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外貿公司換匯成本合理區間(旅游業的發展給區域經濟的發展帶來哪些好處)

时间:2024-05-24 05:36:26 编辑: 来源:

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后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后將采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于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于每個工作日閉市后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于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并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于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人民幣匯率市場化,簡單的說就是從管理匯率制度逐步過度到以市場供求決定的浮動匯率制

出口退稅、增值稅發票、報關價格、代理出口、加工貿易、海關合同備案事宜

樓主擔心的退稅問題,只要保證這票業務的換匯成本在稅務局規定的范圍內(4-7)即可。

所謂換匯成本就是1美金買多少人民幣的東西。低于4的話 就是工廠的利潤很高,如果高于7就是虧本買賣。

所以用換匯成本的公式來看你的報關金額合理有否,就比較清楚了。

換匯的公式是=開票金額/1.17*(1.17-退稅率)/報關金額

如果你的報關金額是10000美元的話,根據換匯成本在4~7的區間,可以推算出你的報關金額是在USD8685~15200之間即可。所以10000USD的報關金額是正好在其中的。第一個第二個問題解決了。

第三個問題,商檢單據按理說應該和報關出口上的數據一致,不過某些港口報關時候,商檢的數量可以多于報關數量,但是單價必須保持一致的說。

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的歷史演變

第一階段:1949年1月至1950年3月。這一階段是指自天津解放到全國實行財經統一以前。這一階段人民幣匯價的特點是:匯價不斷上升,人民幣對外不斷貶值。

華北解放后,為了開展對外貿易及國際匯兌業務,迫切需要解決人民幣與西方貨幣之間的匯價問題。1949年1月16日天津解放。1月18日人民幣對西方貨幣匯價最先在天津公布,$1=?80(舊幣),隨后上海、廈門及廣州相繼解放,由于各地物價不一致,上述四個地方采取分別掛牌辦法,牌價也不一致,直到1950年7月8日全國匯價才統一。

由于當時我國還不能控制通貨膨脹,物價不斷上周,149年6月上海批發物價指數為100,到1950年3月該指標為2242.93。之后人們匯價不斷調整,到1950年3月13日,$1=?4200(舊幣),共調高49次,平均每月調高3.5次。

由于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所以制定人民幣匯價時,不能以金價作為計算標準。當時計算與確定人民幣匯價時采用的是物價對比法。物價對比法包括三部分:(1)出口物資理論比價;(2)進口物資理論比價;(3)僑匯購買力比價。其中主要的是出口物資理論物價,僑匯購買力比價適合用于測定匯價是否有利于僑匯。

當時人民幣匯價制定的原則是"獎勵出口,兼顧進口,照顧僑匯"。由于當時進口業務中有大量私商的存在,因此在匯價制定上使私商有利可圖,無暴利可得,符合中央對私商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針。在照顧僑匯方面,考慮到國內通貨膨脹尚未制止,物價仍在不斷上漲,我國采取"原幣匯款"的方法,其內容是銀行結匯當日不按結匯日外匯牌價折算人民幣,而以"原幣匯款"的方法通知僑眷,僑眷到接匯日去銀行結匯領取人民幣時,銀行按結匯日當天牌價折算支付人民幣,這種做法保障了僑眷的利益。當時確定了人民幣與美元的比價后,其其他貨幣的比價是通過各自與美元的比價套算出來的。

第二階段:1950年3月至1952年12月。這一階段指從全國貫徹統一財經工作的決定起,到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結束。這一階段人民幣匯價的特點是不斷下跌,人民幣對外幣不斷升值。

1950年3月全國貫徹統一 財經工作的決定后,迅速制止了物價上漲,物價轉為下跌。1950年6月至7月,為了照顧私營工商業,采取了調整物價法、調整工商業的措施,物價出現調整性回升,之后全國物價走向穩定。1952年,上海批發物價指數每月下跌0.65。

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3天后美國參戰,美國在國際上大量搶購戰略物資,刺激了國際商品價格的上漲,由于當時美元及西方貨幣迅速貶值,我國必須加速進口,否則將遭受西方貨幣貶值的損失。朝鮮戰爭后,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我國實行封鎖禁運,范圍廣,措施嚴,所以我國也必須大力推動進口。在這種形勢下,人民幣制定的原則改為"進出口兼顧,照顧僑匯"。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為$1=?26170。

由于物價下跌,匯價下跌,在照顧僑匯上采取了"人民幣匯款"方法,其內容是銀行在結匯日當天按結匯日外匯牌價折算人民幣,然后按人民幣數額通知僑眷,所以僑眷到結匯日去銀行結匯領取人民幣時,所得到的人民幣是以銀行結匯日牌價計算時,而不是按已經下跌的結匯日牌價計算的,從而保障了僑眷的利益。

第三階段:1953年1月至1973年3月。這一階段從我國進入社會主義份、建設時期開始,到西方國家開始實行浮動匯率制結束,該階段人民幣匯價的特點是,除對個別外幣外,匯價基本保障穩定不變。

從1953年起,我國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時期,金融及物價基本穩定走向全面穩定。1955年3月1日,我國發行新人民幣,以1:10000的比率回收人民幣。這一時期,我國對私商改造完成,外貿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因此,在制定匯價時與前兩個階段不同。前兩個階段由于私營進出口商的存在,在匯價制定上必須結合進出口貿易的實際,老驢私商的利益。但外貿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后,國營公司所考慮的是如何完成國家所制定的進出口計劃的問題,正是從這一時期開始,人民幣逐步與進出口貿易實際相脫節,匯價起不到調節進出口貿易的作用了。

這一時期我國出口商品的結構也發生了變化,農副產品出口比重下降,而輕工業、重工業產品出口比重上升。由于農副產品出口換匯成本較低,而工業品出口換匯成本較高,在當時情況下出現了出口普遍虧損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外貿部門采取進出口統算方法,也就是出口賠錢,進口加成賺錢,外貿部與財政部統一結算的方法。再加上這一時期西方國家實行固定匯率制,所以制定人民幣匯價時要參考西方國家所公布的匯價。只有西方國家實行法定貶值時,人民幣匯價才做調整。例如1967年11月18日,英鎊貶值14.3%時,人民幣匯價 從?1=?6.893改為?1=?5.908。

第四階段:1973年3月至1980年12月31日。這一階段西方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普遍實行浮動匯率制,使人民幣不再可能繼續保持相對穩定不變的匯價水平。

1973年3月,西方國家實行浮動匯率制,從而西方國家不再公布匯價,中央銀行也不再有義務維護匯價而進行干預,匯價隨市場供求關系而決定。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在制定人民幣匯價時不再以各國的匯價作為參考。另外,從1968年起,我國推行人民幣計價結算方法,進入20世紀70年代,國際貿易、對外經濟援助及對外貸款也使用人民幣結算,而且口徑擴大。因此,在國際金融局勢動蕩不定的情況下,為了維護人民幣幣值的穩定,避免西方國家轉嫁經濟危機的影響,為了貫徹對外經濟往來中的平等互利原則,從而有利于我國的對外貿易、對外經濟援助及人民幣計價結算,人民幣匯率的制定改為參照國際市場上的匯價變動的情況進行經常調整。

第五階段:1981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這一階段是指我國實行公布牌價及貿易內部結算價的時期。

從1953年起,人民幣匯價逐步與物價相脫節,匯價起不到調節進出口貿易的作用,同時也起不到促進外貿企業內部經濟核算的作用。長期以來形成出口賠錢、進口加成賺錢,為了發展對外貿易,獎出限入,促進外貿企業內部經濟核算,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從1981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公布牌價,適用于非貿易外匯,另外實行貿易內部結算價,適用于貿易外匯。貿易內部結算價是調節進出口貿易的一項經濟措施,是一個平衡價。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1=?2.80)高于非貿易外匯兌換牌價($1=?1.50),但由于我國在1973年后實行了以美元為主的一籃子貨幣釘住匯率,因此,雖然人民幣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1981年對美元貶值,但美元對其他西方主要國家貨幣相對升值,因此我國從其他國家進口貨物的價格并未相對上升,出口價格競爭優勢無法體現,實行雙重匯價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

第六階段:1985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這一階段從我國實行公布牌價開始,直到1994年進行外匯體制改革才結束。

當1984年12月底公布牌價與貿易內部價趨于一致時。即$1=?2.80時,貿易內部價取消。但是,由于這幾年國內物價的調整及外貿商品收購價的提高,從1985年1月1日起,人民幣匯價采取逐步調整的方針,到1985年10月達到$1=?3.20。

1985年10月至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價$1=?3.20,1986年7月5日宣布調到$1=?3.70,主要原因是人民幣對外價值與國內物價相比,仍然是高估的,因此必須調整,1986年7月5日調高0.50元,目的是逐步向正真的對外價值靠攏。

1986年7月5日調整到$1=?3.70后,三年多沒有變動,1989年12月16日及1990年11月17日,分別提高1.00元及0.50元,達到$1=?4.72,$1=?5.22,這時期的匯價調整與我國外貿體制實行承包制有關。從1991年4月9日起,根據市場上的外匯供求,采取有管理的、浮動的匯率制度。1993年12月31日的人民幣匯價為$1=?5.80。

這一時期中,另一個值得重視的內容是,我國外匯調劑市場迅速發展和外匯調劑匯價在經濟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1987年國家允許在沿海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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