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我國對外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現狀及問題(我國目前的外匯儲備管理面臨著什么挑戰試提出一些可行的對策并說明理由)

时间:2024-05-18 13:58:02 编辑: 来源:

有效的),那么貨幣政策當局在既有的知識范圍內,是否有能力利用貨幣政策的影響力引導經濟運行以達到既定的宏觀經濟目標?這可以概括為貨幣政策的實施有效性問題。如果理論和經驗證據都表明貨幣政策對實際經濟變量具有重要影響,貨幣當局也能利用貨幣政策的效力實現既定的宏觀經濟目標,那么貨幣政策是實施有效的;反之,如果貨幣政策雖然具有理論上的有效性,但貨幣當局根本無力利用貨幣政策的這種效力引導經濟按預期的軌道運行,貨幣政策的實施是無效的,貨幣政策的有效性也只是一句空話,沒有實際意義。[4]

從以上對貨幣政策有效性內涵界定上來看,本文研究的銀行流動性過剩對貨幣政策有效性的影響就屬于貨幣政策的實施有效性問題,包括貨幣政策工具對流動性過剩的影響和銀行流動性對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影響等方面內容。

(二)我國貨幣政策工具在解決流動性過剩問題上的困境

1.上調存款準備金率縮減銀行流動性乏力。2006年來中央銀行分兩次將存款準備金率由2004年的7.5%調高至8.5%,外匯存款準備金率從3%上調至4%。中央銀行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里,通過兩次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大約直接可以凍結資金3000億元左右,再加上乘數效應的影響,實際緊縮的流動性可能會達到1.2萬億元左右。在金融體系健全的環境下,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比率可以有效地收縮總體的流動性。但就目前中國金融制度安排和銀行流動性產生的原因來看,上調存款準備金率所起作用并不是很明顯。這主要是因為:首先,強制結售匯制所導致的外匯占款已經成為中央銀行投放基礎貨幣的重要渠道。目前,我國基礎貨幣的投放不是完全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進行,而是主要用于平衡國際收支。中央銀行在一個月內上調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但商業銀行信貸仍然保持較高增長。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通過外匯占款投放的基礎貨幣使中央銀行缺乏有效的措施進行沖銷。其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影響較小,其貸款行為很難受到約束。國有商業銀行本身流動性較足,具有較強的吸收流動性的能力。同時,國有商業銀行是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中央銀行票據的主要持有者,通過出售或回購可以及時滿足流動性的需求,即使出現流動性困難時還可以從中央銀行取得再貸款。由于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在我國的金融體系中占絕對優勢,其趨利動機會使中央銀行緊縮信貸的效果大打折扣。[5]

2.利率調整對流動性過剩作用不大。2006年4月中央銀行上調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提高到5.85%。在成熟的金融市場中,利率作為有力的價格型調控手段可以有效引導金融市場中資金的收縮與膨脹,只要中央銀行采取小步、連續的加息措施,加息效果就會慢慢地顯示出來。但由于我國各種利率之間的關系還沒理順,基準利率作為一項政策工具的作用還非常有限。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的確定方式還不能適應貨幣政策預調和微調的需要,不能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協調配合的綜合效應。就歷次利率變動的實際效果來看,企業貸款和居民儲蓄存款對利率變動并不敏感,利率政策的效果較小。

3.公開市場操作“對沖”流動性的能力有限。公開市場操作是中央銀行在貨幣市場上通過買賣有價證券調節基礎貨幣,從而調節貨幣供應量或利率的一種政策手段。近年來,公開市場操作逐漸成為人民銀行宏觀調控最頻繁和最倚重的政策工具,發揮著控制貨幣供應總量和引導市場利率的重要作用。在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之初,主要對象為國債市場,但短期國債數量極少,并且發行的國債中僅有30%左右能夠上市流通,且在品種和期限結構上不能適應貨幣政策操作的需要,從而限制了中央銀行運用國債進行公開市場操作的能力。從2002年開始,中央銀行嘗試使用中央銀行票據,中央銀行票據有效地對沖了大量外匯儲備增加的壓力。但中央銀行票據作為利率(價格)調節工具的有限性,使中央銀行在與市場對話時似乎處于弱勢地位(李揚,2004)。[6]

(三)我國銀行流動性過剩對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影響

1.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現狀。改革開放前,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渠道是:人民銀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企業,傳導過程簡單,直接從政策手段到最終目標。改革開放后的80年代,隨著中央銀行制度的建立和金融組織體系的健全,貨幣政策形成“中央銀行→金融機構→企業”的傳導體系,貨幣市場尚未完全進入傳導過程。進入90年代以后,金融宏觀調控方式逐步轉化,初步形成“中央銀行→貨幣市場→金融機構→企業”的傳導體系,初步建立了“政策工具→操作目標→中介目標→最終目標”的間接傳導機制。90年代中期以來,間接調控不斷擴大。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確定為穩定貨幣并以此促進經濟發展;貨幣政策中介目標和操作目標從貸款規模轉向了貨幣供應量和基礎貨幣;存款準備金、利率、中央銀行貸款、再貼現、公開市場操作等間接調控手段逐步擴大。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以穩定貨幣為最終目標,以貨幣供應量為中介目標,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調控基礎貨幣(操作目標)的間接調控體系。

2.銀行流動性過剩對貨幣政策操作目標的影響。我國金融市場上的總體流動性偏多,M2/GDP接近2倍,在世界上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是不多見的。總體流動性偏多在通貨緊縮時矛盾并不凸現。當遇通貨擴張時,多年積累的過多流動性會形成對中央銀行宏觀調控巨大的壓力。當中央銀行調控意圖需放松松貨幣時,“松”的貨幣未必能流到中央銀行調控意圖中的行業和企業,到中央銀行調控意圖需要收緊貨幣時,也未必能從中央銀行調控意圖中的行業和企業收回貨幣。流動性的持續大量過剩必然對貨幣政策操作目標的實現產生消極影響。由于目前銀行流動性過剩的主要來源是外匯占款的大量增加,因此銀行流動性過剩對貨幣政策操作目標的影響就是外匯占款對貨幣政策操作目標的影響,也就是外匯占款對基礎貨幣供應量的影響。[7]

從匯率政策的目標來看,匯率穩定是幣值穩定的目標,而在現行的匯率管理體制下,央行為穩定人民幣匯率只能被動地吸收外匯,外匯買入量越大,貨幣供應越多。外匯沖銷政策操作的結果是,外匯占款比重急速上升,而再貸款等貨幣投放方式的比重不斷下降。由于外匯占款的不斷增多,為了將基礎貨幣的投放控制在適度的范圍,央行被迫不斷發行中央銀行票據和相應地收回或減少再貸款等信用放款,從而達到控制基礎貨幣供給總量的目的。[8]由于外匯資源分布的不均衡,貨幣投放在外向型企業和內向型企業間的分配比例嚴重失調,這就使得中央銀行用信貸傾斜的方式去支持某一產業或行業的自主權已經受到極大的限制。外向型企業資金相對充裕,內資企業流動資金緊張的局面更為加劇。同樣,貨幣供給的地區分配出現失衡現象。對外開放程度高的沿海發達地區,資金供應相對充足,對外開放程度低的內地地區,資金會相對短缺。這種資金流向結構上的失衡會隨外匯占款比例的上升而加劇。

四、解決我國銀行流動性過剩的對策建議

(一)多策并舉減少銀行體系的流動性

2.通過制度創新促進銀行資產結構多元化。首先,建立全能制銀行,允許銀行通過多元化投資來增加收益,分散風險,如銀行可以通過股票投資等方式來增加投資渠道。目前我國銀行貸款占總資產比重雖然降低到65%,但是對于國外大銀行來說,貸款一般都在40%左右。其次,增加面向個人及中小企業的貸款種類,增加銀行高質資產。再次,加快銀行資產證券化的步伐,銀行可將中長期資產變現為資金,鼓勵居民購買銀行債券,促使投資與儲蓄相互轉化,改變目前銀行資產單一狀況,增加銀行盈利性。

3.完善社會保障及醫療保障制度,更新居民消費觀念。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障及醫療保障制度,為所有公民提供良好服務,為居民預期消費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對居民而言,要進一步更新消費觀念,善于利用銀行提供的住房等個人消費貸款來增加消費,提高自身生活水平。

(二)減少外匯占款,強化市場功能,提高貨幣政策的有效性

1.進一步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分流外匯儲備,舒緩外匯占款壓力,從源頭上遏制流動性持續增長的勢頭。改革現行結售匯制度,逐步從強制結售匯過渡為意愿結售匯,放寬所有出口收匯企業的留匯比例,變外匯銀行結算周轉限額管理為比例管理,逐步增加各市場主體持有外匯的比例。減少中央銀行通過外匯占款投放的基礎貨幣。外匯賬戶政策應朝著分流市場外匯的方向調整,推動貿易和投資的便利化,支持企業走出去,改變我國在外匯管理領域長期存在的外資流進來易、流出難;對企業嚴、對個人松;對內資嚴、對外資松的不對稱管理格局,逐步拓寬資本流出渠道,允許和擴大國際開發機構或企業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或以其他人民幣融資形式籌資,降低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堅持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原則,根據我國自身改革發展的需要,在確保金融市場和經濟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擴大人民幣匯率浮動幅度,合理確定人民幣匯率目標區。通過人民幣匯率目標區的建立向市場發出明確的信號,增強公眾對匯率的心理預期,使市場交易主體能夠自由地根據市場信號做出反映,及時緩解和釋放外匯市場各種不利因素的沖擊,使央行貨幣政策的執行盡量不受外部因素的制約,增加貨幣政策調控的回旋余地。[9]

2.進一步完善市場基礎建設,夯實市場基礎,拓寬央行貨幣調控的空間。通過市場機制,讓商業銀行能夠自主決定外匯市場的交易行為,使我國的外匯市場在做市商制度基礎上成為一個多元化、分散化的市場。要擴大外匯市場的交易主體,改變目前中國外匯市場交易主體的同質性。放寬市場準入限制,增加市場交易主體,非銀行金融機構、大企業集團等可逐步直接進入銀行間市場參與交易。大力進行產品創新,開辦并盡快擴大銀行間遠期外匯交易,逐步推出掉期、期貨、互換和回購等衍生品交易,使市場能夠滿足向參與者提供套期保值、風險規避以及投資理財等一系列金融服務的需要。

3.進一步完善外匯占款的沖銷策略和手段,提高外匯沖銷的效率。一是建立外匯平準基金。按照國際慣例,外匯基金一部分應該來自國家外匯儲備,另一部分主要來自商業銀行的外匯資產。通過外匯平準基金的重要調節杠桿,在央行與外匯市場之間設置緩沖屏障,切斷外匯儲備直接與國內貨幣量變動的聯系。二是靈活設計和選擇各種沖銷工具并擴大組合籃子中的數目。這方面國外有許多成功經驗值得借鑒。例如,韓國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穩定債券”可暫時取代尚不發達的公開市場業務。馬來西亞的“雇員準備基金”可以調節流動性,從而將政府和雇員準備基金的存款從銀行系統轉移到中央銀行的一個特殊賬戶。[10]從我國具體國情和實際經濟狀況出發,可以設計和選擇適合我國國情的干預和沖銷金融工具和手段,鞏固和發展匯率制度改革成果,提高貨幣調節和匯率管理水平,使人民幣匯率更加富有彈性,對外匯的沖銷工作也更具效率。

人民幣國際化的利弊分析與實現途徑

人民幣國際化是指人民幣能夠跨越國界,在境外流通,成為國際上普遍認可的計價、結算及儲備貨幣的過程。盡管目前人民幣境外的流通并不等于人民幣已經國際化了,但人民幣境外流通的擴大最終必然導致人民幣的國際化,使其成為世界貨幣。 人民幣國際化的含義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是人民幣現金在境外享有一定的流通度;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是以人民幣計價的金融產品成為國際各主要金融機構包括中央銀行的投資工具,為此,以人民幣計價的金融市場規模不斷擴大;第三,是國際貿易中以人民幣結算的交易要達到一定的比重。這是衡量貨幣包括人民幣國際化的通用標準,其中最主要的是后兩點。 當前國家間經濟競爭的最高表現形式就是貨幣競爭。如果人民幣對其他貨幣的替代性增強,不僅將現實地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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