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33個國家解除外貿訂單(你好,我想問一下,新出臺的勞動合同中有沒有規定公司必須給職工上最低的保險)

时间:2024-05-09 13:23:04 编辑: 来源:

職后重簽合同”規避“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方法已被官方明令叫停并宣布無效,他們表示,將對“員工即將任職10年”和“員工第二次簽訂固定期限合同”這兩個時點“反復掂量”,否則“就得永遠把這個員工養起來”。巨力精密設備制造(東莞)有限公司董事長Jeremy說,“我們做企業有個原則,不能請那些不能開除的人。現在無固定期限合同豈不是要我們違背這個?我會跟人事部說,四五十歲的人以后就不要考慮了。這是在促進就業還是削減就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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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找一下2010年大事記十件

1。我國首次發起召開保險監管國際聯席會議

阻擊風險跨境傳遞邁出重要一步

事件回放:2010年12月6日,中國保監會在京首次召開保險監管國際聯席會議,來自加拿大、開曼群島、法國、德國、中國香港、意大利、日本、荷蘭、韓國、英國、美國共11個國家和地區的保險監督官出席了會議,并圍繞加強合作、共同防范跨境風險等議題深入交換意見。據了解,這是我國金融監管機構首次作為東道國發起召開保險監管國際聯席會議。

保監會主席吳定富會見與會代表時表示,中國保監會此次創新性地作為東道國發起召開監管聯席會議,旨在加強與跨國保險集團母國監管機構間的交流合作,有效防范風險跨境傳遞,相信有利于實現維護金融穩定的共同目標。保監會副主席李克穆作主旨發言,著重強調全球化背景下的保險監管改革應突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強化國際保險監管合作,維護金融穩定;二是加強宏觀審慎監管,著力防范系統性風險;三是堅持把償付能力作為保險監管的核心;四是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利益。

點評: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不斷深化,保險監管也呈現出全球性的特征,尤其是在國際金融危機陰霾尚未完全散盡的大背景下,如何從國際宏觀角度加強保險監管合作,有效防范風險跨境流動,成為世界各國保險監管機構共同關注的焦點。而在國際保險監管合作的各種舉措中,監管聯席會議無疑是解決跨境保險監管合作的重要機制。一方面,通過積極參加在中國設有營業機構的跨國保險集團監管聯席會議,我國可以了解國外做法,及時掌握有關外國保險集團的經營狀況,防范風險跨境傳遞。另一方面,我國作為東道主召開國際保險監管聯席會議制度,這無疑是監管上的一次創新,也意味著我國保險跨境監管邁出了重要一步。

2。政策性農業保險加速推向全國

“一行三會”聯合推進農村金融創新

事件回放:2010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要求從2010年下半年起,在全國范圍內普及和推廣一些真正契合農村、農民實際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并由此制定了“普及推廣既有試點產品、創新金融產品、創新服務方式”的“三步走”策略。

點評:針對保險市場,《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將重點開發和大力推廣適合農村與農民特點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進一步擴大農業保險、涉農保險的覆蓋面,提高保險服務品質。業內普遍認為,在新政策的引導下,以高風險、低購買力為明顯特征的農村地區,將進一步改變保險“洼地”的面貌。

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11月,全國農業保險覆蓋農戶1.29億戶次,提供風險保障3794億元,承保主要糧、油、棉等農作物6.53億畝,約占全國播種面積的33% 。保費規模已達全球第二位。

據了解,在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中,保監會將繼續落實“低保額、廣覆蓋”原則,積極推動農村保險供給主體和服務網絡發展,繼續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的覆蓋領域和試點品種,加快推進農村小額人身保險和農村小額貸款信用保證保險試點。業內認為,我國農業保險將走出局部省區的試點局面,進一步加速向全國范圍內推廣。

3。新保險法“如實告知”惹爭議

“不可抗辯”第一案催生司法解釋出臺

事件回放:自2009年10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新保險法就備受社會各界關注。如今,這部新法律已經實施一年有余,“不可抗辯”條款也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第一案”。投保人王某于2002年購買了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和昆明分公司的兩份“康寧終身保險”。合同保險條款約定,被保險人如確診重大疾病時,保險公司按兩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2002年至2006年,王某均按照合同約定繳納保費。2006年,王某確診罹患“慢性腎功能衰竭”,并于2007年接受了換腎手術,之后王某提出理賠申請。但保險公司拒賠,并在《理賠處理意見書》中表明被保險人未實告知患有慢性疾病。而王某則認為,保險公司以“未如實告知”為由拒賠,不符合新保險法的“不可抗辯”條款,因此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在本案當中,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是否適用新保險法。原告認為,被告在事發兩年之后、開庭之前才拿出《解除合同通知書》,并且沒有遞交給原告,因此適用新法中的不可抗辯條款,應全額理賠。而被告保險公司則認為,新保險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險合同,如果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按照相關的司法解釋,在新保險法實施后,保險公司可以在30日之內,行使合同解除權。因此保險公司在2009年10月1日起至10月30日前都有權解除合同。

點評:區別于舊版保險法,新保險法的一大亮點就是引入了“不可抗辯條款”。作為國際保險業慣例,不可抗辯條款對于保護投保方利益,規范保險人行為和推動保險業持續健康發展有著極其重大的意義。不可抗辯條款的引入贏得了一片喝彩,業內學者普遍認為,此舉將在防止國內保險公司濫用合同解除權、保護保險消費者對長期人壽保險合同的期待利益和信賴利益以及解決投保人“投保易、理賠難”等方面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

但是,一部新法律的出臺勢必也會帶來新舊法律銜接的新問題,不可抗辯條款“第一案”出現的原因之一,就是因為訴訟雙方對于法律適用的不同理解。當然,本案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并非如此簡單,但新保險法中未對不可抗辯條款適用設置除外情形,這卻是與國外通行做法有所差距的。目前,美國、德國和澳門特區的保險法均規定,若有確鑿證據證明客戶屬于惡意帶病投保或故意不如實告知,保險人解除合同不受不可抗辯條款的限制。為堅持誠實信用原則,有效防范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維護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利益的平衡,通過司法解釋來具體界定不可抗辯條款的適用范圍、明確新舊法律銜接的條件顯然勢在必行。

4。世博亞運保險圓滿收官

我國保險業參與國際重大項目保險水平提升

事件回放:舉世矚目的第41屆世界博覽會于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在中國上海市舉行,總投資達450億人民幣,創造了世界博覽會史上的最大規模紀錄。在這樣一個集綜合性、復雜性和技術前沿性于一身的國際盛會中,我國政府專門成立了由中國保監會副主席周延禮掛帥的上海世博保險領導小組,下設上海世博保險工作小組,負責世博保險方案的制訂、推動實施及世博保險重大事項的決策。

在世博保險運作過程中,中國人保作為我國保險企業的代表,成功獲得“世博會保險全球合作伙伴”資格,獨家承保了組織者需求范圍內的保險業務:累計簽發組織者保險845份,參展方及相關單位保險1384份;累計處理世博相關賠案1361起,在世博會結束時結案率達到85%,世博保險實現了“零投訴”;世博會中國人保館安全、優質、高效運營184天,累計接待各界嘉賓100.3萬人次,獲得普遍好評和贊譽。

不僅如此,針對建筑安裝工程保險、財產保險、展品和藝術品保險等三項規定保險,世博保險工作小組主導成立了三個共保體,開辟了一條由我國保險全行業服務世博會的通道。據了解,在由中國人保、太保、平安、大地、華泰、天安、陽光、安邦、中華聯合、三井住友、東京海上、大眾保險等12家保險公司組成三個共保體中,中國人保均擔任首席承保人。

在成功服務上海世博會后,2010年11月12日至27日,中國人保再一次承擔起代表中國保險業服務保障廣州亞運盛會的重任,為亞運會提供“全流程、全方位、全天候、全覆蓋”的保險保障,累計提供保險保障額度高達1746億元,并成功實現亞運保險服務的“零投訴”。

點評:從北京奧運會到上海世博會,再到亞運會,近年來,中國保險業參與國際大型活動的保險保障日益頻繁。如何有效管理和規避舉辦過程中面臨的各種風險,是中國保險業不得不面臨的一項重要課題。2010年,正是在這兩個展示全人類經濟、科技、文化和體育的大舞臺上,中國保險業的精彩展示不僅拉開了絢麗的帷幕并且一直貫穿始終,得到了世界各國的普遍認可和贊譽。

經過重大國際活動的洗禮,中國保險業無論是在保險方案設計,還是建設運營階段的具體執行,乃至后續各項保險服務措施的推進等各個方面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進步。更加令人欣喜的是,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大國際活動的錘煉中,中國保險業的創新精神更被史無前例地激發出來。在世博保險當中,鑒于展品和藝術品在接收、裝卸、展出過程中有可能出現損壞,世博會將展品和藝術品保險列為規定保險,中國人保就中國館內展出的《清明上河圖》、銅馬車等展品進行承保,這為我國尚無專門針對文化產業及文化企業相關項目保險產品的各大產險公司提供了寶貴經驗。在廣州亞運會的保險方案實施過程中,中國人保首次采用了“分角色、分鏡頭”的劇本管理模式,開創了國內大型綜合性體育賽事風險管理和保險保障服務中采用項目管理方式的先河。

5。險企掀新一輪增資潮

償付能力監管威力顯現

事件回放:2010年11月30日,新華保險公開證實,向股東定向增發的140億元資本金已全部到賬。其中包括不久前在北京股權交易所進行轉讓的部分股權新增資本金,驗資完成后,總資本金將達到152億元。

與此同時,為解決發展瓶頸,部分中小保險公司自2010年下半年來密集增資,掀起一輪增資潮,如華夏人壽已獲批增資8億元,注冊資本金將由14億元增至22億元;金盛人壽增資2億元,注冊資本金至16.05億元;交銀康聯人壽增資3億元,注冊資本金至5億元;信泰人壽接連兩次增資共5.35億元,注冊資本金至11.68億元;國泰人壽增資4億元,注冊資本金至12億元;生命人壽增資7.17億元,注冊資本金至35.73億元。

據統計,2010年共有46家公司增資331.7億元,8家公司發行次級債225.5億元。

點評:2010年以來,保監會充分發揮償付能力監管在風險防范中的核心作用,督促險企通過多種形式補充資本金。

新華保險140億元新增資本金的到位,結束了新華保險以12億元資本金維持2000億元業務規模的歷史,也成為2010年單筆最大額度的增資行動。自2009年底中央匯金入主以來,新華保險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團隊建設所積蓄的力量逐漸釋放,各項業務呈現出較快的發展勢頭,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10月末,新華保險保費總規模達到826億元,同比增長接近50%,繼續居于行業前三位。據悉,新華保險在增資計劃之后,其上市計劃也正在展開。

相比之下,中小保險公司因發債融資受限較多,只能利用股東自有資金擴充資本金。在6家密集增資的保險企業中,金盛人壽和交銀康聯人壽因銀行入股進而注資。信泰人壽等4家公司并沒有發生股東變化,則是原有股東在增資上“擠牙膏”,如信泰人壽2010年已經進行3次增資,最近一次增資僅3500萬元,生命人壽兩年增資4次,華夏人壽也在兩年進行3次增資。頻繁的增資行為,使得股東位次可能發生明顯變化;民生人壽依托股東實力正在籌劃啟動增資擴股計劃,目前正在啟動針對既有股東的23億股定向增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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