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運輸到門的外貿術語是(外貿中門到門(door to door)的專業術語是什么,然后具體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4-05-09 06:45:28 编辑: 来源:

(2)從賣方交付貨物時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

(3)按合同規定收領交貨憑證或相應的電子信息,并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

CPT (Carriage Paid To

name pIace of destination) 譯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按此術語成交,貨價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地運至約定目的地的通常運費,故賣方要自負費用訂立將貨物運注 目的地的運輸合同,并應在約定時間內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即算完成了交貨義務

賣方的基本義務: (1)辦理出口結關手續,負責訂立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約定地點,并給予買方關于貨物已交付的充分通知

(2)承擔貨物交給承運人以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與損壞的一切風險,以及裝貨費和從裝運地至目的地的通常運費

(3)向買方提供約定的單證或相應的電子信息

買方的基本義務: (1)從賣方交付貨物時起,承擔貨物滅失和損壞的一切風險

(2)支付除通常運費之外的有關貨物在運輸途中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及卸貨費

(3)在目的地從承運人那里收領貨物,并按合同規定受領單據或相應的電子信息并支付貸款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譯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按此術語成交,賣方除負有與 CPT術語相同的義務外,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

賣方的基本義務: (1)辦理出口結關手續,自費訂立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按期將貨物交給承運人,以運至指定目的地,并向買方發出貨物已交付的充分通知

(2)承擔貨物交付承運人以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與損壞的一切風險

(3)向買方提交約定的單證或相應的電子信息

買方的基本義務: (1)從賣方交付貨物時起,承擔貨物滅失和損壞的一切風險

(2)支付除通常運費之外的有關貨物在運輸途中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和卸貨費

(3)在目的地從承運人那里收領貨物,并按合同規定受領單據或相應的電子信息并支付貨款

EXW,FAS (Ex Works,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EXW譯為工廠交貨

指賣方在其所在地(如:工場、工廠或倉庫等) 將備妥的貨物交付買方,以履行其交貨義務,買方負責辦理出口結關手續 并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目的地的全部風險與費用

FAS譯為裝運港船邊交貨

指賣方把貨物送到指定的裝運港碼頭船 邊,即船舶吊鉤所及之處以履行其交貨義務

買賣雙方風險與費用的劃 分,以船邊為界

貨物交至船邊前的一切費用與風險(其中可能包括駁運 費用和駁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風險損失)概由賣方負擔

FAS術語要求買方辦理出口結關手續

DAF,DES (Delivered At Frontier

named place,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DAF譯為邊境交貨

賣方負責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備妥貨物后,將其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之前,履行其交貨義務,買賣雙方的費用和風險劃分,以邊境交貨地點為界,賣方承擔貨交 買方處置以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買方則承擔交貨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DES譯為目的港船上交貨

賣方應將其出售的貨物運至約定的目的港,并在船上交貨

買賣雙方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以目的港船上辦理交接手續為界

賣方承擔在目的港船上將貨交由買方處置以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買方則承擔船上貨物交由其處置時起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其中包括負責卸貨和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

DEQ,DDU,DDP (Dlivered Ex Quay,Delivered Duty Unpaid,DeliVeredDuty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DEQ譯為目的港碼頭交貨

賣方在約定目的港辦理進口結關手續和支付關稅、捐稅和其他有關費用,將船上貨物卸到碼頭并交付買方,履行其交貨義務,賣方承擔因交貨而產生的一切責任、費用和風險,買方則 承擔賣方在目的港碼頭交貨后的一切責任、費用和風險

DDU譯為末完稅交貨

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及風險(不含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承擔的費用和風險)

DDP譯為完稅后交貨

賣方負責把貨物運至進口國指定的目的地并交付買方支配,以履行其交貨義務

在貨物交由買方處置以前的所有責任、費用和風險,包括關稅、捐稅、有關交貨的其他費用,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滅失和損壞的風險,以及辦理貨物出口和進口手續的費用和風險,概由賣方承擔

租船運輸 (Charter Transport) 租船運輸又稱不定期船運輸,指包租整船或部分艙位進行運輸

租船系指根據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船東將船舶出租給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貨物運輸任務,租船人按合同規定的運價支付運費

租船方式可分為: (1)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又稱期租船,是指按一定期限租賃船舶的方式,即由船東將船舶出租給租船人在規定期限內使用,在此期限內由租船人自行調度和經營管理,船東負責船舶的維修和機械的正常運轉,租金按租期每月(30天)每載重噸(Deadweight Ton,DWT)計算

(2)定程租船(Voyage/Trip Charter): 又稱程租船,是按航程租賃船舶的方式,有單程、來回程、連續單程、 連續來回程航次(Consecutive Single/Round Voyage Charter)

其特點是無固定航線、固定裝卸港口和固定航行船期,程租船合同需規定裝卸率和滯期速遣費條款,運價受租船市場供需情況的影響較大

租船合同 (Charter Party) 它是租船人和船東就租用整船或部分艙位的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所達成的協議

以程租船合同為例,其內容除船東和租船人名稱外,通常對船名、船旗、承運貨物名稱和數量、裝卸港口、受載日期、運費和裝卸率、 滯期、速遣費等作出規定

(1)運費(Freight):是船方提供運輸服務的報酬

可采用運費率,即按貨物單位重量或體積若干金額計費;也可按整船定一個總值(Lumpsum Freight)即所謂 "包干運費"

(2)裝卸費用:租船合同對于裝卸費負擔的劃分有以下四種: ①船方負責裝卸費(Gross/Berth Terms),又可稱為班輪條件(Liner Terms),費用劃分一般以船邊為界

②船方不負擔裝卸費(FIO,Free In and Out)

③船方管裝不管卸(FO)

④船方管卸不管裝(FI)

滯期/速遣費 (Demurrage/Despatch) 在使用程租船運輸業務中,貨物在裝卸港口的裝卸時間的長短直接 關系到船舶的使用周期和船方的利益,因此規定一個許可的裝卸時間 (Lay Days/Times),作為租船合同的重要條款,一船采用"每連續24小時 晴天工作日,節假日除外"條款

如果租船入未能按時完成裝卸作業,則許可裝卸時間截止后到實際裝卸完畢的時間,稱為船舶滯期,應由租船人 向船東支付一定的罰金,稱為滯期費

與此相反,如果租船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前完成了裝卸,縮短了船舶的使用周期,船東應給租船人一定金額的獎勵,稱為速遣費

在實際業務中,速遣費通常為滯期費的一半

租船人應在其貨物買賣合同中規定裝卸時間及滯期/速遣條款以確保能與日后訂立的租船合同相銜接

班輪運輸 (Liner Transport) 又稱定期船運輸

指船舶按照預定的航行時間表,在固定的航線和港口往返航行,從事客貨運輸業務并按事先公布的費率收取運費

為方便貨主安排貨物,及時辦理訂艙手續,班輪公司都備有船期表(Sailing Schele),有的還在報刊上公布

貨物由班輪公司負責配載和裝卸,運費內已含裝卸費,班輪公司和托運人雙方不計滯期/速遣費

班輪的基本運費計算標準主要有: (1)重量噸(Weight Ton,W/T),按貨物的毛重計

(2)尺碼噸(Measurement Ton,M/T),按貨物體積計

(3)按貨物的價格計收

以貨物FOB價的一定百分比收取,用A

V

表示

(4)按收費高者計

從上述三種計收運費辦法中,選擇價格高者

(5)按件數計收

(6)由船、貨雙方議定(運價表中注有"OPEN")

除上述基本運費外,還有諸如超重、超長、直航、轉船、港口擁擠、選港等附加費用

鐵路運單、航空運單、郵包收據 (Railway Bill,Airway Bill,Parcel Post Receipt) 鐵路運單和副本是國際聯運中鐵路與貨主之間的運輸契約

當發貨人向始發站提交全部貨物,并付清應由發貨人支付的一切費用,始發站在運單及其副本上加蓋注明日期的印章證明貨物已被接受承運,契約生效

鐵路運單隨同貨物自給發站送至終到站,在終到站由收貨人付清應由收貨人負擔的費用后,連同貨物由終到站鐵路交給收貨人

運單副本由始發站鐵路簽發給發貨人作為貨物已經交運的憑證和憑此向銀行辦理結算的主要單據

由于收貨人向鐵路提取貨物時,無需提交運單,因此鐵路運單并非物權憑證,也不能通過背書進行轉讓和作為抵押品向銀行融資

航空運單是承運人收取貨物后簽發的貨物收據,貨抵目的地后,承運人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收貨人憑此及身份證明提取貨物,因此航空運單也非物權憑證,但它是發貨人業已交運貨物的正式憑證,發貨人可憑此向收貨人結算貨款

郵包收據是寄件人與收件郵局之間訂立的運輸契約證明,寄件人只要向郵局辦理一次托運手續,一次付清郵資并取得郵包收據

俟郵件運抵目的地,收件人即可憑當地郵局的到件通知和身份證明提取郵件

郵包收據不具有物權憑證,也不能背書轉讓

海運提單 (Bill of Lading,B/L) 簡稱提單,是由船長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簽發的,證明已收到特定貨物,允諾將貨物運至特定目的地,并交付給收貨人的憑證,是收貨人在目的港據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取貨物的憑證

其性質及作用概括為: (1)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的貨物收據

(2)是貨物所有權憑證,可進行轉讓和作為抵押品向銀行融資

(3)是托運人和船公司所訂運輸契約的證明

提單可分為以下幾類: (1)根據貨物是否已裝船,分為已裝船提單及備運提單

(2)根據提單有無批注條款,分為清潔提單或不清潔提單

清潔提單 (C1ean B/L)指貨物在裝船時"表面狀態良好",船公司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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