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我國應該如何追回海外文物(如何追回流失文物)

时间:2024-06-02 04:10:43 编辑: 来源:

原則,鍥而不舍地竭力追索。為了維護國家的主權和民族的尊嚴,甚至不惜采用強硬的外交手段。2003年6月17日,美國向中國歸還了6件走私文物,這是中國通過法律程序追索文物取得的一項成果。2000年3月,我國墓葬文物武士浮雕像出現在紐約克里斯蒂拍賣行,在中美兩國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成功阻止拍賣,最終得以按照司法程序將這件文物沒收為國家財產,并無償歸還給中國政府。武士浮雕像的勝利追索,開創了中美兩國政府共同合作,打擊非法出口文化財產,返還被盜文物的先河。追尋文物還有一個重要途徑就是依靠國際刑警組織,協助各國追回被盜文物。我們現在追尋文物的主要法理依據是《國際流失文物返還公約》。但有一個問題存在,返還文物至公約生效以后實行,不溯及以往。當然,國際公約也沒有肯定以前的非法流失文物的合法性。

被帝國主義列強掠奪的文物無償返回祖國,是中國政府面臨的艱巨任務,也是中國人民的殷切企盼。國寶回歸的前提是必須維護國家和民族的尊嚴,按照國際公約,于情于理,無可辯駁的是屬于中國人民的財富。若“不惜重金”贖回,確有損于中國人民的顏面和自尊,有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格。但2002年12月9日,大英博物館、巴黎盧浮宮博物館、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等18家歐美博物館聯合發表《關于環球博物館的重要性和價值的聲明》,表示反對將藝術品,包括帝國主義侵略戰爭中依靠掠奪等非正當手段獲取的文物藝術品歸還給原屬國。這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于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相抵觸。按照規定,任何因戰爭原因而被掠奪或丟失的文物都應該歸還,沒有任何時間限制。這里所說的“沒有任何時間限制”,就是不論戰爭何時發生,可以在任何時候提出歸還要求。中國政府多次聲明,決不放棄追索被盜和非法出口的文物。

為了打擊文物走私,中國對文物出境實行許可證制度。這是國際上普遍實行的一種文物出境管理制度,未經我國文物出境鑒定機構審核許可,以任何方式攜運文物出境都是非法的,是走私文物出境,都要受到法律追究。我國在禁止非法發掘、禁止文物的非法交易和嚴厲打擊文物走私方面也作出了一系列明確的規定。這些規定如果能得到嚴格執行,文化遺產受破壞的情況就會有很大的改變。針對國際文物走私猖獗的現象,亞歐一些文化官員呼吁制訂一部國際公約,打擊文物走私,防止文化遺產流失。目前許多國家都有針對文物走私而制訂的相關法律規定,但國際社會需要一部更為詳盡可行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以確保人們不會掠奪其他國家的文化遺產,同時保證被掠奪的文化遺產能返還給其原屬國。

為什么中國不把流失海外的傳統文化討回來呢?

沒有把這些流失國外的傳統文物討回來,是出于這樣幾個原因。

1、流失文化被個人或博物館收藏,屬于私有財產。

這些流失的中國文物,主要是在鴉片戰爭之后流失的,當時的中國長期處于戰亂狀態,很多文物或者被侵略者搶去,或者被國內的人賣掉,就這樣流失在了海外。流失的文物中,絕大部分是被國外的博物館給收藏了,在西方國家,很多博物館都擺放的有中國文物。還有部分文物是被國外的個人所收藏,成了個人物品。

對于這些國家或個人收藏的文物,中國是拿它沒有辦法的,現在也沒有什么國際法律可以依據,雖然都知道文物是中國的,但是人家就是不愿意歸還,也沒有什么太好的方法,我們能做的只是等待,等著別人主動歸還。

2、很多文化下落不明,無法得知流失地點。

根據數據統計,中國流失國外的文物數量巨大,但是具體有多少并沒有一個詳細的數字,很多文物也不知道流失到了哪里。以“北京人”頭蓋骨為例,這批珍貴的文物在抗日戰爭中流失,流失后就沒有了音信,關于流失的地點有好幾個說法,只是現在也沒有一個定論,至今下落不明。

3、追回流失文物的成本太大。

國外的拍賣行會經常拍賣一些中國文物,但是競拍的價格往往很高,不論是國家還是個人,都很難負擔的起,目前還沒有足夠的實力把這些文物都買回來。

如何看待流失文物回歸祖國?

文化遺產的歸屬問題在當前國際文化遺產領域存在很大的爭議,主要有代表文化遺產原屬國與文化遺產占有國利益的兩種明顯對立的觀點,而這兩種觀點又分別以文化民族主義與文化國際主義為其理論基礎

文化國際主義標榜的普世性不是真正的普世價值,其理論在實踐中存在著明顯的缺陷;文化民族主義觀點在文化遺產的歸屬上有其明顯的合理性,并獲得國際社會道義力量的支持

文化遺產原屬國要堅定不移地堅持對流失文物所有權的返還要求,同時努力通過法律手段和其他一切有效的手段追索文化遺產的回歸,為文化遺產歸還問題的解決,尋找雙方都可能接受的方法

——呂建昌 邱捷 胡盈《單邊訴求與多邊合作:文化遺產的返還之路》(以上觀點摘自《東南文化》2013年第四期) 新中國成立以前,中國近代流失海外的文物,情況比較復雜

主要有西方列強和帝國主義侵略中國,在戰爭中直接掠奪走的文物,西方國家一些團體或者個人在我國非法挖掘、盜竊、販運出境的文物,以及一些人非法收買、走私出境的文物等

這些文物是中國近代流失海外文物最主要的部分

抗日戰爭勝利后,國民政府教育部成立了清理戰時文物損失委員會,并制定了組織規程,開展了對日本侵略者破壞、掠奪中國文物的調查統計工作

同時,開展了向日本追索被日軍掠奪文物的活動,經多方努力,追回了部分被日軍掠奪的中國文物和善本圖書

新中國成立后,1950年5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頒發了《禁止珍貴文物圖書出口暫行辦法》,對文物出口實行嚴格的許可證制度,從而結束了近代中國文物被掠奪、盜運出口、大量流失海外,使中華民族文化遺產遭受重大損失、令人痛心的歷史

但是自1980年代以來,文物走私、外流日益嚴重,走私活動日益集團化

面對這一嚴重問題,國家相繼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包括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規,進一步規范文物出境審核、許可,嚴厲打擊文物盜掘、盜竊、走私犯罪活動,對文物走私、外流有所遏制

打擊文物走私,追索外流文物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文物走私、非法出口嚴重,與世界文物藝術品市場龐大密切相關

國際文物藝術品市場非法買賣文物藝術品每年交易額僅次于武器、毒品的年交易額

面對文物被盜掘、盜竊、走私的嚴峻形勢,國際組織制定相關公約,我國一方面加強法制建設,為保護文物、打擊文物犯罪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據,加大保護、打擊力度;另一方面采取多項措施,加強國際合作,打擊文物走私犯罪,并依據有關國際公約等追索非法出口的文物,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近代中國歷史上的文物外流,情況復雜,涉及的問題很多,搶救、追索流失海外文物,需要區別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分別提出對策,通過不同方式、多種途徑,爭取索回中國珍貴文物

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長期堅持的重要工作

海外文物到底該怎樣回家

雙邊協議

我國已與多國簽訂文物返還雙邊協議

2011年3月11日,美國首都華盛頓外櫻花盛開,一場簽字儀式正在進行。

在美國國土安全部與中國駐美大使館的見證下,14件珍貴的中國文物,結束一年多的“顛沛流離”,正式被返還給中國。

這14件文物中不乏珍品:距今約1600年的北魏赤陶馬、距今近1500年的北齊石灰佛像、距今1400年的隋代騎士陶馬,還有唐代馬雕像、宋代菩薩頭像等。

它們之所以能夠歸家,要歸功于中美之間的一項雙邊協議。兩國于2009年1月簽署了合作打擊文物走私的諒解備忘錄,并加強了信息共享與執法合作。美國還發起了“長城行動”,專門打擊走私中國文物來美的不法行為。

這14件文物,就是“長城行動”中的成果,由美國執法部門在紐約、阿拉斯加州和新墨西哥州三地查獲的。

國際社會已制定了一些旨在打擊文物犯罪、促進非法流失文物返還的國際條約。如,1954年的《海牙公約》,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關于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簡稱“1970年公約”),以及1995年通過的《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關于被盜和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簡稱“1995年公約”)等。其中“1970年公約”迄今已有一百多個國家批準加入,是目前最重要的控制文物非法流轉的國際公約。

多邊國際公約影響大,但也有缺點:針對性較差。“多邊公約是各方博弈的結果,條文規定大都較抽象,沒有溯及力。所以近年來,我國與美國等18個國家簽訂了關于防止文物非法出入境以及促進文物返還的雙邊協議,并從美國、澳大利亞、丹麥等國成功實現了多批珍貴文物的返還。”霍政欣介紹。霍政欣多年來聚焦海外流失文物追索工作,是去年中國攜手多國發布的《關于保護和返還非法出境的被盜掘文化財產的敦煌宣言》的主要起草人。

跨國訴訟

歷時1年半,五代時期“武士”終歸國

當協議不成時,則要訴諸法律。

現藏于中國國家博物館的國寶級文物“五代王處直墓彩繪浮雕武士石刻”,就是經歷了一年多驚心動魄的跨國訴訟,才最終回歸。

2000年初,國家文物局接到了一個消息,美國佳士得拍賣行將在3月拍賣一件中國文物——五代時期節度使王處直墓甬道處被盜的彩繪浮雕武士石刻。

1994年,一伙盜墓人用炸藥和挖豎井的方法盜開了王處直墓,洗劫了隨葬品,并將鑲嵌在甬道和前室四壁的十塊浮雕盜走,其后販賣到中國香港。六年間,這批文物不知輾轉至何方,直到2000年,出現在紐約的中國文物拍賣會上。

國家文物局與公安部立刻與美國方面聯系,希望其阻止拍賣活動,并將文物返還中國。美國政府同意協助,但需中方提供法律文件和證據證明這件拍品是被盜的文物,比如失竊現場勘察報告、照片、警方立案報告等等。

在收到中國方面提供的證據后,紐約州南區美國地方法院于2000年3月21日通知克里斯蒂拍賣行停止對這件拍品的拍賣,同時下達了民事沒收令,授權美海關總署紐約中心局沒收武士像。一周后,美國海關官員查扣了這件中國文物。

不過,拍品委托人辯稱此武士浮雕為其祖傳文物,已擁有10年以上的歷史。對此,河北省出示了包括浮雕與被盜現場遺留痕跡尺寸相同的證據,并出具了考古專家的證明。美國司法部門決定依法起訴這個香港貨主,國家文物局代表中國政府參與訴訟。

在大量的證據面前,美國司法部門最終做出裁決,將浮雕武士像無償歸還中國政府。2001年5月26日,王處直墓的彩繪石雕武士像返回中國。

“法律的訴訟渠道,是不得已但也是很有用很重要的手段。”霍政欣介紹說,在絕大部分國家,訴訟需要一審二審三審,而且受制于當地民法善意取得和取得實效的限制,所以“訴訟耗時耗力”。但訴訟也有其好處,“一旦打起民事訴訟,會對對方尤其是機構和專門從事文物交易的文物商形成很大的壓力。他們不僅要應對訴訟,還要面臨買賣非法流失文物的信譽下降風險。”

巨資回購

“競拍文物會賦予非法流失文物合法性”

數據顯示,目前國際海外文物的回流,有90%是靠回購,即個人或者機構參與國際市場上的商業拍賣,將文物買回來;我國也成立過流失文物的回購基金會。

1957年我國花巨款回購了著名畫家韓湟的《五牛圖》。2002年國家啟動了珍貴文物征集轉向資金,并花了2999萬元買回了國寶級文物:宋代米芾的《研山銘》手卷,此后又先后花費2億多元買回了包括戰國虎形佩等在內的多件文物。機構和企業、個人也回

搜索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