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海外文物回流個稅(藝術家賣畫納稅稅率是多少)

时间:2024-05-16 21:55:05 编辑: 来源:

產原值是指售出方個人取得該拍賣品的價格。財產原值的確定又分為五種情形:

      一是通過商店、畫廊等途徑購買的,為購買該拍賣品時實際支付的價款;

      二是通過拍賣行拍得的,為拍得該拍賣品實際支付的價款及交納的相關稅費;

      三是通過祖傳收藏的,為其收藏該拍賣品而發生的費用;

      四是贈送取得的,為其受贈該拍賣品時發生的相關稅費;

      五是通過其他形式取得的,參照以上原則確定財產原值。

      其次,拍賣財產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具體指拍賣財產過程中實際繳納的相關稅金及附加。

      再次,有關合理費用,是指拍賣財產時納稅人按照規定實際支付的拍賣費(傭金)、鑒定費、評估費、圖錄費、證書費等費用。

      其中有關拍賣費(傭金)的多少,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委托人、買受人可以與拍賣人約定傭金的比例。委托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作約定,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買受人各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拍賣未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約定的費用;未作約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買賣雙方的拍賣費(傭金)一般是在拍賣成交價格10%以下,拍賣機構向買賣雙方收取傭金的具體標準是根據國際慣例及市場行情來確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38號)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能夠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但不能提供有關稅費憑證的,不得按征收率計算納稅,應當就財產原值憑證上注明的金額據實扣除,并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如,某市居民張某委托某拍賣行拍賣其2005年以21000元價格從民間購買的一幅字畫,最終的拍賣成交價格是501000元。假定繳納增值稅21000元,城市維護建設稅140元,教育費附加60元(拍賣費等費用可據實扣除,為便于計算,此處忽略不計;其他稅費也忽略不計,下同),則張某應繳個人所得稅=(510000-21000-21000-140-60)×20%=91160(元)。如果張某無法提供其繳納稅費的相關憑證,僅能提供財產原值憑證。則應繳個人所得稅=(501000-21000)×20%=91600(元)。

      4、實行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兩種情形

      第一,不能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38號)規定,納稅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按轉讓收入額的3%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拍賣品為經文物部門認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轉讓收入額的2%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里重點要關注“海外回流文物”的認定問題。海外回流文物主要是由各省文物管理委員會(簡稱文管會)根據海關入境記錄來認定被拍賣文物是否為“海外回流文物”,拍賣機構根據文管會出具的認定材料按照2%的征收率來代扣代繳稅款。與3%的征收率相比,2%的征收率體現了國家對海外回流文物在國內拍賣的一種鼓勵與支持。

      例如:某市居民王某委托某拍賣行拍賣其2006年以201000元價格從民間購買的一幅字畫,最終的拍賣成交價格是601000元,王某無法提供購買字畫的原值憑證。因此需要按轉讓收入額的3%繳納個人所得稅=601000×3%=11800(元)。

      第二,視為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情形。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38號)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財產原值憑證內容填寫不規范,或者一份財產原值憑證包括多件拍賣品且無法確認每件拍賣品一一對應的原值的,不得將其作為扣除財產原值的計算依據,應視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并按上述規定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如,王某去年從國外購回幾幅明朝時期字畫,已經文物部門認定為海外回流文物。他委托某拍賣行以1001000元的價格拍賣了其中一件,所提供財產原值憑證上的原值是幾幅拍賣字畫原值的合計。因此王某要按轉讓收入額的2%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1001000×2%=21000(元)。

      5、拍賣字畫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38號)第七條規定,個人財產拍賣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拍賣單位負責代扣代繳,并按規定向拍賣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第八條規定,拍賣單位代扣代繳個人財產拍賣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時,應給納稅人填開完稅憑證,并詳細標明每件拍賣品的名稱、拍賣成交價格、扣繳稅款額。

三、拍賣字畫個稅計的納稅籌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38號)規定,拍賣所得個人所得稅可以采用增值部分和核定征收率兩種方法計算,為納稅籌劃留下空間。

      例如,李先生2012年以2001000元購得一幅字畫,如今這幅字畫的價格已經升到了5001000元。如果按照增值部分計算李先生的個稅,則應繳稅為(5001000-2001000)×(1-10%)×20%=541000(元)(傭金按10%計算),而如果按照轉讓收入額的3%征收率計算,則應繳稅額為5001000×3%=151000(元),兩者之間相差391000元(541000-151000)。

      而對于原值較高、升值不多的拍品,用增值部分計算個人所得稅得出的稅額顯然要更劃算一些。張先生的一幅字畫是不久之前剛從拍賣行拍得的,當時拍得價為5001000元,但由于現在急于使用資金,想快點將它脫手變現。按照他的心理價位,這幅字畫只要能夠達到5501000元他就準備脫手。如果按照3%征收率來計算,張先生應繳個稅為5501000×3%=161500(元),而如果按照增值部分繳納個稅,則應納稅金(5501000-5001000)×(1-10%)×20%=91000(元),可以節稅71500元(161500-91000)。

藝術家賣畫納稅稅率是多少

拍賣字畫的涉稅處理

(一)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處理

對于拍賣行或拍賣公司拍賣增值稅應稅貨物,向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當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畫家個人委托拍賣行拍賣其創造的字畫,由于屬免稅貨物范圍的,經拍賣行所在地縣級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免征增值稅。對拍賣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續費征收營業稅。

(二)個人所得稅的處理

1、拍賣畫家字畫適用稅目及稅率

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拍賣取得的所得,應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800元(轉讓收入額4000元以下)或者20%(轉讓收入額4000元以上)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所以,拍賣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不同于拍賣其他財產,應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人拍賣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復印件外的其他財產,應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3、拍賣字畫可憑合法有效憑證稅前扣除。

擴展資料:

拍賣古幣,玉石,瓷器,書畫這些東西需要交多少稅

國稅發2007(3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個人取得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規定“納稅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按轉讓收入額的3%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拍賣品為經文物部門認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轉讓收入額的2%征收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七條規定“個人財產拍賣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拍賣單位負責代扣代繳,并按規定向拍賣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簡單講就是:一般性拍品成交后由拍賣企業代扣相當于成交額3%的個人所得稅;若拍品系文物部門認定的回流文物,由拍賣企業代扣代繳相當于成交額2%的個人所得稅。不論拍品種類是什么、不論成交價格是多少都是這個代扣比率,賣家不需要另行繳稅。

除代扣的個稅以外,對于藝術品類拍品,賣家需向拍賣企業繳納相當于成交價10-15%的傭金以及雙方事先商定好金額的圖錄費(或者叫宣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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