、攝像頭等途徑,我們可以輕易地交流,展示產品,討價還價,就像大家坐在會議桌旁一樣。

2. 交易周期很長

一批貨物從寧波運到倫敦,通常采用最合算的方式,即裝在集裝箱里由遠洋貨輪從寧波港口運到倫敦港口(假如某一方不是海港的話,還得加上部分鐵路或公路運程)。這一過程目前單是海路就需要25天左右,加上備貨、卸貨和內陸運輸的時間,往往在一個月以上。因此,現在磋商的往往是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以后買家才能收到的貨物。相應的,賣方收回貨款的時間也需要大致時間。事實上,對于一些季節性強的家產品或針對性強的節日消費類產品通常會提前幾個月甚至一年的時間磋商,訂立長期的合同。

3. 交易成本高

即便是海運,費用依然很高。一個集裝箱貨物(大約30個立方米或20噸)的海運費,從寧波到倫敦大約需要1萬元人民幣以上。遙遠、偏僻或港口規模較小的地區價格更高。此外,尚需一些用于辦理進出口手續的費用,用于結算貨款的銀行費用,而這些費用常常是固定的,與交易量沒有太大關系。這樣的方式,對于小額的交易顯然是不合算的。為均攤費用,交易量大顯然比較合算。這也是國際貿易的一個特點----量大。國際貿易貨物多為大宗批發,常常以“集裝箱”為交易量單位。

4. 中間環節多

貨物從寧波直到倫敦,中間會經過多個環節。比如很多商品出口前必須強制檢驗,由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操作;要向管理進出口的買賣雙方海關申報;要通過遠洋海運公司運輸;要通過銀行收取貨款;要向稅務機關納稅;同樣我們國家還特別對外匯進行管制,歸屬國家外匯管理局通過外匯收支申報的方式統一管理。

外貿既然有雙方不見面,交貨和收錢的周期長,路途遙遠,量大金額高、中間環節多等特點,自然風險也會比較大,一旦出問題損失也大。為此,幾百年來國際貿易行業也相應地制定了貿易慣例與協定,包括貨物的國際通行質量標準,價格計算,買賣雙方責任與權力等,以期最大程度地保障貿易秩序。同時,銀行業、國際貨運業、保險業等也有非常成熟完善的協同操作。

但是,還存在一個重要的問題----大批量貨物的運輸和倉儲費用不菲。從工廠出運到客戶收貨,中間牽涉的環節很多,貨主不可能從頭到尾監督保管。特別是國際貿易中多為層層轉手,批次倒賣,如果都是實物交接,不但大大增加了運輸和倉庫的費用,更加大了貨物在裝卸途中的損耗。最好辦法,就是簡化實物轉運的過程,讓貨物只經過工廠----裝貨碼頭倉庫----卸貨碼頭倉庫----客戶這四道環節。于是,演化出了最優化、最高效,同時也是外貿最大的關鍵點:單證交易。

外貿關鍵秘密之一:單證交易

所謂單證交易,就是用一套單證文件來代表貨物。交易以這套單證為對象,誰拿到了這套單證,誰就是貨物的主人。這樣一來,貨物盡量不動,單證則任意買賣轉手,由單證的持有者決定何時以及如何最終處理貨物。這套單證,通常包括幾個核心文件:

1. 提單(即提貨單Bill of loading,縮寫為B/L)

2. 發票(Invoice)

與普通發票的概念不同,外貿中的“發票”指的是自己制作的列明該貨物名稱、數量

和價格的一份署名文件。

3. 裝箱單(Packing List)

自己制作的列明該批貨物體積重量及包裝情況的一份署名文件。

4. 其他說明貨物情況的文件,如證明貨物品質的檢驗證書,證明產地的產地證書等。

全套單證中,以提單最為重要,因為它是貨物的所有權證明----是具備國際公認的法律效力的物權證明。發票和裝箱單可以自己繕制。其他檢驗證書、產地證書等等則根據貨物的特性和買家的要求,由相應的國家機構如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等,或雙方認可的組織機構如民間檢驗公司,貨運公司等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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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料加工業務流程

1、與客戶針對來料加工進行洽談

2、據雙方洽談意見簽署來料加工合同

3、工廠對料件驗收入庫

4、工廠加工生產

5、客戶支付貨款

6、貨品出庫

7、客戶收貨

擴展資料

企業外銷收入的確認和會計處理

一、出口商品外銷收入實現確認的規定

出口商品外銷收入的確認包括入賬時間和入賬金額兩方面,其確認的正確與否將直接影響出口退稅的所屬期和退稅額計算的準確性,從而對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產生重要影響。其中相關制度規定不統一,造成各企業對外銷收入的確認標準不同。

(一)企業會計準則銷售收入的確定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規定,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上述確認條件中對外銷收入確認最有意義的是第一條和第三條。

(二)稅法對應稅商品收入實現條件的規定

稅法對應稅商品收入的確認沒有原則性規定,但作了列舉式的解釋。《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稅商品外銷收入的實現,也即納稅義務行為的時間,具體根據納稅人銷售結算方式不同來確認:(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商品,不論商品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為發出商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3)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4)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商品,為商品發出的當天;(5)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商品,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6)視同銷售商品行為,為商品移送的當天。

(三)出口商品應退稅收入申報時間的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出口商品退(免)稅管理辦法》的規定,出口企業自營出口和代理出口的商品,可在商品報關出口并在財務上做銷售后,憑有關憑證按月申報退(免)稅。目前,我國對企業出口商品外銷收入的入賬時間規定:企業出口商品不論以何種方式報關出口,均以取得提單并向銀行辦妥交單手續的日期作為出口商品外銷收入的實現時間。

二、出口商品外銷收入確認的會計處理

外銷收入是企業出口退(免)稅的主要依據。外銷收入不管以何種方式成交,最后都要以離岸價為依據進行核算和辦理出口退(免)稅,因此,除正常的銷貨款外,外銷收入的確認還與外匯匯率確定、國外運、保、傭的沖減、出口商品退運等密切相關。

(一)入賬時間及依據

企業出口業務就其貿易性質不同,主要有一般貿易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來料加工復出口貿易、國內深加工結轉貿易等,不同的貿易方式其外銷收入確認也不同。

(1)企業自營出口,水論是海、陸、空出口,均以取得運單并向銀行辦理交單后作為出口外銷收入的實現。外銷收入的入賬金額一律以離岸價(FOB價)為基礎,以離岸價以外價格條件成交的出口商品,其發生的國外運輸保險及傭金等費用支出,均應作沖減外銷收入處理。

(2)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應以收到外貿企業代辦的運單和向銀行交單后作為收入的現實。入賬金額與自營出口相同,支付給外貿企業的代理費應作為出口產品銷售費用處理,不得沖減外銷收入。

(3)來料加工復出口,以收到成品出運運單和向銀行交單后作為收入的實現。入賬金額與自營出口相同。按外商來料的原輔料是否作價,在核算來料加工復出口的商品外銷收入時,對不作價的',按工繳費收入入賬;作價的,按合約規定的原輔料款及工繳費入賬。對外商投資企業委托其他企業加工收回后復出口的,按現行出口商品退(免)稅規定,委托企業可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申請出具來料加工免稅證明,由受托企業在收取委托企業加工費時據以免征增值稅。

(4)國內深加工結轉,也稱間接出口,是國內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原材料加工商品后報關結轉銷售給境內加工企業。由國內企業深加工后再復出口的一種貿易方式。其外銷收入的確認與內銷大致相同。

(二)外匯匯率的確定

企業出口商品不論以何種外幣結算,凡中國人民銀行公布有外匯匯率的,均按財務制度規定的匯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幣金額登記有關賬簿。企業可以采用當月1日或當日的匯率作為記賬匯率(一般為中間價),確定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在一個年度內不得調整。

(三)支付國外費用

主要包括國外運費,國外保險費、國外傭金、“免抵退”企業國外費用的處理。

(1)國外運費。企業出口商品常用的成交方式有FOB、CW(CFR)、CIF三種,此外還有FAS、FCA、CPT、CIP、DAF、DES、DEQ、DDU、DDP等。

(2)國外保險費費。業收到保險公司送來的出口運輸保險單或聯合發票副本及保險費結算清單時,按實際支付的保險費金額沖減出口銷售收入,以外幣支付的與支付海運費的處理相同。

(3)同外傭金。支付方法有兩種,一是議付傭金,即出口后在向銀行議付信用證時,由銀行按規定傭金率在結匯款中代扣后,支付給國外客戶。另一種是出口方在收妥全部貨款后,將傭金另行匯付國外。企業在支付傭金后,應按實際支付金額沖減出口外銷收入,以外幣支付的與上述處理方法相同。

(4)“免抵退”企業國外費用的處理。企業出口商品必須以離岸價(FOB價)為計稅依據計算“免抵退”稅。若出口商品采用到岸價(CIF)或成本加運費(CNF)成交并記賬的,企業可先根據實際記賬收入申報辦理免稅申報手續。當期支付的國外運費、保險費、傭金一律沖減外銷收入,但不參與平時的免抵退稅計算。而在一定時點(通常在年末)對其進行結算調整免抵退稅。對出口業務較少的企業,也可將國外運保傭與每筆銷售對應起來(可以提運單號或出口發票號為關聯)進行免稅申報,即每一筆免稅明細申報后跟一筆運、保、傭沖減的記錄(負數反映,調賬標志為“國外費用沖減”),此時該沖減記錄參與不予抵扣稅額的計算,年終不再調整。

(四)出口銷售退回商品

出口銷售后,如因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定同意,退回原貨或另換新貨,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賬務處理。(1)對已同意全部退還的商品,業務部門在收到對方提運單時,應即交由儲運部門辦理接貨及驗收、入庫等手續,財會部門應憑退貨通知單按原出口金額沖減出口外銷收入。對退貨的原出口運保費和傭金,應按原沖銷金額作調增出口銷售收入處理;退貨所發生的運保費,如是對方負擔的不作處理,由我方承擔的經批準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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