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山東海外國際旅行社待遇(旅行社如何運行?(行內人士請進!))

时间:2024-05-17 12:00:49 编辑: 来源:

必須事先同有關方面簽訂合同或達成協議,取得代辦人的身份,然后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事項。經費由委人承擔,旅行社從中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它是旅行社在辦理委托事項時所付出的勞務報酬。由于旅行社每日接受委托事項較多,因而可以集中辦理,簡化了客人分別到各個有關部門預訂和購票的繁瑣事務,大大方便了公務者、商人和旅游者尤其是那些異國它鄉的外地人。委托代辦業務不僅發生在旅游者同族行社之間,而且不同地區、不同國家的旅行社同旅行社之間也相當普遍,它們互相承接對方的委托事宜。

第二,計劃和組合旅游產品。旅行社不是物產品的生產者。從前它只是同旅游產品的供給部門的航空公司、租車公司、飯店、鐵路、輪船公司等達成協議,充當旅游者與這些部門的中間人,代辦有關旅游業務。后來,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參加旅游活動的人數越來越多,旅行社便預先從這些供給部門訂購一定數量的客房、機座根據計劃和市場需要,設計出一條條包價旅游路線,然后通過銷售渠道推向市場。這就是經過旅行社加工和組合的旅游產品,它不同于各個旅游供給部門直接向旅游者提供的單項產品和服務。

這種組合的旅游產品既面向團體旅游者,也銷售給個體旅游者。60年代以來,經過旅行這組合后的旅游產品發展很快,成為旅游批發商的主要業務。

銷售組合的旅游產品是我國第一類旅行社經營的主要業務。特別是中國國際旅行社、中國旅行社和青年旅行社三個總社。它們每年都要推出一些新的包價旅游線路,供海外旅游者選購。一些有外聯權的旅行社銷售這類旅游產品的業務也在迅速增長。例如,1982年中國國際旅行社系統中,地方國旅外聯的旅游者只有23,855人,1984年增加到136,745人,平均每年增長54.7%。在這些外聯的旅游者中,有相當部分的人是購買組合旅游產品,使旅行社由從前的委托代辦的被動局面轉變為主動地位。這是旅行社業務活動的重大發展,也是當代旅游業的主要特征之一。

第三,接待旅游者。旅行社根據旅游團或旅游者購買的包價旅游路線,組織人員接待,幫助安排途中交通、食宿,參觀旅行社地及其它事項是旅行社第三方面業務。在國外,除少數旅游批發商和旅游組織外,一般旅行社均有此項業務,在我國,三類旅行社均經營這一業務。尤其是第二類旅行社,則以接待旅游者為主要業務。要接待好旅游者,旅行社必須配備專職或經過培訓的兼職接待人員,即陪同或翻譯導游人員。他們一方面充當旅游者向導,幫助旅游者安排和解決旅途中的需要和碰到的各種困難;另一方面,介紹和宣傳我國和所訪之地的歷史、文化、風土人情和建設成就,聽取旅游者的意見、批評和建議,以改進旅游接待工作。

以上三項是旅行社的主要業務。為了成功地開展這些業務,改進旅游服務質量,方便旅游者,擴大旅游市場占有率,旅行社還需要進行其它方面的相關活動。如派出駐外機構,從事旅游宣傳、調研和開展公共關系活動等。

旅行社這些業務活動的放展和加強,提高了旅行社在旅游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旅行社不再僅僅是在旅游需求者與旅游供給者之間權為中間人,受旅游者的委托,辦理委托事項,也不僅僅是作為旅游供給者的代理人,作為航空公司,飯店等旅游供給部門銷售環節的延伸,代理它們發售交通客票的客房。而同時作為旅游活動的獨立經營者,一方面計劃和組合旅游產品,以完全不同的面目出現在旅游市場上;另一方面,參與旅游供給者的行列,派出陪同或導游番譯人員,承接旅游接待任務。旅行社的這種角色使它由從前單純適應旅游市場需要的地位變為能對旅游市場到一定的調節功能,利用它在旅游供需中所處的特殊地位既對旅游者的流向和流量產生影響,又能對旅游供給部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和銷售方向起誘導和監督的作用。

旅行社的開辦條件與申辦程序

一、旅行社的開辦條件

1、主要符合國家規定的旅行社章程。旅行社章程是該旅行社據以生產,并指導今后業務活動的規范和行動準則。它的基本精神和內容應符合我國政府制定的有關法律,如《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等。一般說來,旅行社章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旅行社的名稱、性質、開辦宗旨和目的、組織機構、經營業務范圍和種類、資金來源和財務管理制度以及為保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所應承擔的責任或義務。

2、要有固定的營業場所以及必要的營業設備。一、二、三類旅行社營業場所實際使用面積,分別為200平方米、100平方米、30平方米。一類社要擁有電傳機、傳真機、直線電話機(不少于4部)、電腦、復印機、打字機;二類社須有電傳機、直線電話機(不少于兩部)、復印機、打字機;三類社要有直線電話。這是旅行社營業的起碼條件。對第一類和第二類旅行社,還要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法定代表,即在旅行社經理下設置一些部門,如負責對外國旅游者的聯絡或接待的部門等。在同外國旅行社和其它旅游部門的業務來往中,旅行社要有全權代表該社的法定代表人。通常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旅行社的主要負責人,如董事長總經理或經理,根據我國《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規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不能充任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

3、要有一定數額的注冊資本。即旅行社用于經營流動所擁有的固定資金和流動資金。它們是保證旅行社維持其業務正常動轉的物質基礎,也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營業的重要依據。根據我國《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經營招徠和接待海外旅游者的第一類旅行社,必須擁有人民幣5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經營接待海外旅游者的第二類旅行社,須擁有人民幣25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經營國內旅行業務的第三類旅行社,要有人民幣3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4、要有按照經營的業務范圍向旅游者提供符合服務要求的組枳能力。旅行社要組織旅游活動,必須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活動能夠順利進行所擊破要的飲食、住宿和交通等基本服務。旅行社必須能夠通過自己的組織能力,同有關方面簽訂協議或合同,確保為旅游者提供符合規定的各種服務。

5、要有能夠保證服務質量,熟悉旅游業務的經營管理人員、導游人員和服務人員。旅游活動的組織是一項政治思想要求高,處處為旅游者著想且專業性強的工作。特別是國際旅游者的組織和接待,更要具有全心全意為旅客服務的思想和較高的政策水平,以及對國際旅游業務的深切了解。因此,擁有一批熟悉旅游業務的各類人員是旅行社保證旅游服務質量的基本要素。熟悉旅游業務的各類人員包括經理人員、財會人員(一類社要求為會計師、二類社為助理會計師)、銷售人員、翻譯導游人員(一類社在編導游人員和外聯人員不少于25人,外語人員不少于20人;二類社在編導游人員不少于15人,外語人員不少于10人)和其它服務人員。其中不同類型的旅行社,熟悉業務和文化水平要求的程度也不一樣。對于第一、二類旅行社,經理人員應分別具有大專、中專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有從事旅游工作和經濟管理工作的經驗。對第三類旅行社,則要熟悉旅游業務,有一定的經營管理能力。各類旅行社經理,均須經旅游行政部門考核合格。

二、旅行社開辦的申辦程序

申請開辦各類旅行社的單位,應按照《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第九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填寫國家旅游局統一印制的“申請經營旅行業務登記表”,經有關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發給“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然后持此證及其它有關的批準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申請開辦旅行社的單位,應提交下列文件:

1、開辦申請書。

2、旅行社章程。章程內容應包括:旅行社的名稱(第一類和第二類旅社應同時附有英文譯名);辦公地址及電傳、電話號碼;經濟性質;宗旨和目的;業務經營范圍;注冊資本金額及資金來源;組織機構;財務管理制度;對旅游者承擔的責任;其它應說明的問題。

3、旅行社正、副經理的履歷表。

4、上級主管財務部門出具的資信證明書。

5、如租用辦公、營來場地,應出示租用房舍不少一直在一年的合同證明。

6、與民航、鐵道、公路交通、航運、飯店等簽訂的購票、用房等協議書。

7、使用集團性名稱的旅行社,須提交該集團同意使用其名稱的證明文件。

8、申請開辦旅行社的單位屬于國家限制或者禁止辦企業的,中央一級部門,應出示國務院的批準文件;地方部門,就出示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批準文件。

中央一經部門開辦的第一類旅行社因業務需要在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應當首先征得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局報國家旅游局審查后方能設立。

旅行社的財務管理

利用貨幣形式對旅行社的經營活動進行的綜合管理。它是旅行社貨幣資金的形成、分配和使用過程中的各項管理工作的總稱,是旅行社經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旅行社的經營活動要借助于一定的財產物資來進行。由于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存在,旅行社必須用貨幣這個統一的價值尺度,與各方面發生經濟關系。衡量為旅游者提供的勞動量,取得勞動報酬;作為支付和積累的手段;計量企業的各項財務物資。在經營過程中通過貨幣形式來表現的各種財產物資,就是旅行社的資金。它包括固定資金、流動資金和專用資金。

旅行社的經營活動是借助于資金的運動來實現的。依據資金運動的規律性,有計劃、有目的地正確組織財務收支,處理資金運動過程中的種種經濟關系,客好用好各種資金,為發展旅游經營業務,增加旅游外匯收入,增加利潤,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服務,是旅行社財務管理的意義所在。

旅行社的總會計師,就是參與企業經營決策的成員,旅行社的財務部門積極參與旅行社經活動,旅行社才能取得良好的成果并能向效益型企業轉化。

一、旅行社財務管理的任務

旅行社財務管理任務主要有四個方面:

1、嚴格執行國家的財經制度,正確處理企業內外各方面的經濟關系。第一,企業與國家的關系:即企業與主管部門的關系與銀行、財政部門之間的關系。這種關系是財務方面是通過貨幣形式表現出來的撥款、繳款與貸款的關系。在處理企業與國家的關系時,一定要樹立整體觀念,分清各種資金的來源渠道,按規定的成本開支范圍,不得亂擠成本;及時足額地上繳稅金的利潤,不得拖欠;按國家外匯管理的超幾何分布定,及時辦理旅游外匯的上交和留成手續。第二,旅行社與其它企業之間的關系:主要表現為企業之間的分工協作和相互支持關系。處理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事實上的物資管理制度、價格制度和結算制度,全面履行經濟合同,本著在等價交換的原則相互計價結算各項經濟往來。第三,企業與職工之間的關系:主要體現為企業的財務成果與職工收入和福利待遇的分配關系,必須把企業的財務成果和職工的工資、獎金以及福利待遇掛鉤,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勞動積可接受性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旅行社的接待服務水平。

2、積極為經營服務,促進旅行社業務的發展,全面完成旅游接待任務和有關經營事業的開拓。旅行社的財務管理,要根據旅游業務和多種經營發展的需要,正確組織資金供應,及時滿足企業經營需要,要使資金合理地分布在經營過程的各個階段,加快周轉,要促進企業經營業務的發展,全面完成旅游接待任務和有關的事業。這樣,才能使企業擴大經營收入,降低成本,增加盈利,廣開財源,加速資金的周轉,從根本上改善企業的財務狀況。

3、正確進行財力監督,維護完熟會主義企業財產不受侵犯。旅行社的財力管理,既管現金,又管物資,為了保護企業的財產物資不受損失,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合理的財產物資收發、使用和保管制度,明確經濟責任,防止財產物資的丟失、毀損和浪費,要定期定進行財產的清查盤點,掌握各項財產物資的增減變動,做到賬物相符;要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堅決同那些貪污盜竊、破壞財經紀律的行為作斗爭。

4、對旅行社的全部經營活動實行嚴格的貨幣監督。旅行社的經營活動很大部分要通過貨幣收支來進行。這就要求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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