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外貿制單應注意哪些事項(外貿單證應該注意哪些東西)

时间:2024-05-19 15:05:02 编辑: 来源:

(四)審單。單據制妥后,要求制單人員自審一遍,如有差錯立即更正,以保證迅速有效地向銀行交單。

六、單據的自審

(一)審單的目的。確保“安全、及時收匯”。

(二)審單的依據。在信用證方式下,依據是信用證條款。在托收方式下,依據是買賣合同。

(三)審單的要求。審單不是簡單的文字核對,要從安全收匯和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出發,即要考慮單證本身的正確性,又要涉及單證更改過程中涉及到的一系列具體問題。審單的基本要求為:

(1)單據齊全。

(2)各種單據份數符合合同和信用證要求,內容和簽章完整。

(3)各種單據的名稱和內容與信用證相符。

(4)各種單據之間內容相互一致。

(5)各種單證的簽發日期沒有矛盾。

(四) 審單的方法。

外貿單位制單后,向銀行交單前,為保證一次成功議付,應先行審單。審單時應將審單記錄表、全套單據、信用證從右向左放置在案桌上,中間的單據按匯票、商業發票、保險單、提單從上至下依次排好。

為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審單時常采用縱橫審計法:即先將信用證(包括修改條款)從頭到尾閱讀一遍,每涉及一種單據,立即與那一種單據核對,以達到單證一致(橫審)。審完的單據反轉放置在桌子中間未審單據前面,待全套單據審完,未被審完的單據即為多余的單據予以剔除。橫審完畢后,再以發票為中心,與其他單據挨個核對,特別注意各單據簽發日期的合理性及共有項目的一致性,確保“單單一致”(縱審)。審核過程中,每發現一個不符點,應立即記錄在審單記錄表上,并在記錄文字后面寫上“改”、“加”、“補”等字。待改妥單據后,在這些字上畫圈表示不再有此不符點。當全部字畫圈后,單據全部改妥相符,就可以交單議付了。

制單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

舉個例子,如下:

.場地號若為寧波海關報關尋寧波海關“在輸單結束后保存單子后會產生寧波關區的報關單號碼014xxxxxx,若為北侖海關報關報就尋北侖海關”(默認值),保存單子后會產生北侖關區的報關單號碼044xxxxxx.

2.申報編號在輸單的時候是不用輸入的,報關號會在保存后產生,只有在修改或調用以前的單子時才輸入號碼,回車后會跳出該單的信息。

3.備案號是輸手冊號碼或免表號碼的,輸入后會跳出手冊信息。

4.出口口岸不論是哪里報關,只要是從北侖口岸出口的就輸“北侖”(3104)。

5.合同號出口通常不用輸入合同號,只有當輸入手冊等單子時,計算機自動跳出的合同號可以不加修改,讓其保留。

6.出口日期不用輸入。

7.申報日期不用輸入,計算機會自動產生。

8.經營單位輸入出口單位的10位數編碼,若10位數編碼沒有,也可以輸入中文,但要絕對準確,不然在其后的方框內不能跳出10位數編碼。

9.提運單號輸入提單號碼,要仔細,因為計算機是不會校對提單號的,字母數字又長,報關員校對時也較難對出。

10.發貨單位通常和經營單位一樣,可以跳過(因為在輸10位數編碼的時候,它會一同跳出),當貨主有明確指明時輸貨主指定的單位名稱。

11.貨源地會根據發貨單位的10位數編碼自動跳,如果是在浙江省內的,可以不改,如果是在浙江省外的,輸浙江其他(33909),或者貨主有明確指明的按貨主要求輸。

12.運輸工具輸江海運輸(2)

13.船名航次輸三聯單上的船名,通常沒有空格,/用來區分船名和航次,航次通常沒有V.這個在貨主制作的報關單上出現時,通常表示航次(Vessle)的縮寫。輸完后回車,不要多按,只按一下,看計算機是否會跳過。若跳過了,說明輸入的信息沒問題,若計算機提示船名航次錯,要仔細檢查是否輸錯,如果確實按三聯單上的一樣但還跳不過,也是有可能的(計算機內還沒有該船的信息),在拉出后的報關單上注一筆以提示報關員。

14.申報單位輸我司代碼。

15.貿易方式一般貿易(110),其他的貿易方式通常是按手冊等計算機會自動跳出,不用修改,跳過就行了。

16.指運港輸目的港,如果目的港跳不出(說明不是法定港口),輸入該港口所在的國家代碼。不確定是否為法定港口或國家時可以在輸單網站首頁上查詢。

外貿進出口制單流程 詳細些的

接受貨主詢價

1. 海運詢價: ① 需掌握發貨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線常用的,及貨主常 相關書籍

需服務的港口,價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時應向詢價貨主問明一些類別信息,如貨名,危險級別等。(水路危規) 2. 陸運詢價:(人民幣費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數和拖箱價格 ② 各港區裝箱價格 ③ 報關費、商檢、動植檢收費標準。 3. 不能及時提供的,需請顧客留下電話、姓氏等聯系要素,以便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回復貨主。

接單(接受貨主委托)

接受貨主委托后(一般為傳真件)需明確的重點信息: 1. 船期、件數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體積 各項型最大體積為:( 長*寬*高) 可裝體積,可裝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噸;HC high cubic 高箱) 5.付費條款、貨主聯系方法 6.做箱情況,門到門還是內裝

訂艙

1. 繕制委托書(十聯單);制單時應最大程度保證原始托單的數據正確、相符性,以減少后續過程的頻繁更改。 2.加蓋公司訂艙章訂艙: 需提供訂艙附件的(如船公司價格確認件),應一并備齊方能去訂艙。 3.取得配艙回單,摘取船名、航次、提單號信息。 四、做箱 1. 門到門: 填妥裝箱計劃中:做箱時間、船名、航次、關單號、中轉港、目的港、毛重、件數、體積、門點、聯系人、電話等要因,先于截關日(船期前兩天)1~2天排好車班。 2.內裝: 填妥裝箱計劃中:船期船名航次、關單號、中轉港、目的港、毛重、件數、體積、進艙編號等要因,先于截關日(船期前兩天)1~2天排好車班。 3.取得兩種做箱方法所得的裝箱單(CLP)

報關(有時同時、有時先于做箱)

1.了解常出口貨物報關所需資料。 ①需商檢 ②需配額 ③需許可證 ④需產地證 ⑤需提供商標授權、商標品名 ⑥出口香港地區貨值超過萬,其他地區超過萬,核銷時需提供結匯水單(復印件) ⑦需提供商會核價章 2.填妥船名航次,提單號,對應裝箱單(packing list),發票,所顯示的毛重凈重,件數,包裝種類,金額,體積,審核報關單的正確性(單證一致)。 3. 顯示報關單所在貨物的"中文品名",對照海關編碼大全,查閱商品編碼,審核兩者是否相符,按編碼確定計量單位,并根據海關所列之監管條件點閱所缺乏報關要件。 4.備妥報關委托書,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核銷單,配艙回單(十聯單第五聯以后),更改單(需要的話)和其他所需資料,于截關前一天通關。 5.跟蹤場站收據,確保配載上船。 6.凡是退關改配的,若其中有下個航次,出運仍然需要,諸如許可證,配額,商檢,動植檢之類的文件資料,退關、改配通知應先于該配置船期一個星期到達,以便(報運部)順利抽回資料,重新利用。否則只會順延船期,造成麻煩。

提單確認和修改

1. 問明顧客"提單"的發放形式: ① 電放: 需顧客提供正本"電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電放。 ②預借(如可行) 需顧客提供正本"預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預借。 ③ 倒簽(如可行) 需顧客提供正本"倒簽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簽。 *此種情況下,多半是簽發HOUSE B/L. ④分單: 應等船開以后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一票關單拆成多票關單。 ⑤ 并單: 應等船開以后3~4天(候艙單送達海關,以保證退稅),再將多票關單合成一票關單 ⑥異地放單: 須經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貨主保函和異地接單之聯系人,電話,傳真,公司名,地址等資料方可放單。 2.依據原始資料,傳真于貨主確認,并根據回傳確立提單正確內容。

簽單

1.查看每張正本提單是否都簽全了證章。 2.是否需要手簽。 八、航次費用結算 1. 海運費 ① 預付(FREIGHT PREPAID) ②到付(FREIGHT COLLECT) 2.陸運費 ①訂艙 ②報關(包括返關之前已經報關的費用) ③做箱(內裝/門到門) ④其他應考慮的費用: 沖港費/沖關費 商檢、動植檢、提貨費、快遞費、電放、更改 九、提單、發票發放(提單樣本) 1. 貨主自來取件的,需簽收 2. 通過EMS和快遞送達的,應在"名址單",上標明諸如:"提單號"、"發票號"、"核銷單號"、"許可證號"、"配額號"等要素以備日后查證 十、應在一個月內督促航次費用的清算并及時返還貨主的"核銷退稅單" 十一、海關退稅有問題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資料: l、報關數據正確、艙單不正確的 ① 經預錄后的〈海關返還的〉報關單復印件;② 場站收據復印件〈十聯單的第七聯即黃聯〉 ③ 提單正本復印件兩張 ④ 裝箱單(Container Load Plan)復印件 ⑤ 更正單(三聯、正本)。 2.短裝(多報少出)、溢裝(少報多出) ①船開5天(工作日)內沒能及時更正的: 先交納罰款金3000-5000; 貨主重新提供的發票、裝箱單(Packing list) 貨主重新提供報關單 提單副本復印件(加蓋"提單副本確認章") ② 船開5天(工作日)內更改的 提單副本復印件(加蓋"提單副本確認章") 正本、正確的報關單[1]

制作出口單據

A.匯票 國際貿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單匯票,作為出口方要求付款的憑證。制作匯票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 出票條款。信用證名下的匯票,應填寫出票條款。包括:開證行名稱,信用證號碼和開證日期。 ·匯票金額。托收項下匯票金額應與發票一致。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證方式結算,則兩張匯票金額各按規定填寫,兩者之和等于發票金額。信用證項下的匯票,若信用證沒有規定,則應與發票金額一致。若信用證規定匯票金額為發票的百分之幾,則按規定填寫。這一做法,通常用于以含傭價向中間商報價,發票按含傭價制作,開證行在付款時代扣傭金的情況。 · 付款人名稱。托收方式的匯票,付款人為買方。信用證方式下,以信用證開證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為付款人。若信用證未加說明,則以開證行為付款人。 ·收款人名稱。匯票的收款人應是銀行。信用證方式下,收款人通常為議付行;托收方式下,收款人可以是托收行,均作成指示式抬頭。托收中也可將出口方寫成收款人(已收匯票),然后由收款人作委托收款背書給托收行。 B.商業發票 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開立的發貨價目清單,是裝運貨物的總說明。發票全面反映了合同內容。 發票的主要作用是供進口商憑以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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