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外貿出口退稅計算方法案例(外貿出口退稅計算公式)

时间:2024-06-01 10:40:02 编辑: 来源:

出口自產商品,二者的退稅形式是不同的;

2、外貿公司出口的退稅計算公式為:國內供應商的開票金額/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以開票金額10000元, 退稅率10%為例,外貿公司的退稅為10000/1.13*10%=884.956元;

3、擁有出口權的生產商直接出口,退稅率計算公式為:報關金額/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同樣,開票金額10000元,退稅率10%,其退稅金額為884.956元;

4、在結算形式上,外貿企業的退稅以現金形式返還,生產型企業以稅金抵扣的形式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第三十三條 企業從事加工貿易,應當持有關批準文件和加工貿易合同向海關備案,加工貿易制成品單位耗料量由海關按照有關規定核定。

加工貿易制成品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復出口。其中使用的進口料件,屬于國家規定準予保稅的,應當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屬于先征收稅款的,依法向海關辦理退稅手續。

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制成品因故轉為內銷的,海關憑準予內銷的批準文件,對保稅的進口料件依法征稅;屬于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第三十五條 進口貨物應當由收貨人在貨物的進境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出口貨物應當由發貨人在貨物的出境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

經收發貨人申請,海關同意,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指運地、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可以在設有海關的啟運地辦理海關手續。上述貨物的轉關運輸,應當符合海關監管要求;必要時,海關可以派員押運。

經電纜、管道或者其他特殊方式輸送進出境的貨物,經營單位應當定期向指定的海關申報和辦理海關手續。

外貿公司辦理委托加工出口退稅如何辦理?

委托生產企業加工出口業務的外貿企業

外貿企業委托生產企業加工收回后報關出口的貨物,按購進國內原輔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進項金額,依原輔材料的退稅稅率計算原輔材料應退稅額。支付的加工費,憑受托方開具貨物的退稅稅率計算加工費的應退稅額。應退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退稅額=原材料的購進金額×原材料的退稅率+加工費金額×出口貨物的退稅率。

例:某服裝進出口公司從某棉紡廠購進棉布100噸,單價1600元,委托某服裝廠加工6000套服裝出口,并簽訂委托加工合同,每套加工費25元,共支付加工費150000元,分別取得棉布和服裝加工費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該批服裝于2008年9月全部出口,并取得了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核銷單,辦妥出口退稅手續。出口貨物離岸價格為6萬美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08〕138號)規定,該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14%。

應退稅額=原材料的購進金額×原材料的退稅率+加工費金額×出口貨物的退稅率=160000×14%+150000×14%=22400+21000=4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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