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屬于短期進口貿易融資的是(國際貿易融資的定義以及類型)

时间:2024-06-03 00:23:43 编辑: 来源:

> 信托收據

[涵義]

信托收據是指進口商承認以信托的方式向銀行借出全套商業單據時出具的一種保證書。

[背景]

進口商無錢買單,銀行預支款項。

[跟單托收中信托收據的應用]

這種方式是以代收行提供信用為前提的,它使進口方得到了資金融通,當然進口方的信譽必須足夠好。

憑信托收據提取的貨物其產權仍屬于銀行,進口商處于代為保管貨物的地位,稱為被信托人或代保管人。其義務是:

(1)將信托收據項下貨物和其他貨物分開保管;

(2)出售的貨款應交付銀行或暫代銀行保管,但在賬目上須與自有資金分別開列;

(3)不得將該項貨物抵押給他人。

代收行是信托人,其權利是:

(1)可以隨時取消信托,收回借出的商品;

(2)如商品已被出售,可以隨時收回貨款;

(3)如進口商接貨后倒閉清理,對該項貨物或貨款有優先債權。

憑信托收據給予進口商資金融通,一般是由進口商提出,并經代收行同意。

擔保提貨

[涵義]

擔保提貨是指在進口跟單信用證或是進口跟單托收項下,貨物抵達目的港(地)后,包括提單在內的單據尚未寄到。由于沒有正本提單,進口商就無法提貨,而延期提貨會使進口商增加額外開支,或者承受進口商品行情下跌、市價回落的風險。

因此,進口商為了報關的需要,事先可以向開證行或代收行簽具“申請擔保提貨書”連同進口商自己的擔保信(又稱聯合保證書),以求通過銀行的擔保,及時通關提貨。

[背景]

貨比單先到。

[辦理前提]

信用證項下;海運;信用證要求提交全套單據;且進口商不能以不符點為由拒付貨款。

進口押匯

[涵義]

進口押匯是指信用證開證行在收到出口商或其銀行寄來的單據后先行付款,待進口商得到單據、憑單提貨并銷售貨物后再收回該貨款的融資活動。

[背景]

多為信用證項下,開證行提供給進口商的一種短期融資方式。

[進口押匯的'步驟]

(1)申請與審查;

(2)簽訂進口押匯協議;

(3)開證行對外付款;

(4)憑信托收據向進口商交付單據;

(5)進口商憑單據提貨及銷售貨物;

(6)進口商歸還貸款本息,換回信托收據。

進口代收押匯

[涵義]

進口代收押匯是銀行以包括物權單據在內的托收單據為抵押向進口商提供的一種墊款融資服務,該形式僅適用于采用付款交單方式(D/P)的跟單托收單據。

[背景]

付款交單的托收方式下代收行對進口商的融資。

進口墊款

[涵義]

進口墊款是進口方銀行用于進口代收業務項下,向進口商提供的一種資金融通便利。進口商獲得此項貸款后,可以辦理進口代收項下的付款贖單。銀行在接受進口商的申請后,通過資信調研,根據申請人的資信情況,循環使用。

關于進口墊款融資形式下,進口商應提供抵押品的比例,則根據申請人的資信情況和經濟實力而定。

[背景]

電匯項下銀行對進口商墊款融資。

出口貿易融資

打包放款

[涵義]

打包放款是指出口方銀行以出口商提供的進口方銀行開來的信用證正本作抵押,向其發放貸款的融資行為。

[背景]

信用證下銀行對出口商貨物出運前的融資

[特點]

(1)打包放款的發放時間是出口商接受信用證之后,發貨和交單之前。

(2)目的是向出口商提供備貨、發貨的周轉資金。

(3)融資金額是信用證的一部分。

(4)放款期限不超過單據上的收款日期。

出口押匯

[涵義]

出口押匯是出口商將代表貨權的單據及其他單據抵押給銀行,從而得到銀行扣除押匯利息及費用后的有追索權的墊款。它包括信用證項下單據押匯和托收單據押匯。

[背景]

銀行對出口商發貨后提供的融資。

賣方遠期信用證融資

[涵義]

賣方遠期信用證又叫真遠期信用證,它是付款期限與貿易合同規定一致的遠期信用證。采用賣方遠期信用證融資,主要是指通過遠期匯票的承兌與貼現來融資。

[銀行承兌與票據貼現]

銀行承兌是指銀行在遠期匯票上簽署“承兌”字樣,使持票人能夠憑此在公開市場轉讓及貼現其票據的行為。銀行承兌的主要是有貿易背景的匯票;承兌匯票的持有人通常是出口商。

[遠期信用證融資的風險]

(1)進口商不僅要支付較高的成本,而且要冒進口貨物與貿易合同及單證不符的風險。

(2)開證行承兌匯票后,面臨進口商拒付的風險。

(3)寄單行面臨貼入承兌匯票后開證行倒閉的風險。

(4)出口商面臨著匯票承兌前開證行或進口商無理拒付的風險。

買方遠期信用證融資

[涵義]

買方遠期信用證即假遠期信用證,它指信用證項下遠期匯票付款按即期付款辦理的信用證。

它是相對于賣方遠期信用證而言的。這是出口方銀行(議付行)通過開證行向開征申請人(進口商)提供短期融資的一種方式。

[背景]

一般是承兌信用證項下銀行(通知行)對出口商發貨后的融資(貼現匯票)。

[真假遠期信用證融資的比較]

(1)貿易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不同;

(2)貼息支付者不同。

福費廷

[涵義]

包買商向出口商無追索權地購入已承兌的遠期匯票或本票。

[特點]

(1)對象是債券憑證;

(2)銀行擔保;

(3)無追索權。

(4)交易正當,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合法正當的,能得到進出口當局批準許可。

[出口商應滿足的條件]

(1)同意進口商1個月至5年甚至更長期限的貿易融資。

(2)同意進口商以遠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貨款,以便匯票、本票或其他債權憑證按固定時間出具,以滿足福費廷業務需要。

(3)除非包買商同意,否則債權憑證必須由包買商接受的銀行或其他機構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保付或提供獨立的擔保。

國際保理業務

[涵義]

國際保理業務是指出口商以商業信用的形式出賣商品,在貨物裝船后立即將發票、匯票、提單等有關單據賣斷給經營保理業務的財務公司或專門組織,收取全部或部分貨款,從而取得資金融通的業務(一般80%的預付款)。

[保理商提供的服務]

(1)信用風險控制;

(2)出口貿易融資;

(3)銷售賬戶管理;

(4)應收賬款的催收。

[保理模式]

(1)單保理商模式:出口的保理商或進口的保理商;

(2)雙保理模式:出口保理商提供融資;進口保理商負責信用調查、額度審定、債款收回、壞賬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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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包括哪些

商業銀行國際貿易融資業務包括信用證(含國際及國內信用證)、托收、匯款、保理等業務項下的授信及融資(包括由此派生的遠期結售匯項下授信)業務和本外幣非融資類保函項下的授信。其中,信用證、托收、匯款項下授信及融資業務包括打包貸款、出口押匯、出口貼現、福費廷、風險參與、進口授信開證、進口押匯、提貨擔保,授信開立國內信用證及國內信用證議付等。風險包括:出口信用保險的除外責任風險,審單風險,資金風險,企業信用風險和銀行資信的風險。

授信:

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向非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的資金,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的保證,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各項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保兌、債券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銷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簡單來說,授信是指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證的行為。

授信按期限分為短期授信和中長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內(含一年)的授信,中長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融資:

融資,英文是financing,從狹義上講,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采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采取的貨幣手段。

融資詳細解釋:

1、指企業運用各種方式向金融機構或金融中介機構籌集資金的一種業務活動;

2、指礦業權經營的實質是礦業權融資和礦業開發;

3、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

4、指貨幣資金的調劑融通是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社會經濟實體之間進行余缺調劑的有效途徑和手段;

5、廣義的融資是指資金在持有者之間流動以余補缺的一種經濟行為這是資金雙向互動的過程包括資金的融入(資金的來源)和融出(資金的運用)。狹義的融資只指資金的融入;

6、指資金在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的流動,這種流動是雙向互動的過程,既包括資金的融入,也包括資金的融出。

7、指企業從有關渠道采用一定的方式取得經營所需的資金的活動。

貿易融資是貸款嗎,有什么區別

一、貿易融資是貸款嗎,有什么區別

不是。貸款是直接跟銀行借的資金,一般僅憑企業資產歸還。融資依托于交易背景,可以有銷售回款來緩釋風險

二、貿易融資屬于貸款嗎

法律分析:屬于。貿易融資是貸款的另一種說法,是在有貿易關系的基礎上給予的一種貸款。

法律依據:《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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