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上海外國語大學自主招生簡章(自主招生的條件和結果)

时间:2024-05-19 07:29:30 编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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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北目標班:

2.自招班,

3.C9目標班

4.985目標班

5.211目標班

上海外國語大學有三位一體招生嗎

上海外國語大學沒有三位一體招生,只有自主招生。

上海外國語大學是國際高校翻譯學院聯合會(CIUTI)亞太工作組所在地,已開設全部聯合國6種官方語文語對組合,獲國際會議口譯員協會(AIIC)全球最高評級,是包括港澳臺地區在內的中國唯一位列世界15強的專業會議口譯辦學機構,英漢語對全球排名第一。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是指將成長性評價和一次性評價相結合,融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和高考三方面評價要素為一體的多元化招生考試評價體系。“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旨在建立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和統一選拔考試三位一體的多元化招生考試評價體系,從而有利于選拔適合高校培養目標的學生,有利于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

報考上海外國語大學有什么要求?具體點.

作為較熱門的211語言類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在國內各省的高考錄取分數比較高。獲得上外自主招生資格是非常優惠的,過當地一本線就可以錄取,還優先保證高考志愿所填報的前兩專業之一。申請上外自主招生資格的條件是:

A.中學推薦:該校將根據歷年來各中學考生報考我校情況確定推薦名額,推薦考生必須學習成績名列年級前茅、綜合素質優秀、或在外語方面具有特殊才華和培養潛能或有其他專長、特長。

B.學生自薦:高中階段獲得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中學生學科競賽(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全國決賽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者或省級賽區競賽一等獎者。

具體見每年的自主招生簡章。一旦初審通過,就可以參加該校組織的考試,成績優異者就可以獲得資質招生資格。上外2012年的自主招生時間和北約、華約的自考聯盟撞車,對鐘情于該校的學子是個好機會。上海的幾所高校都不拍北約、華約的,華東師大、上財、上外同一天自主招生考試,都沒在考試時間上刻意避開北約、華約,可能是對自己很有信心吧。

至于其他要求,沒什么特別的,主要有以下幾條規定。

1.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根據實際生源情況,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調閱考生檔案比例,省級高招辦將第一志愿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省級加分)進行投檔。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省級高招辦可將實際高考成績不低于本批次投檔分數線的非一志愿考生從高分至低分進行投檔,投檔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只要專業服從調劑,進檔不退。

3.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為原則,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

4.專業錄取時,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外語成績高的考生。

5.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所填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調劑錄取。

6.我校保送生、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錄取工作按教育部規定和我校當年公布的實施辦法執行。

7.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高中新疆班、內地高中西藏班、華僑及港澳臺學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俄語、烏克蘭語專業外語語種限招英語或俄語,德語專業限招英語或德語,法語專業限招英語或法語,西班牙語專業限招英語或西班牙語,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專業限招英語或日語,其它各專業均限招英語考生。

考生報考我校所有專業都必須參加高考外語口試且成績合格(省級招辦未組織口試的省、區、市除外),上海考生外語口試要求為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口試成績C以上(含C)。

上述有幾條是拷貝的招生章程和自主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稍加修改。

關于上海外國語大學自主招生資格

一、報名條件

參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品學兼優、身心健康,具有語言方面特長和外語學習潛力,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可申請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中學生作文或外語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含)以上獎項或省級賽區決賽一等獎。

2.高中階段獲得上海市高中英語競賽決賽二等獎(含)以上獎項。

3.高三外語成績排名在全年級前5%以內。

4.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優秀,在所報考專業相關方面有突出表現,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數不超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5%(75名),招生專業為:英語、英語(教育)、翻譯、商務英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日語、朝鮮語、印度尼西亞語、泰語、葡萄牙語、瑞典語、土耳其語、希臘語、意大利語、荷蘭語、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法學、國際政治、教育技術學、漢語國際教育、新聞學(國際新聞)、廣播電視學、廣告學、網絡與新媒體、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會計學、公共關系學。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2015年3月1日—31日,考生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買粉絲://gaokao.chsi.買粉絲.買粉絲/zzbm/),申請注冊帳號,登錄后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

2.打印報名表:考生在報名系統中輸入個人基本信息,上傳報名照片,填寫就讀中學信息、高中各學期期末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一模考試成績、高中階段作文或外語競賽獲獎情況,下載并打印報名表,由班主任老師核實并簽名、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3.填報志愿:考生在報考類型一欄選擇“普通自主”,中學所學外語為英語的考生可以在我校招生專業中最多選擇6個專業填報;中學所學外語為日語的考生可以填報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專業;中學所學外語為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的考生只能填報相應語種的專業。志愿信息打印后須由考生本人簽字。

4.撰寫個人陳述:考生需結合報考專業,撰寫自主招生陳述報告,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大學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不超過1200字。

5.提供推薦與證明材料:考生所在中學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考生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由中學核實并蓋章,外語學習成績突出和具有相關學科特長的考生需由年級組長或校長簽署推薦意見,以上推薦與證明材料均需上傳至報名系統中的相應欄目。

6.郵寄書面材料:網上報名與郵寄書面材料缺一不可,且書面材料內容必須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所有材料均使用A4紙打印(復印、書寫),并按報名表、志愿信息表、個人陳述報告、中學推薦材料、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的順序裝訂成冊(無需另加封面),于2015年4月1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EMS郵寄至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四、工作程序與錄取原則

1.材料評審:我校對考生的報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參加選拔測試的名單,并于4月30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2.網上繳費:5月11日—20日,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在上外繳費平臺繳付報名考試費90元/人(收費依據:滬價費(2002)008號、滬財預(2002)008號、滬財預(2003)104號、滬價費(2003)69號、滬價費(2006) 5號)。

3.打印準考證:完成繳費的考生于6月1日—12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4.選拔測試: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我校選拔測試,考點設在上海外國語大學虹口校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測試科目為外語筆試(含聽力)、外語口試(面試),測試日期為2015年6月13日,具體時間和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5.資格認定:學校根據考生外語筆試(滿分200分)與口試(滿分100分)總成績擇優選拔,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與專業,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網公示,同時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學生所在中學、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公示。

6.錄取原則: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在自主招生志愿中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我校根據其選拔測試結果予以錄取并進行公示。

五、領導與監督機制

1.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學校紀委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監督電話:021-65422784。

六、聯系方式

買粉絲電話:021-55386006、5538164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買粉絲;

上外招生網:買粉絲://admissions.shisu.e.買粉絲;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83。

七、本簡章由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簡章,招生專業(2019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 上海外國語大學 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 上海外國語大學 ,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并與上海市共建、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的高校,辦學地址為上海市松江區文翔路1550號,郵編201620。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 上海外國語大學 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上海外國語大學 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上海外國語大學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與決策機構,由校長擔任組長,成員由分管副校長、紀委書記、紀委監察處處長、招生辦公室主任等組成。

第六條 上海外國語大學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和各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實施細則,負責執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二)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三)制定、報批和公布學校本科招生章程,并根據經教育部審核備案的章程制定專項招生簡章;

(四)組織開展招生宣傳、買粉絲服務工作,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校情況和招生政策;

(五)客觀、公正地組織實施本科生錄取工作,并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七)配合學校有關部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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