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海外青年人才項目(2021年海外優青的最新進展如何?)

时间:2024-06-02 03:58:53 编辑: 来源:

流水平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引進國外人才工作的暫行規定》

(一)引進人才是指聘請國外專家來華短期或長期參加我國的各項建設,以及安排來華定居的華僑或外籍專家參加我國建設。我國各生產、建設、科學、教育、文化、商業、金融、外貿、政法等部門都可以引進人才,當前最迫切需要引進的,則是有助于盡快提高我國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水平的各種專家和高級技工。他們可以是在職的人員,也可以是已經退休,但精力尚好,富有學識和經驗的人員,重點是華僑和外籍華人,也要引進其他外籍人。對急需的人才要主動邀聘;對學有專長,自愿來華工作的人員,也應熱忱歡迎。但所有引進的人才,都必須保證質量,并要求身體健康,對我友好。

(二)引進人才要從我國現代化建設需要出發,當前應當集中力量,圍繞國家重點建設工程項目、重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重大技術引進項目、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和某些缺門學科以及急待開發的新興科技領域,分批進行。

(三)來華定居的專家,不論是華僑、外籍華人還是其他外籍人,均應尊重他們的意愿,一律來去自由。對來華定居專家的審批、工作安排、生活接待、經費開支、對外聯系等各項工作,仍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辦理。

(四)引進人才的單位,應是領導班子較強,知識分子政策落實較好,具備必要的工作條件,能夠發揮人才作用的單位。

各主管部門要建立督促檢查制度,經常對引進人才的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國家科委、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專家局(以下簡稱外國專家局)、勞動人事部負責對歸口范圍內的引進人才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定期總結工作,組織交流經驗。

2021年海外優青的最新進展如何?

如下:

2021年海外優青項目已結束。通過2021年度國家海外優青項目申請人獲悉:海外優青項目申請信息系統中2021年項目申請信息已無法查詢,顯示狀態為“沒有查詢到記錄”。

2021年1月29日國家海外優青項目發布指南;2月22日以后依托單位系統開放;3月22日以后項目申請信息系統可登錄,申請人可以在線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申請書》;4月30日申報截止,隨后經單位審核提交后,項目陸續進入“形式審查與評審中”的狀態。

2021年海外優青申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學位;

(4)研究方向主要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

(5)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應在海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獲得正式教學或者科研職位,且具有連續36個月以上工作經歷;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且業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或技術等成果,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帶頭人或杰出人才的發展潛力;

(7)申請人尚未全職回國(來華)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國(來華)工作。獲資助通知后須辭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無工作,全職回國(來華)工作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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