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虛構貿易背景獲取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證明雙方有真實貿易背景的證明怎么寫?)

时间:2024-05-20 09:01:07 编辑: 来源:

留下風險隱患。

2、在簽發承兌匯票過程中,不嚴格按照制度辦理,在沒有授權或違規越權、超過授信額度的情況下違規簽發而導致的風險。

3、在具體辦理業務中,由于某些會計人員固有章不循及由于自身業務素質差,缺乏責任心而出現差錯,或對“克隆”票據未能及時發現而導致風險的產生。

4、某些銀行員工為了滿足自己的貪欲,棄法律法規與不顧,利用所掌握的業務知識及辦理權限,進行內外勾結,合伙詐騙銀行資金。這種行為給銀行帶來的風險是最大的,造成的損失也是巨大的。二、為了防范銀行承兌匯票風險,所應采取的措施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快票據市場建設

1、制定和完善《票據法》、《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對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操作規程明細化。各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相應票據業務的規章制度,加強內控制約。

2、逐步建立制度健全、業務規范、風險控制完善的票據業務中心,進一步完善票據市場的服務功能,促進票據業務競爭的良性化,從而降低票據市場風險。

(二)提高員工思想政治素質,加強員工業務技能培訓

1、加強員工思想道德教育和職業操守教育,提高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提倡防腐倡廉,防范道德風險,bfblw./article.asp?ID=33313 論文網。 *** 不正之風的侵襲。

2、加強業務技能培訓。要定期、不定期的組織員工進行業務培訓,是每名員工及時掌握新業務知識。通過組織業務研討、技能競賽,不斷提高業務技能水平,使簽別真假銀行承兌匯票的能力加強。員工在辦理承兌、貼現業務時,應嚴格按照會計操作規程辦理,認真審查票面要素,核對匯票簽章,并通過人行支付系統,及時進行承兌匯票的跨行查詢,最大限度降低承兌匯票風險,防止銀行資金蒙受損失。

(三)加強對企業的審查力度,防范風險

了解掌握企業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原因,嚴格審查企業的資信等級,財務狀況。必須堅持以真實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嚴防企業間相互串通,騙取銀行資金。對AAA級企業必須在審定的授信額度內簽發,不得超過授信額度。對信用等級較低的企業必須采取交納100%保證金或要求單位提供抵押擔保制度,不得因人情關系隨意降低標準,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對銀行有什么風險

分類: 商業/理財 >> 銀行業務

問題描述:

假銀行承兌泛濫,除了對宏觀經濟造成影響,但對單個銀行來說,如果僅是為了增加存款,做的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足額承兌,會有什么風險呢?

解析:

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是要承擔風險的,風險就是承兌了匯票以后收不回資金,所以不會有銀行為了增加存款,去開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的。如此匯票的泛濫,只是由于銀行貸前調查沒有做好導致的。建議你先去了解一下銀行承兌是怎么操作的,就可以知道銀行為什么會承擔風險了。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為什么要核查貿易背景真實性?付款是他行的事情,和貼現行沒關系呀。

一方面是監管部門要求(主要是前段時間通過貿易融資方式有很多熱錢流入國內),另一方面銀行擔心假融資導致在國際收支申報、還款操作等后續環節上增加麻煩和合規風險

銀行承兌匯票證明雙方有真實貿易背景的證明怎么寫?

你要是給銀行寫說明的話,直接說“此銀承確為我公司背書轉讓給某公司,貿易背景真實,由此造成的經濟糾紛由我公司承擔”就可以了

關于銀行承兌匯票真實貿易背景的稽核方法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它是由收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并由承兌申請人向開戶銀行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票據。銀行承兌匯票是建立在銀行信用的基礎上,它使匯票的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有機結合,并由承兌銀行作出對匯票金額保證付的。由于銀行承兌匯票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于一體,具有廣泛的流通性,加上本身具有的資金融通功能,近年來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運用,各家商業銀行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發展迅速。然而,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發展中也存在一定風險,需要引起足夠重視,尤其是一些企業并沒有真實的貿易背景和債權債務關系,通過將開立的銀行承兌匯票拿到其他銀行或被申請人其他分支機構進行貼現的方式,來套取銀行資金。由于銀行一旦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就必須履行到期五條件付款的義務,而缺乏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一般都是企業在資金周轉困難情況下的對策,因此,這種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蘊藏著極大的風險,對銀行資金的安全十分不利。因此,我們在平常的稽核檢查中,將承兌匯票貿易背景的真實性作為一個重點進行關注。在不斷的稽核實踐中,逐漸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以算審核承兌匯票申請人所提交的商品交易合同,從中發現疑點

按照業務規定,承兌匯票申請人在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時,必須提交商品交易合同,銀行要認真審核商品交易合同的真實性。我們在承兌匯票稽核檢查中,也是首先從商品交易合同的審核人手,來驗證貿易背景的真實性。由于貿易合同只是交易雙方簽訂的契約,不少企業為了套取銀行資金,采用與其關聯企業簽訂貿易合同的方式,偽造真實的貿易背景,騙取銀行信任,成功開立承兌匯票。因此,我們在稽核過程中,對申請人提交的與其關聯公司簽訂的貿易合同格外關注,力圖從中發現疑點。如我們在對某家分行進行稽核時發現,專業生產減震器的A企業在向分行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時,提交的貿易合同是其與其關聯企業B簽訂的摩托車買賣合同,合同中寫明,A企業買入摩托車是作為配件使用。稽核人員立刻對此產生了懷疑,因為一般而言,摩托車是不可能作為減震器廠的配件使用的。經詢問有關人員,發現A企業與其關聯企業串通,簽訂假的貿易合同,騙取銀行承兌匯票 475萬元的事實。至稽核日,銀行已為該企業的承兌匯票墊款達三年之久。

二、通過檢查“銀行查詢查復登記簿”,追蹤匯票去向

一般來說,銀行為申請人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以后,承兌申請人將自行持有匯票,造成銀行無法直接跟蹤其匯票去向。但是,我們在稽核中發現,“銀行查詢查復登記簿”可以為銀行跟蹤匯票去向,判斷匯票貿易背景的真實性提供有力線索。“銀行查詢查復登記簿”是匯票簽發行在其他銀行或本行其他分支機構接受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時,向其進行查詢匯票真偽的書面記錄。通過檢查“銀行查詢查復登記簿”,稽核人員可以發現承兌匯票在開立之后的去向,并與銀行為申請人開立承兌匯票的時間進行對比,從而對承兌匯票的貿易背景真實性進行判斷。

如何確認無真實貿易背景的承兌匯票

關于我們看看你屬于貿易性質,針對不同的情況下,控制什么情況下票據法法律責任屬于它!

第六章法律責任的欺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第102條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變造的票據;

(二)故意使用偽造,變造的票據的;本名

(三)簽發空頭支票或者故意預留的簽名式樣或者蓋章不符支票的問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4)簽發無可靠交換票據的資金來源,本票,騙取資金;

交換(5)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票時作虛假記載,以欺騙手段

的獲得財產;

>(6)模擬票據,或者故意使用過期或作廢的票據,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惡意串通,在六一所列行為實施之前。

的上一篇文章,輔修所列行為之一的第103條,不構成犯罪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104條的工作人員在金融機構疏忽職守,違反本法規定,將承兌票據,付款或保證的,給予處分;造成顯著的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至于因虧損前各方的行為導致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承擔該金融機構和直接責任人依法承擔的責任。

該匯票的付款人的即期或到期的第105條,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的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處罰。

匯票的付款人故意壓票,拖延支付,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持有人。

依照本法規定的賠償第106條的承諾的行為比這個法律責任的規定等,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貿易背景不真實,會產生合規性風險嗎

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貿易背景不真實,會產生合規性風險嗎

(一)嚴格審查貿易背景,防止資金被挪用。

(二)應指定貼現申請人,并將貼現資金匯入貼現申請人指定賬戶。

(三)認真審查承兌企業的資信狀況及償債能力。

(四)認真審查票據的真實性,防范票據風險。

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可以轉讓嗎

雖然法律規定票據的轉讓前提是貿易背景,但實際操作過程中善意對價取得也是合規的。提供承兌貼現服務

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違法嗎

信譽良好且有合法、穩定收入來源的中國境內居民、在中國境內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均可憑公安部門認可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發卡行規定的其他證明文件或信息向發卡行申領郵儲信用卡個人卡主卡。個人卡主卡持卡人在申領主卡的同時,可為其年滿16周歲的指定人員申領附屬卡

銀行承兌匯票證明雙方有真實貿易背景怎么寫?

真實的貿易背景要有合同已經其他交易憑證的,不是隨便寫出來的,你是想貼現還是想?

貼現銀行承兌匯票還需要審核真實貿易背景嗎

票據法》第10條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票據法》規定,簽發票據,應有真實交易背景,但是《票據法》并沒有規定,票據的簽發必須要有真實交易背景,當存在債權債務關系時,也可以簽發票據。“真實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二者的內涵和外延不盡相同。

銀行承兌匯票證明雙方有真實貿易背景的證明怎么寫?

你要是給銀行寫說明的話,直接說“此銀承確為我公司背書轉讓給某公司,貿易背景真實,由此造成的經濟糾紛由我公司承擔”就可以了

如何加強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來源真實性合規性的審核和管理

1、調閱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企業的檔案資料,審查承兌申請人主體資格的合規性。對授信客戶,審查是否在授信額度內辦理;提供全額保證金的客戶,審查是否在交驗有關證明后辦理;既無授信額度、又無全額保證金的客戶,審查是否按照貸款業務中對借款人的審查要求辦理。特別是要審查申請人及擔保人是否為關聯企業,是否存在子公司給母公司或給股東擔保的情況。對于申請人及擔保人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要了解其相互之間的產權關系,審查是否存在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情況。

要審查承兌申請人是否提供與銀行承兌匯票對應的商品、勞務交易合同,連續申請承兌人是否提供上一次交易確已履行的增值稅發票等證明單據;有無受理無貿易背景的融資類票據業務。簽發承兌匯票后是否對企業相關業務及資金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等。

2、調閱銀行保證金存款明細賬,結合承兌匯票簽發臺賬,審查銀行收取保證金是否及時、足額,保證金在存期內有無被挪用、劃轉等情況。對采取抵押方式承兌的,要重點審查抵押物是否在有權機關登記,是否足額且易于變現,是否重復抵押,須經評估的是否經有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抵押率是否適當,抵押物保管是否嚴密安全。對采取質押方式承兌的,要重點審查質押物的選定是否符合相關文件規定。

3、調閱銀行新增不良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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