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廣東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項目(廣東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項目)

时间:2024-06-02 04:40:23 编辑: 来源:

納稅所得額的15%計算的稅額部分,給予財政補貼。2、國家、省“領軍人才”的海外和留學人才,市財政一-次性給予80萬元的配套資金支持。3、海外入才創辦企業自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可申請一次性貸款最高30萬元貼息補貼。4、入駐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團隊和個人創業項目;獲得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技、教育部門創業創新一、二、三等獎獎勵的,按獲獎等級,分別給予10、8、5萬元獎勵。

可以去有關部門查詢。安家補貼總額:本科,5萬元;碩士,10萬元;博士,15萬元,兩年內等額撥付。若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按就高的原則進行補助,另一方減半享受。

具備條件:

(1)2010年6月22日之后來太工作,正常繳納社保,且必須在2012年6月18日之后在太購買首套房。

(2)“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一類及以上學歷。

惠州人才入戶的條件是什么?

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和新生代農民工為重點,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引進人才對象指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相應學歷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技能型人才包括:經地級以上市相關部門認證的中級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級技能型人才年齡在45周歲以下)。本地區經濟發展特別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專業技術人才。

惠東縣、博羅縣和龍門縣3個市轄縣引進人才落戶條件:

1. 應屆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含暫緩就業)高校畢業生

2. 往屆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人員(國家承認的非全日制教育學歷人員年齡在45周歲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與轄縣內引進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鼓勵各界引才。充分發揮人才與人才中介的引智作用,從外市引薦兩院院士、國家或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國內某一學科或技術領域的帶頭人到惠工作,并取得顯著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的,由市財政給予引薦人5萬元的獎金。市人才研究會、博士協會、留學人員聯誼會每引進一名高級人才,由市財政獎勵1萬元用于自身建設。

【法律依據】:

《惠州市加快引進和開發使用高級人才優惠政策規定》

第七條 補貼待遇:(一)引進兩院院士,除享受省財政一次性提供的專項工作經費和住房補貼外,由市財政發給津貼每月1萬元,已落戶的一次性發給住房補貼50萬元。成果享受單位視其學科領域研究的實際情況,提供相適應的實驗室和必須的科研經費。(二)引進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由成果享受單位提供與之相適應的實驗室和科研等啟動經費。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除享受省優惠政策外由市財政發給津貼每月5000元,已落戶的一次性發給住房補貼20萬元。(三)引進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由成果享受單位提供相適應的實驗室和科研等啟動經費。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除享受省優惠政策外,由市財政發給津貼每月3000元,已落戶的一次性發給住房補貼10萬元。(四)引進的博士后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由市財政發給津貼每月1500元,已落戶的一次性發給住房補貼5萬元。(五)引進的博士人才(全日制教育),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由市財政發給津貼每月1000元,已落戶的一次性發給住房補貼3萬元。(六)引進在海外從事科研、教學、工程技術、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顯著成績,為我市急需的高級管理人才、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帶頭人,以及擁有較好產業化開發前景的專利、發明或專有技術等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已落戶的,一次性發給住房補貼5萬元。(七)引進的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才,省部級優秀專家、拔尖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已落戶的,一次性發給住房補貼3萬元。(八)縣(區)或用人單位引進屬本規定所列范圍高級人才,可給予其適當的經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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