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貿易背景不真實風險(貿易融資產品貿易背景真實性關鍵風險點有哪些)

时间:2024-05-23 10:39:14 编辑: 来源:

企業的增值稅發票,并查看購銷雙方、金額及用途是否一致;查驗發票的真偽

3、往來款項的真實性。企業在銀行開立的結算賬戶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有一定的資金結算業務往來。

4、看企業是否按照購銷合同的數量和金額如期購進,有無套取資金和抵押貸款的情況,產品銷售市場如何,銷售貨款是否按計劃轉存。與企業提供的會計報表是否相符。

關于銀行承兌匯票真實貿易背景的稽核方法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它是由收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并由承兌申請人向開戶銀行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票據。銀行承兌匯票是建立在銀行信用的基礎上,它使匯票的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有機結合,并由承兌銀行作出對匯票金額保證付的。由于銀行承兌匯票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于一體,具有廣泛的流通性,加上本身具有的資金融通功能,近年來得到了越來越廣泛的運用,各家商業銀行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發展迅速。然而,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發展中也存在一定風險,需要引起足夠重視,尤其是一些企業并沒有真實的貿易背景和債權債務關系,通過將開立的銀行承兌匯票拿到其他銀行或被申請人其他分支機構進行貼現的方式,來套取銀行資金。由于銀行一旦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就必須履行到期五條件付款的義務,而缺乏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一般都是企業在資金周轉困難情況下的對策,因此,這種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蘊藏著極大的風險,對銀行資金的安全十分不利。因此,我們在平常的稽核檢查中,將承兌匯票貿易背景的真實性作為一個重點進行關注。在不斷的稽核實踐中,逐漸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以算審核承兌匯票申請人所提交的商品交易合同,從中發現疑點

按照業務規定,承兌匯票申請人在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時,必須提交商品交易合同,銀行要認真審核商品交易合同的真實性。我們在承兌匯票稽核檢查中,也是首先從商品交易合同的審核人手,來驗證貿易背景的真實性。由于貿易合同只是交易雙方簽訂的契約,不少企業為了套取銀行資金,采用與其關聯企業簽訂貿易合同的方式,偽造真實的貿易背景,騙取銀行信任,成功開立承兌匯票。因此,我們在稽核過程中,對申請人提交的與其關聯公司簽訂的貿易合同格外關注,力圖從中發現疑點。如我們在對某家分行進行稽核時發現,專業生產減震器的A企業在向分行申請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時,提交的貿易合同是其與其關聯企業B簽訂的摩托車買賣合同,合同中寫明,A企業買入摩托車是作為配件使用。稽核人員立刻對此產生了懷疑,因為一般而言,摩托車是不可能作為減震器廠的配件使用的。經詢問有關人員,發現A企業與其關聯企業串通,簽訂假的貿易合同,騙取銀行承兌匯票 475萬元的事實。至稽核日,銀行已為該企業的承兌匯票墊款達三年之久。

二、通過檢查“銀行查詢查復登記簿”,追蹤匯票去向

一般來說,銀行為申請人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以后,承兌申請人將自行持有匯票,造成銀行無法直接跟蹤其匯票去向。但是,我們在稽核中發現,“銀行查詢查復登記簿”可以為銀行跟蹤匯票去向,判斷匯票貿易背景的真實性提供有力線索。“銀行查詢查復登記簿”是匯票簽發行在其他銀行或本行其他分支機構接受承兌匯票貼現申請時,向其進行查詢匯票真偽的書面記錄。通過檢查“銀行查詢查復登記簿”,稽核人員可以發現承兌匯票在開立之后的去向,并與銀行為申請人開立承兌匯票的時間進行對比,從而對承兌匯票的貿易背景真實性進行判斷。

怎樣規避國際貿易風險

怎樣規避國際貿易風險

在國際貿易中,選擇好交易對象是非常重要的,這是規避貿易風險的前提。一定要慎重考察對方企業的真實性,查清對方的資信情況。下面是我為大家分享怎樣規避國際貿易風險,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一、我國企業面臨的主要國際貿易風險

國際貿易風險主要是指國際貿易業務流程中發生的風險。目前,我國外貿出口企業在國際貿易中主要存在以下幾類風險:

政策風險

政策風險主要源于各國貿易磨擦的加劇、反傾銷案件的增多以及技巧性貿易壁壘的存在。當前,世界貿易關系龐雜多變。一方面,全球經濟一體化,世界貿易自由化是貿易發展的必然趨勢;另一方面,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區域經濟合作發展迅速,排他性的貿易維護主義抬頭。雖然關稅壁壘作為維護本國市場的一種手段不斷趨于透明,但許多發達國度卻以技巧性貿易壁壘為手段,將國外競爭者擠出該國市場。

操作風險

在國際貿易合同條款中,價格條款有其特殊的表達方式,即貿易術語。不僅如此,貿易術語作為貿易通例,還規定了貿易雙方在相應環節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如何恰當地操作貿易術語顯得至關重要。貿易術語的性質應與買賣合同性質相一致,合同中的有關條款應與合同性質相一致,與所使用的貿易術語在內容上堅持一致,不應有所抵觸。如果我國的外貿企業不熟悉貿易術語,在國際貿易中操作不當,就很容易被不法外商所利用,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糾紛,甚至會造成慘重的經濟損失。

匯率風險

與國內貿易以本幣為清算對象不同,在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貿易的結算存在著本幣與外幣之間的折算比率問題,而且,該比率因國際外匯市場的波動而高低浮動,導致企業實際收入也隨之波動,從而使企業存在一定的風險。所以,防備外匯風險是外貿企業應重點關注的問題。外匯匯率的波動會直接或間接影響企業的外幣支出業務和外幣收入業務,即結匯業務。當外幣升值、本幣貶值時,會使實際支付的本幣貨款額增大,進口關稅和進口增值稅額增繳,這都會帶來外貿企業凈利潤的減少。

二、外貿企業規避國際貿易風險的策略

實施交易對象資信調查

在國際貿易中,選擇好交易對象是非常重要的,這是規避貿易風險的前提。一定要慎重考察對方企業的真實性,查清對方的資信情況。

資信調查的主要內容有:一是查看對方營業執照的正本和副本,同時核實其經營活動情況、貨物情況、注冊資本、法定地址和現在是否仍在合法地進行經營活動;二是考察對方資產信用的真實性和履約能力,懂得其開設的基礎賬戶和經營管理能力。如生產加工能力、出口許可、原材料供給、貨源等;三是對其主體資格要辨別清楚。如對方是以自然人身份, 或以法人身份,還是以非法人經濟組織身份出現,是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還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出現;四是調查對方企業的信譽度,有無不良行為歷史記載。開展資信調查非常必要,是規避國際貿易風險至關重要的一步。

采用技巧手段轉移風險

在國際貿易中,外貿出口企業可以采取一些技巧手段,付出一定的代價,通過讓有關當事方承擔風險的方法,將相關風險有效地轉移出去。轉移風險規避措施種類較多,外貿主體應依據貿易的具體情況,選擇合理的轉移技巧手段。

1、恰當投保貨物運輸保險。國際貨物運輸往往路途遙遠、運輸時間長,許多風險隱患出現在貨物流轉的進程中。為了轉嫁貨物在運輸進程中的風險損失,貿易主體有必要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投保貨物運輸險不僅利于進出口企業加強經濟核算,而且利于進出口企業堅持正常的經營。辦理投保業務時,務必注意不錯保、不漏保。

2、充分運用出口信用保險。出口信用保險是由國度提供基金,由國度認可的保險機構向出口商供給的一項非贏利性、政策性保險業務。出口信用保險的承保對象是出口業務中一般商業保險公司所不愿承保的境外買方信用風險。

出口信用保險彌補了貨物運輸保險所不能涵蓋的保險內容。投保出口信用險能夠保障出口商安全及時收匯,確保出口企業的資金正常流轉。但是,即使信用證結算,也要注意保證單證相符,證證相符。

3、善于使用國際保理業務。在國際保理業務中,保理商供給包含對買方資信調查、百分之百的風險擔保、催收應收賬款、財務管理和資金融通等綜合性財務服務。在以D/A、D/P、O/A等方法結算貨款的國際貿易中,外貿企業可選擇國際保理業務來保障貨款的安全性,規避出口收匯風險。保理業務對于出口企業來講,由于給買方客戶供給了具有吸引力的付款條件,可較容易獲得國外定單,促進產品出口。

選擇有效的結算方法

與一般的國內貿易相同,國際貿易也存在物流和資金流。如果說進口商關懷的是支付貨款后能否收到合同規定的貨物,那么出口商更為關懷的則是發出貨物后能否收到合同中規定的貨款。于是,選擇同時滿足雙方安全的'結算方法則是至關重要的。在國際貿易中使用的主要支付方法有賒銷、托收和信用證支付。

在結算方式的選擇中,一定要了解買家的貿易背景和貿易習慣,選擇對的結算方式才能有效的降低貿易風險。

切實提高出口產品質量

如今,國際市場的競爭已從價格的競爭轉變為質量的競爭,企業應依靠科技進步,重視科技成果在生產中的運用,不斷開拓新產品,在提高產品的質量、檔次和加工深度高低工夫。面對國際間的技巧性貿易壁壘及不斷提高的“國際標準”,我國出口企業要用產品質量進行反擊,努力提高我國標準檔次,打造品牌產品,增強產品國際競爭力,以規避技巧性貿易壁壘帶來的政策風險。

嚴格遵循國際貿易通例

國際貿易通例通常是由國際性組織或商業團體制定的有關國際貿易的通則、準則和規矩。它已被大多數國度的貿易界、銀行界人士所熟知,并被廣泛接受和應用。企業在合同的簽訂、貨物的交付、貨款的結算進程中應嚴格按進出口貿易的基礎操作程序辦事,保持利用“銀行信用”完成貨款的結算,正確處理好合同、信用證、單據、貨物之間的關系,尤其是信用證、單據之間的關系,做到“單證一致”、“單單一致”,保證貨款及時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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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貿易下應當注意哪些外匯風險

貨物貿易中最主要和最常見的交易模式是商品買賣交易,所以,進出口企業開展貨物貿易時往往會涉及外匯收支問題:一方面在中國外匯管制的大背景下,境內的進出口企業在對進出口產品進行收付匯時需要嚴格遵循貿易外匯收支管理的相關規定并接受外匯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外管局”)的監督檢查;另一方面,在實踐中很多貿易相對方的國家可能實行貨幣自由兌換機制而對外匯收支沒有限制要求或者買賣雙方基于商業考慮會設計出一些特殊的交易模式。那么此時境內企業可能因不熟悉或不理解我國外匯管理規定而按照境外企業的要求進行操作,從而導致外管局進行非現場總量核查時發現異常和違規問題,進而對境內企業進行處罰,最終對境內企業后續的進出口業務以及收付匯操作產生不利影響。

境內交貨境外收匯

案例1某境內企業A與境外LED顯示屏供應商B簽訂采購合同,約定由A企業向B企業購買價值約30萬美元的LED顯示屏產品。為簡化貿易流程,雙方約定LED顯示屏由B企業在中國境內的代工企業C生產并直接交付給A企業,A企業則需在合同訂立15日內將貨款以預付款的形式直接支付給境外B企業。隨后外管局在對A企業進行總量核查時發現異常,經過現場核查,外管局認為A企業的預付款支出沒有相應的貨物進口相匹配,違背了貿易外匯收支應與貨物進出口一致的管理規定,故而對該企業作出調回外匯并罰款的處理。

根據案例1中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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