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上海佐商貿易有限公司(列舉兩則貿易案例)

时间:2024-05-28 15:50:00 编辑: 来源:

年亮相的Scenic、4門轎車、旅行轎車和硬頂敞篷車;2004年初推出的 GrandScenic;最后一款亮相的運動轎車。

除此之外,雷諾還將推出專門為中國市場量身定做的另一款車型——Logan的改進版。

路易.施偉澤表示:“憑借雷諾的雄心和實力雄厚的中國合作伙伴的支持,該項目將使雷諾從2006年起便能駐足快速增長的中國市場?2002年增長64%?2003年增長68%。”“同時,該項目還屬于雷諾贏利性增長戰略的一部分,這一戰略旨在可使雷諾在2010年實現年產量400萬輛的目標。

并且對東風而言,也將使其進一步鞏固在中國汽車工業骨干企業的地位。”其實,對雷諾而言,此時也應該是其最佳出手時機了,因在今年上半年,雷諾已在全球取得了長足的發展。

雷諾集團公布的最新公告顯示:2004年上半年,雷諾集團共銷售汽車1306454輛,同比增長6.5%,占全球市場份額4.3%。

在西歐,由于梅甘娜系列的成功拉動,雷諾占據了轎車和輕型商用車10.9%的市場份額。

在亞太地區,雷諾集團共銷售雷諾汽車6887輛,日本、新加坡和中國臺灣地區的銷售分別增長了47%、74%和18%。

這一切,都不得不促使雷諾把其拿到目前世界增長最快的汽車市場——中國來生產。

坎坷中國路

對中國的消費者來講,也許雷諾是世界汽車6+3格局中“最不熟悉”的汽車企業。

但對雷諾自己來講,在中國的道路卻并不陌生。

雷諾進入中國已有10年,這10年對雷諾來說既曲折又無奈。

1994年,匆匆進入中國的雷諾與三江航天集團共同出資9800萬美元在湖北孝感匆匆上馬了其在中國內地的第一個項目——三江雷諾汽車公司,三江集團持股55%,雷諾持股45%,合作期限30年。

按照最初的設計,當年以CKD方式投產,到1997年,產銷量達到千輛。

1998年底,涂裝、焊裝、總裝三條生產線全面建成,具備年產15萬輛的能力。

但命運總是捉弄人,在1994年至2001年的8年時間內,“塔菲克”客車總共卻只銷售了4000多輛。

年均不到500輛,這顯然不是雷諾想看到的結果。

后據知情人士透露,主要原因是中法雙方在決策意見上不合,中方認為,法方合資8年一直堅持采用進口發動機,使“塔菲克”的市場價格就比其后引進但是采用國產發動機的競爭產品高出5萬多元,產品喪失了競爭力。

到了2000年8月,三江航天集團黯然退出,其后,中方股東又幾度異主。

至此,三江雷諾就一度處于真空狀態。

三江雷諾的失利擋住了法國雷諾在中國發展的步伐,更重要的是,中國有關部門對雷諾再次尋求新合作者亮起了紅燈。

在經過一系列的變故后,雷諾終于發現,要想在中國組建合資公司,就必須找上一家像一汽、東風、上汽這樣有實力的企業作為合作伙伴。

這時,正好其控股的日產汽車公司正在與東風汽車公司進行全面合作的談判。

法國雷諾公司持有日產44.4%的股權,是日產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和全球合作伙伴。

2002年9月19日,東風汽車公司與日本日產汽車有限公司在北京釣魚臺國賓館簽署了建立全面合作伙伴關系的協議。

根據協議,雙方將聯合組建一家名為 “東風汽車有限公司”的新公司,各持50%股份,包括日產全系列乘用車和東風的重、中、輕型卡車及客車,通過合資,新“東風汽車”成為了中國國內首家擁有全系列卡車、輕型商用車和乘用車產品的中外合資汽車公司。

但誰也沒想到,東風與日產的一系列大動作背后,一直閃現著法國雷諾的影子。

在東風與日產的合作進程中,雷諾一直在扮演著一個“紅娘”的角色,在當年日產派出的談判代表團中,有雷諾的高層人士就是最好的例證。

雖然此次合作內容并未涉及雷諾,但東風集團董事長苗圩在簽署協議時就明確表示,由于雷諾是日產最大的股東,因此此次合作將最大程度地利用三方各自的優勢,比如東風的品牌、網絡優勢,日產的技術、管理優勢和雷諾在商用車方面的優勢。

2004年1月17日,雷諾總算如愿,在巴黎同東風汽車公司簽署了原則性協議,將在東風柳汽基礎上建立合資公司,生產卡車及卡車零部件。

雷諾“野心”

在中國市場幾經波折的雷諾,雖然已擁有三江雷諾和東風柳汽商用車項目,但乘用車項目卻一直只能徘徊在中國市場的大門之外。

這當然不是其作為全球汽車巨子的作風,雷諾在中國的“野心”,絕不僅僅限于卡車,而是等真正能生產轎車的機會。

其實早在兩年前,雷諾就曾表示,2002年啟動中國轎車事業發展戰略,將雷諾控股的韓國雷諾-三星汽車公司生產的轎車出口到中國市場;2003年后希冀在中國實現生產轎車的目標。

而這一目標卻并沒有實現,這與其全球第五大汽車生產商的身份確實不符。

在1999年,雷諾公司收購了日產汽車44.4%的股份,日產則持有雷諾15%的股份,2002年3月又在交叉持股基礎上,設立了雷諾-日產有限公司,現已躋身于全球第五大汽車制造集團。

雷諾現在這么急于在中國生產轎車想來也不足為怪了。

路易.施偉澤表示:“雷諾與東風未來的合資公司將是雷諾—日產聯盟與東風公司合作的延伸,它將與東風汽車有限公司利用共享平臺戰略,共享在研發、動力平臺、供應商等方面的資源,提高企業競爭力。”

雷諾車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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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諾車隊2006賽季高級陣容:

職位 負責人 職位 負責人

車隊主席兼CEO 帕特里克-福爾(Patrick Faure) 技術主管 鮑伯-比爾(Bob Bell)

車隊領隊 弗拉維奧-布里亞托利(Flavio Briatore) 工程執行主管 帕特-斯蒙德(Pat Symonds)

常務董事代理 伯納德-杜多特(Bernard Dudot) 引擎操作主管 丹尼斯-希威爾(Denis Chevrier)

引擎技術主管 羅伯-懷特(Rob White)

輝煌戰績

法國雷諾汽車是F1的常客,他們習慣于向私人車隊提供發動機參加比賽并且取得了輝煌的成績。

但是自從雷諾自組車隊參賽以來,他們的成績始終比人們的期望有相當的距離。

直到去年雷諾車隊成績才開始獲得了上升。

今年冬季的備戰期間,雷諾車隊測試成績最好的車隊,他們也許會成為06-07賽季最大黑馬。

列舉兩則貿易案例

良禧有限公司訴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無單放貨損害賠償糾紛案「案情」

原告(被上訴人):良禧有限公司被告(上訴人):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1995年12月30日,原告良禧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良禧公司)委托被告中國對外貿易運輸總公司(以下簡稱外運公司)將價值為CIF上海418100美元的毛腈綸衣料從香港運往上海,外運公司的代理人簽發了收貨人為憑指示的提單。1996年1月6日,外運公司的代理人上海船務代理公司根據上海太平洋機械進出口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公司)出具的“因生產急需,請予放貨,愿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等內容的保函,將貨放給沒有正本提單的太平洋公司。1月14日,良禧公司、太平洋公司、常熟服裝十廠三方就該批貨簽訂補充協議,但未對貨款作出處分。此后,良禧公司與太平洋公司產生貿易糾紛,太平洋公司未(付款)贖取提單、注銷外運公司處的保函,致良禧公司貨款無著,損失418100美元。

原告訴稱:1995年12月30日委托被告承運739卷毛腈衣料,價值418100美元,被告簽發了提單,貨抵上海后,被告未憑正本提單擅自放行貨物,原告無法提取貨物。請求判令被告賠償貨物損失418100美元并承擔本案訴訟費。

被告辯稱:本案所涉貨物抵港后,自己憑副本提單加保函放行了貨物,且原告與案外人太平洋公司、常熟服裝十廠共同驗收了該批貨物,并簽訂了“補充協議”確認貨物交付,故原告無權提貨,無權要求賠償。

「審判」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承運人外運公司無單放貨不當,應承擔賠償良禧公司貨款的責任,遂判決外運公司賠償良禧公司貨款418100美元。

一審判決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訴稱:其憑保函將進料加工的貨物放給加工單位太平洋公司并無不當;良禧公司也參與驗收了抵達目的港的貨物,故無權要求外運公司承擔賠償貨款的責任。

良禧公司答辯認為:外運公司違反國際慣例無單放貨不當;外運公司另案起訴太平洋公司無單提貨已勝訴,故太平洋公司應承擔賠償其貨款損失的責任。

二審法院經審理查明:1995年11月1日,良禧公司同時與太平洋公司簽訂供應價值418100美元衣料的合同,及衣料加工后收購657100美元大衣的售貨確認書各一份。1996年1月2日,良禧公司委托外運公司將衣料運抵上海。1月6日,太平洋公司憑保函從外運公司的代理人處提走衣料。1月9日,太平洋公司發現提單上有未注明單件貨物的數量、重量、包裝以及裝船通知等違反信用證約定的不符點,遂通知銀行拒付貨款。1月14日,良禧公司與太平洋公司、(生產廠)常熟服裝十廠驗收太平洋公司所提取的衣料。同時,三方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因時間緊迫,不可能待驗收全部衣料后投產,衣料質量問題與生產廠無關,衣料有破洞、霉爛不予使用,有色差在裁剪時注意,良禧公司按原合同價支付成衣貨款,等等。1月22日,太平洋公司又與常熟服裝十廠簽訂委托加工10000件女式大衣的合同。2月7日、8日,常熟服裝十廠、太平洋公司先后要求良禧公司驗收大衣,良禧公司未予理睬。5月9日,良禧公司向太平洋公司承諾5月15日派人驗貨,亦食言。

1996年11月15日,良禧公司因未收到衣料款,以衣料無著向一審法院起訴外運公司無單放貨。1997年1月8日,太平洋公司向一審法院申請要求參加本案訴訟,1月10日,外運公司也向一審法院申請追加太平洋公司尉案第三人,均未被接受。

1997年1月16日,外運公司為維護自身的權益,另案起訴太平洋公司無單提貨后未交還正本提單,致其被良禧公司起訴,要求太平洋公司交還提單,或賠償提單項下的貨款損失。1998年2月2日,一審法院在作出本案一審判決的同時,另案一審判決判處:太平洋公司賠償外運公司貨款418100美元。判決后,太平洋公司未予上訴,該案先于本案發生法律效力。

1997年1月31日,太平洋公司因本案要求與良禧公司對簿公堂未能如愿,無奈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申請仲裁,要求良禧公司支付服裝加工費23.9萬美元(即銷售成衣款657100美元與進口衣料款418100美元之間的差額),“仲裁委”因良禧公司搬遷失蹤而無法裁決。

1996年底1997年初,常熟服裝十廠至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法院起訴太平洋公司,要求該公司支付服裝加工費、逾期違約金人民幣145萬余元及其利息損失。1998年1月22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判決太平洋公司賠付常熟服裝十廠人民幣172萬元(該款已由常熟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完畢)。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良禧公司驗貨的法律行為,系追認外運公司無單放貨的行為,其未收到衣料款應系貿易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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